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工作隊/莫那能(召集人)、潘朝成(副召集人)、張俊傑(執行長)

98年5月8日上午,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暨近百個原住民族部落團體聯署公佈「新政府執政周年~原住民族成績單」;當日下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召 開記者會回應「原住民族成績單」。為此,部落工作隊特再次說明,以免新政府原民會粉飾太平的謊言混淆了社會視聽。同時,為爭取原住民族應有的公平正義待 遇,部落工作隊願挺身而出與新政府原民會公開辯論,讓「新政府執政周年~原住民族成績單」越辯越明。

說明:

一、 「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與「原住民族土地暨海域法草案」,目前在立法院之版本皆為前朝政府所提(立法院第七屆第一會期),並列為「優先審議法案」;新政府 上台後(立法院第二會期),原民會以「原漢尚有爭議」為由,告知行政院將該兩法案從優先法案中撤除,同時原民會並告知行政院「土海法」尚須通盤檢討;此舉 讓原民會於97年9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原住民族相關法案進度時,招致原住民籍立委的砲轟。97年9月,辛樂克颱風重創仁愛鄉廬山溫泉區,原住民保留 地非法流失的問題再次浮出檯面;據此,行政院爰要求原民會,將長期以來原住民保留地為漢人所佔用之問題納入「土海法」之通盤檢討;而原民會在立法院第三會 期,卻又將舊政府所提的「土海法」一字不修的送到行政院,這無疑是將行政院當猴子耍。而原民會所謂的「原漢爭議」,竟是「漢人主秘梁文韜」親自撰寫的報告 用語,新政府原民會難道不怕引發族群爭議?

二、 時至今日,攸關原住民族最重大的「自治法」及「土海法」法制化工作,新政府也未將其列為「優先法案」。眾所皆知,立法院各委員會負責主持安排議程的召集委 員幾乎清一色為「國民黨籍」,委員會召委要排定議程,一定會參酌依據行政院所列之優先法案來安排議程,此舉也顯示,新政府根本不把原住民族擺在眼裡,才會 任由原民會出現如此荒謬之作為。

三、 有關「國土計畫法草案」第10條明文規定,特定區域計畫之內容,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原民會表示:第10條條文所謂特定區域,即 指原住民族地區。如此說明顯示原民會與新政府執政團隊根本是完全脫節。98年3月25日,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主持「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會議,會議中明 確提出台灣國土六大空間治理架構,其六大空間乃是「北、中、南三大都會區及東部、中央山脈、離島三個特區」,何來原民會所言特定區域即原住民族(自治)地 區。原民會說:由此可證,「國土計畫法」並沒有忘了原住民;沒錯,因為根本沒有原住民,所以當然沒有忘記原住民這回事。

四、 原民會說:行政院正在審查的「行政區劃法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