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議題的終極解方:你們務要長存弟兄相愛的心 希伯來書第13章第一節 轉載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同婚合法化反對者關於「效果論」之檢證 Diet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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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很多同志議題,有很多感觸,就將相關在LINE或臉書的文章加以轉載,遠在德國養病的賴芬蘭姐,稍來了訊息:

寶寶,你交過同志朋友嗎?有些了解再來看數據會比較看得出數據說甚麼話。

感謝他的提醒,以下是我的回應:

不好意思我沒有遇到過同志朋友,只是知道有些臉友,之前有一陣子臉書大頭照掛上彩虹旗,現在大多又恢復罷了。只是因為從電影及新聞報導,對同志遭遇感到不捨,他們受到排擠與迫害導致有些甚至自殺,實在太讓人遺憾了。。。。。。我想如果那是生理上的缺陷以至於和我們不同,只有予以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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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除了尊重我想不到其他辦法。。。但是配套措施可以『好好的、有善意溝通可能的』討論,彰顯宗教對人的正面影響,榮耀這是個寬容大愛的上帝,活出基督耶穌的形象,這是我上聖經研讀團契,到現在為止的體會,特別是現在正在上約翰福音第六、七章,提到耶穌受到質疑的部分,祂顯現了多麼大的智慧,去面對不信的群眾。。。昨天上完聖經研讀團契,想到十幾年沒就面的朋友,就動身去探訪,正好她中午有聖經團契,我請求讓我也加入,正好在講希伯來書第13章,召會生活中的美德,第一節就是你們務要長存弟兄相愛的心(Let brotherly love continue),盼望基督徒中的同志,也能被接納,一同領受上帝的愛。。。

在非暴力溝通中提到,不要給建議,否則也是一種暴力。是的,需要全然信奉上帝的安排,這樣的議題造成基督徒信仰的大考驗。。。

誰有罪?基督教的教義說,我們都是罪人,我也是。。。我承認自己是罪人,現在正在懺悔中。。。

上帝啊!這個議題對信仰您的人,該怎麼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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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當中我轉載朋友看了我寫同志議題文章後

正義伸張的難處:不同意見(偏見)如何和解世界如何大同?。。。以同性戀議題為例的感言

徵得同意分享給大家:

我個人的看法是, 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單單"論述"無法滿足或說服另一方. 不管從法律, 宗教, 及倫理方面都一樣. 最客觀而且能夠說服人的, 是有關於同性戀及同性婚姻outcome的分析. 歐美這一方面的研究應該非常多. 如果可以多花時間在這一方面, 收集資料, 呈現出來, 或許可以說服更多的社會大眾.

有關於麻州實行同性婚姻之後的種種現象以及後遺症的分析, 就很有說服力. 但是光有視頻的敘述不行, 我們必須呈現數據, 分析, 統計, 與近期, 長期的追蹤結果.

我預計3月份還會再回台灣. 我會開始花時間在這一方面資料收集. 藉著一些我在台灣所連結的平台, 希望有機會在這個議題上發聲. 沒有立場, 只有數據. 數據會說話.

宗教界單單反對同性戀是不行的. 有一些同性戀者確實曾經認為教會是他們在這社會上生存的最後一個救贖希望, 但是當他們到教會沒有被接納之後, 他們的希望就完全破滅了.

聖經的觀點來說, 同性戀是一種罪. 但神卻要我們接納罪人. 所以實際上操作起來就很難 -- 不認同你的罪, 但是要接納你.

如果基督教要把同性戀視為是一種犯罪, 那信仰以及神學本身就必須提供解決之道. 只有他們真正的同性傾向被反轉歸正之後才能證明我們提供的建議及措施是有效的. 否則讓他們感覺我們只是在反對, 定罪他們而已.

由於長期被忽略, 瞧不起, 定罪的結果, 同性戀者長期被壓抑的憤怒已經演變成一頭怪獸 , 對這個社會無止境的要求與嘶吼.

