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菸品肆虐 校園危機加劇 呼籲修法徹底封堵漏洞
【國教行動聯盟新聞稿】
新興菸品肆虐 校園危機加劇 呼籲修法徹底封堵漏洞
國教盟等拒菸團體提出「保護兒少遠離菸害」六大訴求
新興菸品氾濫,電子煙具已成依托咪酯等毒品吸食工具,「喪屍煙彈」入侵校園,重創青少年健康。與此同時《菸害防制法》進入修法關鍵期,國健署日前修法草案預告後,各界高度關注能否真正補足漏洞、落實兒少菸害防制。為控管新興菸品對下一代的影響、確實守住兒少健康防線,國教行動聯盟與拒菸團體值此關鍵時刻特別提出「保護兒少遠離菸害六大原則」,要求明確管制新興菸品與數位行銷手法,以實質行動回應社會期待。

電子煙早已應全面禁止,但兩年多來政策未見落實執行。此次修法正是政府表態的時刻——究竟是落實禁令,還是選擇安靜擱置?而加味加熱菸是否納入管理、是否一樣禁用,也考驗政府防堵新興菸品的決心。
國健署對媒體說,加熱菸四月份會有進一步的結果?我們實在擔憂也重申,不可以違反台灣菸害防制法的規定,不可允許以誤導性的「iQOS」名稱通過審查上市。
國教盟與拒菸團體整理現況六大問題訴求與說明如下:
訴求 |
現況問題 |
說明 |
一、修補網路與持有規範漏洞,強化執法工具 124 |
只要求網際網路業者提供自控報告卻無實際罰則,讓違法廣告依舊氾濫。 學生以「僅持有」規避罰則,學校與執法單位處理困難123 |
訂定網路平台業者提報自控機制與罰則辦法〪所有媒體類型違法廣告均須直接開罰。應明文禁止非法新興菸品之「持有」,納入執法依據,並落實查緝、沒入、銷毀與平台屏蔽機制。 |
二、立即公告禁止加味菸品 |
禁止加味菸辦法已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之,但衛福部延宕至今 |
立即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調味/風味添加物」 |
三、禁止違法品名在台上市 |
違反台灣菸害防制法的加熱菸「IQ*S」,菸商正申請上市中 |
加熱菸品牌「IQ*S」已證實具誤導性,依法不得通過審查在台上市〪 |
四、修正審查名稱 |
「健康風險評估」等同政府為菸商產品背書,直接誤導民眾 |
應修法正名為「指定菸品上市評估審查」,防止繼續誤導年輕人 |
五、菸品容器大幅警示與採用素面包裝 |
台灣菸品容器正反面警示圖文面積僅印製50%,仍遠低於國際標準 |
恢復《菸害防制法》草案原訂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應達85%,並採用素面包裝 |
六、禁未來所有新型式菸品 |
現行法規無法涵蓋未來菸商再推出的新型式菸品 |
出席拒菸團體指出,若此次修法再度錯失全面強化管制的時機,不僅會助長市場混亂,更將重創下一代健康與對政府菸害防制的信任。拒菸團體呼籲政府落實「以兒少為本位」的修法精神,補齊執法空窗、堵住審查破口、明確管制範圍,才能真正打造無菸健康的台灣。
國教行動聯盟與各團體將持續監督修法進程,並呼籲立法院正視民間團體訴求,拒絕妥協、堅守防線,才能落實「健康台灣」,守護全民與下一代健康。
六大訴求發言內容如下:
此次衛福部主動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法,強化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管制,雖立意良善,修法內容看似更趨嚴格,但仍未根本解決問題,恐將造成「網路廣告監管不足、持有新興菸品未禁止」之漏洞。
衛福部預告針對網路管理的修法草案內容,存在兩大問題:(一)要求網際網路業者提交自控監測報告卻並未訂定罰則,無法達到強化管理之目的;(二)修法預告增訂第15條之2:「網際網路業者違法廣告,先行政通知,業者若未於24小時內限制瀏覽、移除違法資料,再開罰」,難道是要「特別優待網際網路業者的違法菸品廣告」? 董氏基金會指出,只要是菸品廣告就應依法直接開罰,而非先通知網路平台業者改善,逾期未改善才能開罰。 請政府務必在立法理由闡明:「只要發現平台業者有違規就直接開罰,且會依第15條之2規定要求業者於24小時內改善,未改善再罰」,以防網路平台菸品廣告死灰復燃。
國教行動聯盟說明,雖然《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然網路社群廣告販賣電子煙依舊常見,經常可見年輕人使用,甚至淪為賣家,電子煙具已成為依托咪酯等毒品最常使用之載具。目前學生透過聲稱「僅持有、未使用」方式逃避處罰,學校也只能暫為保管,以致電子煙、加熱菸繼續在校園流通氾濫,政府不應繼續視而不見,務必透過此次主動修法解決問題。
政府執法兩年多來,裁罰違法新興菸品案件僅針對吸食者、提供者、販賣者與廣告業者,未曾追溯查緝製造與輸入源頭,請政府務必1.追溯製造與輸入源頭並確實取締(依法可對違法菸草公司開罰1千至5千萬元)。2.修法:查獲電子煙、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直接沒入銷毀;販售廣告之網路平台不僅可以開罰還可直接屏蔽。
