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空服員工會提釋憲:抗議長榮「報復性訴訟」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桃空職工會)今(14)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審查,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縱容長榮航空對參與罷工的工會成員提起「報復性訴訟」,嚴重侵害勞工的結社自由與罷工權。
工會:最高法院判決違憲,恐成壓制罷工惡例
桃空職工會指出,2019年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期間,長榮航空在罷工第二天即對工會幹部及會務人員等13人提告求償3,400萬元,試圖藉此恐嚇罷工成員、破壞罷工行動。勞動部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皆認定此舉構成「報復性訴訟」,違反《工會法》第35條與《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0條的規範。然而,最高行政法院卻在110年度上字第402號判決中推翻前述見解,認定長榮航空的求償並未影響工會活動,此舉等同架空《工會法》,對勞工權益造成重大傷害。
「此判決形同向全台勞工宣告,未來發動罷工就要做好被雇主提告、要求鉅額賠償的心理準備,」桃空職工會秘書長周聖凱表示,「這將嚴重打擊工會行使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的意願,讓罷工權形同虛設。」
工會籲請大法官審慎審理,捍衛勞工基本權
桃空職工會主張,系爭判決違反憲法第14條保障的結社自由、第15條的工作權與生存權、第22條的集體勞動權,以及第23條的比例原則,並侵害憲法第16條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與訴訟權。因此,工會決定聲請憲法審查,希望大法官能夠重新釐清罷工權的憲法保障範圍,確保勞工不會因行使合法權利而遭受報復。
此外,工會強調,勞工要發動罷工已經困難重重,若法院不保障工會行使罷工權的正當性,將導致勞資關係嚴重失衡,進一步削弱勞工集體談判的能力。
「罷工權是憲法保障的重要勞動權利,台灣不能倒退回到讓勞工只能『集體行乞』的時代。」桃空職工會常務理事李瀅呼籲,憲法法庭應審慎審理此案,確保勞工能夠安心行使罷工權,不再受到雇主濫訴追殺。
勞工團體力挺,要求政府正視問題
多個勞工團體,例如台北產業總工會、桃園產業總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以及多個工會亦對此表達支持,並要求政府正視問題,積極保障勞工罷工權益。工會代表強調,此案不僅關係長榮空服員,更攸關全台灣所有勞工的集體勞動權利,若任由雇主以報復性訴訟打壓工會,將嚴重影響未來勞工爭取權益的能力。
桃空職工會最後強調,將持續捍衛會員權益,並期待憲法法庭能夠作出符合勞動價值的判決,為台灣的勞工權益奠定更健全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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