 

 

 

之後回應也很精彩:

還在麻州 XD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875 他們如果再說麻州通過同婚後愛滋有增加,應該馬上會被打爆,又成為說謊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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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沒有太多的意見,就是覺得要面對社會有一些人有這樣和我們不一樣的狀況,我們該如何讓他們也能好好的活出他們獨特的生命。。。

1.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同婚合法化反對者關於「效果論」之檢證 Dietrich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875

部分節錄,最好請點閱原文。。。

以下,僅以查詢到的可信的統計數據和報導來源,來檢證這個說詞和這篇傳言的論點。

1. 關於「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愛滋病也激增」。

(1)麻省同志增加是事實,但並非該法案通過所造成;相反地,是由於該州較為開放的社會氣氛,才使得自我認同的同性戀者更願意自我揭露身份。

根據蓋洛普(Gallup)(link is external)在2013年所發佈、於2012年針對全美國各州所發佈的大規模訪談,麻省人口中,有4.4%人口的自我認同是同性戀群體(LGBT),為全美各州的第七高(若加上哥倫比亞特區為最高的10%),略高於全美各州的平均值3.5%。如果光從這個數字來看,麻省的同性戀人口當然是增加(但並非暴增)。然而,同性戀人口增加背後的原因卻應該仔細解釋:是否是因為社會的開放度愈高,才使得原本不願意表達自我認同的人更願意表達?

針對這個問題,蓋洛普的這份報告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說,不能夠將同性戀人口增加的原因歸咎於同志婚姻合法化,這根本是沒有建立適當的因果關係所建立的論證。蓋洛普的這份報告進行訪談所使用的問題是:「你是否自我認同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者?」(Do you, personally, identify as lesbian, gay, bisexual, or transgender?)由於在各種調查中,同志身份必需仰賴受調查者願意表達其自我認同,因此,這當中的關鍵問題就在於,受訪者是否願意「自我揭露其身份認同」。

根據蓋洛普的該份報告指出:美國各州同性戀族群分布的情況,並非如同以往的刻板印象,認為同性戀集中在特定的州(可能是同婚合法化的州),同性戀身份者的分布也並非隨機的,而是和該州的「社會氣氛」有極大的關聯性。在更願意接受同性戀者的地方,比在那些較不願意接受同性戀者的地方,其同性戀者更願意自我揭露其性別傾向和性別認同。蓋洛普報告又指出,普遍來講,在那些更具備自由開放態度的州,其居民要比那些社會氣氛較為保守的州更能夠接受同性戀。

從蓋洛普這份2013年的報告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在全美各州同志持續增加的趨勢下,決定同性戀者比例的關鍵因素,並不在於該州是否通過同性婚姻,這兩者之間完全沒有任何關聯性。相對地,決定該州同性戀者是否願意自我揭露其身份的關鍵因素,其實是該州的社會氣氛。在更自由開放的州,對於同性戀者的接受度愈高,也就使得同性戀者更願意自我揭露其身份。

因此,那些以同性戀者增加為理由來反對同性婚姻的論者,不僅沒有引用具體數據說明,還刻意嫁接錯誤的因果關係,並非負責的作為。如果根據蓋洛普這份調查報告,我們可以合理地這麼說:創造更加性別友善的環境和社會氣氛,才能讓原本有同性戀的自我認同者能夠不以此為恥,也才是一個社會應該努力的方向。

(2)愛滋病增加的趨勢:沒有激增,反而減少。

必需先說明,愛滋病的感染,和同志婚姻合法化兩者之間,可以說關聯性並不高。主要是由於,愛滋病的感染主要是透過不安全的性行為以及不當的醫療行為所造成。

謠言所傳愛滋病增加的問題原本無須在此檢證和回應,但既然提到,還是來看統計數據。

在圖2中,根據麻省官方統計數據,可以清楚看到:麻省的愛滋病患者和死亡人數,無論是在2004年修法前或該年修法後,都呈現「逐年降低的趨勢」,並沒有暴增。根據Boston Globe的計算,2002~2011年,麻省的HIV患者減低的幅度達到37%。不知道說「美國麻省通過(同志婚姻法案)後同志暴增」的人,是否有比麻省官方統計更可信的數據?

