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縣一針對姑姑山礦場開發案:尊重民意 程序正義與知情權不容忽視
立委盧縣一針對「姑姑山礦場開發案」發聲:尊重民意,但程序正義與知情權不容忽視
【南投/地利村 記者/程德昌Valjeluk.Katjadrepan】
針對近日南投縣仁愛鄉地利村年輕族人發起的「反對姑姑山礦場開發」自救發聲會,立法委員盧縣一今(5)日發表聲明,除了肯定年輕世代對部落議題的積極參與外,更從程序正義、資訊透明、法規漏洞及投票機制等面向,對本次開發案的部落諮商同意權行使過程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強調唯有合法、有效的諮商結果,才能真正代表部落民意。
盧縣一委員表示,地利村本次的自救發聲會盛況空前,與會者估計九成是年輕族人,不僅有來自潭南、雙龍、羅娜的居民,甚至遠從仁愛鄉、高雄那瑪夏區的族人也專程前來關心,顯示此案已引起跨區域的廣泛關注。
尊重部落會議結果,但知情權與程序正義需詳加檢視
盧縣一委員首先指出,6月29日部落會議的表決結果應受到相當程度的尊重,畢竟這是部落民意的展現。然而,他對於本次地利村諮商同意權的行使過程,有以下幾點需要特別聚焦探討:
- 資訊透明度不足,族人恐未「知情同意」: 盧委員強調,開發業者所提出的議決內容,族人是否能充分、清楚明白其對部落或在地居民的實質影響,是至關重要的一環。他質疑,居民對於「知情同意」所需的情報究竟掌握多少?若資訊不對等,將難以確保族人在充分理解的基礎上做出決定。
- 會議程序合法性待確認: 盧委員進一步表示,從鄉公所發文日期至會議召開日期之間的法定期間,是否確實遵循中央法令規範,是一個需要釐清的關鍵。他呼籲鄉公所、縣政府乃至於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應針對本次會議的「程序問題」進行確認,確保會議召開的過程並無任何瑕疵。盧委員認為,唯有經過合法、有效的程序,最終的部落諮商同意結果才具備正當性。因此,他建議鄉公所應先行釐清上述爭議後,再正式公告相關會議結果與記錄。
法規漏洞引發困擾,盧委員將推動修法阻卻惡意申請
盧縣一委員特別指出,本次開發案的爭議點之一在於,開發業者過往曾於第一次部落行使同意權時遭遇「不同意」的結果,卻能事後「反覆提出」申請。他認為,這凸顯了中央法令上的疏漏,讓業者得以透過該漏洞每三個月向鄉公所提出申請,不僅對部落族人造成極大困擾,也讓鄉公所及地方民代遭受誤解,進而導致族人對開發業者產生不信任感。
為了解決此一問題,盧縣一委員已著手擬具修法條文,未來將明定「同一議案若經部落會議否決後,二年內不能再行提起」。他表示,這項修法預計於下週完成連署,並隨即送交立法院議事處提案,希望能盡快完善法制,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一戶一票」機制待商榷,多元意見整合為挑戰
此外,盧縣一委員也點出目前《諮商同意辦法》中「一戶一票」的行使同意權規定,可能潛藏的爭議。他舉例,若一個家庭有超過兩名成年成員,且對於開發案抱持不同意見時,最終投出來的結果是否能充分、完整地代表實際多數族人的意見,是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
然而,盧委員也同時提出反思,若將投票單位從「戶」改為「個人」,未來在踐行諮商同意權時,是否會更容易「流會」?甚至導致部落更難以議決各類議案?針對此一兩難,他表示將與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深入研討,並廣泛聽取各地方的意見,期盼能找到更符合部落實際需求且兼顧效率的投票機制。
盧縣一委員重申,身為民意代表,他將持續關注此案的發展,並努力推動相關法規的完善,確保部落的權益受到保障,讓族人的聲音能被真正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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