二、立即公告全面禁止加味菸品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 張文昌 指出,年輕吸菸者第一次接觸菸品,近九成都是使用加味菸品。111年1月行政院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之一就是「禁止加味菸」,112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中第10條立法意旨明確說明加味菸應予禁止,且在修法過程朝野黨團協商達成「禁止菸草口味以外之加味菸品」決議,同時為因應業者就添加物推陳出新,才依照國健署請求、授權其公告全面禁用之。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進一步指出,沒想到法令都上路2年1個月了,衛福部就是遲遲不公告禁止加味菸(112年3月首度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大類風味添加物;113年8月二度預告只禁27項口味添加物),讓直接保護青少年的禁止加味菸政策依舊缺席。共善促進協會請政府依WHO建議:「全面禁止所有調製口味/風味添加物」;並立即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使用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風味之添加物。」同時自公布後1個月內,依法所有違法菸品須下架停售。
三、禁止違法品名如IQ*S
四、修正審查名稱
國際研究指出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盛行率是成人的兩倍,最令人忌憚的就是「加味的加熱菸」,對年輕人更有致命的吸引力!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 郭斐然醫師 指出,政府以「健康風險評估」作為開放加熱菸(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審查辦法,但「健康風險評估」一詞讓菸商有機可趁誤導民眾,讓人誤以為「加熱菸是減害的菸」。再者,全球最大菸商正申請「IQ*S」加熱菸在台上市,但已有400篇國際論文指出「IQ*S」意思是「I Quit Ordinary Smoking」,是誤導「可以戒除紙菸」,違反台灣《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強調,政府對於加熱菸的控管機制,務必趕快做到1.禁止「加味加熱菸」上市。2.修法:第七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用字改為「指定菸品上市評估審查」。3.加熱菸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
五、提高包裝警示與素面設計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聯盟副秘書長 唐仙美指出: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指出,菸品容器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可預防青少年加入吸菸行列,並促進吸菸者戒菸!然而,111年1月行政院送入立法院審議的修法草案原本主張警示圖文加大至85%,但在112年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被下修為50%,台灣警圖面積從35%增加至50%,在全球已實施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的138國中,從倒數第4名「進步」至倒數第16名,請政府修法達到「菸品容器印製警示圖文面積85%,並採用已有25國執行的菸品容器素面包裝,且每根菸須上警語;指定菸品載具包裝也必須印上警示圖文。」
六、禁止未來所有新型態菸品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蕭東原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強調,菸草公司的目標就是要讓年輕人對尼古丁成癮,而新興菸品是菸草公司的主要捷徑!現在是電子煙、加熱菸,未來還有更多層出不窮的新興菸品,請政府務必要立即同步修法「禁止未來任何新形式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
直播記者會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live/dMNQTd2q1co?si=nFAGQDUKgYUxqe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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