麻省在美國各州的愛滋病人數比例向來是相當高的,近年來該省愛滋病人口逐年降低的趨勢,只能說明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對於愛滋病問題的防治政策得宜,並且收得不錯的成效。和同志婚姻合法化與否,並沒有任何關聯性。

  (來源:作者提供)
 

麻省在通過同婚合法化後,仍有社會保守派團體「群眾抵抗」(Mass Resistance)持續關注該州公立學校的性別教育,並且提出證據指控有些性別教育教材的內容不當。當前台灣的反對同婚合法化的論述,也有許多都是來自於該團體。

在此必需指出,「群眾抵抗」這個團體針對不當性別教育的擔憂肯定是有道理的。然而,要將這些不當性別教育內容的原因全然歸咎於該州通過同婚合法化,應該是過度放大前後兩者的因果關係。事實上,不當的性別教育內容出現於公立學校的性別教育教材當中,應該檢討的,是該州部分採用不當教材的地方政府的性別教育政策才對,而不是歸咎於這個法案。若能在教育政策的層次和地方政府溝通,並改善不當的性別教材,必能使性別教育更為進步。論者實在不應該將焦點放錯地方。

至於台灣的反同婚團體除了引用該團體的相關資料來反對同婚合法化之外,同時也援引了台灣的高中教科書當中對於性別教育的教材,指控其內容不當。這點更難以說服人。原因在於:目前台灣根本就還沒有實施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只有在校園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若以不當的性別教育教材來反對尚未通過的同婚合法化,完全就是錯誤的因果推論。反對同婚合法化的團體應該將更多的心力花在:如何更好地檢討當前各個地方政府尚未完全統一的性別教育教材,讓這些教材更加完善,以便創造一個更為性別友善的環境。如果校園的性別教育教材真的採用了某些激進的、強調性解放的團體所提供的不當教材,所顯示的僅是「官僚失能」,未能在教材問題上嚴格把關,而非「法案通過與否」。地方政府若面對教材不當的問題能夠有所作為,肯定能更有助於健康的性別平等教育的推進。不是嗎?

(3)麻省居民對於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態度變化:通過該法案後,支持的比例反而開始上升,逐漸從低於反對的比例變成高於後者。

從圖3中,根據ABC新聞和華盛頓郵報的調查,即可以看出變化。

在2004年該州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前,支持該法案的比例還低於反對的比例。然而,從該年度通過同婚合法化之後,民眾態度開始發生變化,支持比例緩慢上升,反對比例則緩慢下降,兩者在2009~2010年之間出現「死亡交叉」。從此,該州民眾支持該法案的比例就持續呈現支持高於反對的狀況。

這個變化說明什麼呢?合理的推論是:麻省居民在該州通過該法案之前,過半的民眾也是對於同婚合法化之後可能會造成的負面效應有疑慮,故反對多於支持。然而,在通過該法案之後,該省居民可能發現,該法案的通過不僅沒有造成原先擔心的負面效應,反而可能因為先前的各種疑慮,透過自己生活的觀察,更深刻理解到,此法案的通過造成的正面效應多於負面效應,於是支持率穩定上升,反對率穩定下降。這反而更進一步證明了,該省在通過該法案後,致力於創造更好的性別友善空間。

  美國麻州民眾對於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態度變化圖(資料來源:ABC新聞和華盛頓郵報的調查,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4/03/05/gay-marriage-poll_n_4903796.html

2. 關於「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的說法。

(1)反對該法的遊行人數,僅在該法通過前「可能」超過百萬人。隔年遊行的人數已經銳減,2016年再次遊行,人數已在五萬人以下。

法國反對同婚合法化抗議浪潮的最高點,是在該法案通過前兩個月(2013年3月),反對者為了抵擋法案在國會通過(2013年5月),號召百萬人上街頭。具體數據如下:根據法廣(RFI)當年的報導(link is external),2013年3月25日當天遊行人數,組織者估計140萬人,警方估計30萬人。

之後的2014年(link is external),由右派團體號召,在首都巴黎和大城里昂,根據警方估計的數字,共計約10萬人上街頭抗議前一年通過的法案。抗議者已比前一年大幅減少,但仍是一股可觀力量。2015年並沒有任何大規模的抗議浪潮。到了2016年,根據法國媒體France 24(link is external)的報導,當年修法前主導遊行的天主教右派運動家Ludovine de la Rochere再次號召群眾上街頭,希望下屆總統候選人能支持「傳統家庭價值」。遊行的人數,根據警方估計,大約24000人。再次大幅降低。

