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公告加味菸除4種口味外,其他口味隨便菸商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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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又再放水!?
加味菸採公告才禁止! 國健署之公告除4種口味外,其他口味隨便菸商添加?
新法原預定菸商有12個月緩衝期! 國健署卻逕自公告要給18個月?

    3月22日菸害防制新法施行,關乎下一代健康的電子煙、加熱菸、加味菸全新規範正式上路,衛福部薛瑞元部長立即宣示,將全力支持縣市政府的取締稽查人力,全面取締違法「電子煙」及「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可以連續處罰,直到下架為止!「台灣拒菸聯盟」肯定與支持部長落實法令的決心,也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但照例說一套做一套,國健署在3月20日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換句話說,其他口味放任菸商添加。預告期又從60天緊縮為7天,更令人不解的是將新法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改為自公告後18個月才施行! 為了國民健康,董氏基金會提出兩點質疑:(一)本應當禁止所有的加味菸品,為何僅公告禁止4種口味;(二)禁止所有加味菸之法令緩衝期,為何從原訂之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逕自改為自公告後18個月。兩者均明顯違法,且有圖利菸商之嫌。

    台灣拒菸聯盟已行文要求政府,應將公告文字修訂為「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以落實禁止所有加味菸品;同時,要求政府應確實遵照母法「2月15日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依法維護國人健康。

    台灣癌症基金會與癌症希望基金會聯合指出,WHO強調,加味菸是兒童、青少年與年輕女性的入門菸!為了減低菸品煙霧的刺激性,菸商刻意加入薄荷、糖(sugar)及乙醯丙酸(levulinic acid)來改變菸品口味,甚至為了誘使青少年及女性開始吸菸,在菸品內添加花香、果香、巧克力、香草、薄荷等各類香料。根據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第九條及第十條實施準則(Partial guidelin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s 9 and 10)規定,各國政府應限制菸品加入提高可口性的組成成分。因此,為了避免加味菸成為吸菸入門磚,請政府務必公告全面禁止菸品加入任何口味。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台灣菸害防制新法已通過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且在修正案第47條的說明中已給予業者一年的緩衝期,然而日前國健署預告「菸品禁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菸品禁用之添加物,預計自公告次日起18個月施行」,換言之,國健署此預告有2大嚴重缺失:(1)被排除於衛福部公告禁止的「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以外口味的雞尾酒、草本、茶香、奶茶、可樂、咖啡、香草、焦糖、肉桂等等加味菸,未來豈不就可以在台上市?(2)母法的緩衝期預定為總統公布後12個月,但主管機關預告卻變為公告後的18個月,背後目的實令人質疑。

    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則強調,目前全球至少34個國家立法「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歐盟28個國家也統一在2020年起全面禁止!國際資料均顯示,加味菸、電子煙及加熱菸都是年輕人的入門菸,為維護下一代健康,為積極維護下一代健康,家長團體必監督與要求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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