士林王家,也是「文林苑」建案的都市更新受害者。住戶王廣樹表示,從原先市政府劃定都更範圍的不知情,到建商數十次的造訪協調,都表示不願參與合建、不參與都更。到後來市政府祭出第36條「強拆條款」,使他們自力救濟打行政訴訟,四處陳情抗議,一路走來背負「釘子戶」的壞名聲。
站在王家隔壁已經拆除的房子頂樓,四處都是碎裂的磚瓦。王廣樹說假使立場對調,現在你家房子即將被拆遷,換做是你被採訪拍攝,會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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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王家,也是「文林苑」建案的都市更新受害者。住戶王廣樹表示,從原先市政府劃定都更範圍的不知情,到建商數十次的造訪協調,都表示不願參與合建、不參與都更。到後來市政府祭出第36條「強拆條款」,使他們自力救濟打行政訴訟,四處陳情抗議,一路走來背負「釘子戶」的壞名聲。
站在王家隔壁已經拆除的房子頂樓,四處都是碎裂的磚瓦。王廣樹說假使立場對調,現在你家房子即將被拆遷,換做是你被採訪拍攝,會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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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是民國八十七年通過的惡法,而其『惡中惡』就是權力變換。這種共產黨式的思考,只講究多數人利益卻完全剝奪少數人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力,竟然能夠施行至今,真是民主的恥辱。真不知道這是那個天才幕僚訂出來的法。
政府徵收土地,也是一種權力變更,當然也是惡法,但是至少他是政府,他的行為有被監督的程序。都更條例卻為了便利『政客』遂行他的政策可以順利變成為政績,強將人民的財產權變更給財團(建商),甚至連建商都不是而是仲介公司。
受害者有權力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甚至所有都更受害者團結起來,集體申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