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剴剴案惡保母! 法務部長親上火線談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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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ixabay)
前年底爆出保母虐童的剴剴案,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凌虐兒童妨礙身心發展致死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最終判處姊姊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此案更打破國內虐童案中的最高刑期。
負責審理剴剴案的北院共選出六名國民法官、四名備位國民法官與三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檢方目前對劉彩萱的起訴罪名,包括《刑法》第286條第3項的「凌虐兒童致死罪」等三項,最重刑度僅「無期徒刑」,並無死刑可適用。若法院最終無法認定她具備殺人故意,就算剴剴死狀悽慘,法律也無法判她死刑。
此案受到多名立委詢問法務部關於虐童者的刑責修法進度,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解釋,法務部近日由「刑法研究修法小組」進行研修會議,立法方向將朝向嚴懲重罰,法務部對凌虐兒少零容忍,會以嚴格的態度進行修法,同時也會研議不得假釋。
(編輯/連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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