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係本月19日6時許,1位王姓騎士騎機車行經高樹鄉新豐村泰和路時,1隻狗突然從路邊衝出,撞到機車右前側擋泥板,反應不及、失控摔倒受傷,後至里港警分局舊寮派出所報案。
警方雖依規定受理報案, 惟受理員警直接詢問當事人「你有喝酒齁?」及製作筆錄超過 1個小時情事,造成民怨。對此里港警分局副分局長林宏原表示:將加強教育員警處理民眾交通事故時,應秉持同理心並提升受理案件速度,以使民眾感受到員警服務之熱忱。另當事人報案單上當事人姓名直接填寫為「狗」一節似有不妥 ,類此案件應填記為「物」再括符加註實際名稱較為妥當,另分局將再持續利用各項集會時機,宣導所屬周知,並督屬加強為民服務態度 ,以提升民眾滿意度,針對王姓民眾與狗主人之間和解賠償事宜,分局會依當事人意見協助轉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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