法國情勢得從政治分析比較能看清,以下略為分析。為什麼2013年法案通過之後,僅2014年有抗議,到了2016年訴求重返街頭呢?答案是2017的法國總統大選。以政治分析的角度來看,現任左派總統歐蘭德(François Hollande)政績不佳,再加上法國近年恐怖主義盛行且無法有效遏制,使得右派勢力在法國政治聲望上逐漸看漲。

反對同婚合法化的聲勢,在法國通過該法案後,雖然急遽下滑,但仍是右派政治勢力進行政治動員的好用手段之一。之所以在2016年再度號召群眾上街頭抗議同婚法,是因為希望這個議題能夠排入法國2017年總統大選的討論議程,讓候選人注意。然而,實際的結果卻大出意外,參與遊行者連三年前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合理的推論是:原先的抗議者不再以遊行反對,可能是因為負面效應並不如原先宣稱的所致。

近日,在右派主要政黨共和黨總統初選的激烈競爭中,打著上任將廢除2013年同婚法案的前任總統薩科奇(Nicolas Sarkozy)慘遭敗北,由費雍(François Fillon)代表拔得頭籌,即將進行第二輪初選。費雍在第一輪的大幅領先得票率,加上得到第一輪落敗的薩科奇的支持,預料使其在第二輪仍能勝出,代表右派最大黨出馬角逐明年法國總統。費雍雖反對法國2013年通過的同婚法案,但他意識到自己必需走中間偏右的道路,不能訴諸極右路線,因此,並未主張要廢除該法案。情勢如何,得看明年法國總統大選的第一輪選舉當中,右派候選人究竟是費雍或者是極右派候選人雷朋(Marine Le Pen)代表進入第二輪選舉而定。若是費雍代表(機率極大),則其靠近主流民意的傾向不太可能令其主張廢止該法案。主要的原因,在於法國近年民意對同婚合法化的支持度已經呈現微幅上揚。請看下面民調。

(2)法國民眾對同婚合法化的態度變化:支持高於反對的比例微幅上升,贊成方高於反對方皆10%以上。

法文維基百科根據法國重要民調機構的統計做出如圖4,以下簡要分析。

若以單一機構的變化趨勢來看較為一致,以BVA的調查而言,2013年通過前為正反方分別為58%和41%,2014年2月為61%和38%,2014年4月為55%和42%(不知何故突然大幅變動,但差距仍有10%以上,隔年又回復以往趨勢),2015年為67%和31%。

這樣的變化幅度,除了2014年4月那次變動幅度較大之外,可以發現,法國民眾對於同婚合法化的議題,從立法以來,支持度是呈現微幅上升的。

合理的推論是:反對者經歷了三年的時間,逐漸發現,該法案通過後的負面效應,並不如反對方原先宣稱的那樣,甚至可能覺得反而看到不少正向效果。於是由反對的意見轉成支持的意見。

法國民眾對同婚合法化的態度變化(資料來源:法文版維基百科「Mariage homosexuel en France」詞條,https://fr.wikipedia.org/wiki/Mariage_homosexuel_en_France

3. 總結

本文的目的是希望針對反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基督徒進行的回應。希望能做出自我提醒:基督徒也是公民社會的成員,在進行公共討論的時候,不應該公然協助散播未經查證、甚至高度扭曲的謠言。面對謠言,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還可以理解,若知道後仍轉傳,豈是有信仰良心者所當為?

必需承認,儘管目前全世界已有20個國家完成同志婚姻合法化,仍屬少數。許多西方國家仍在熱烈討論這個議題,並在此類法案通過之前,同樣走了很漫長一段時間。台灣社會對於這個議題,雖不是這幾年才開始討論,但卻是在民主體制鞏固後的這幾年,才逐漸成為廣泛被討論的議題的。

筆者完全尊重不同觀點作為公民而提出見解的權利,也完全承認他們提出的許多論點,確實是台灣社會面對此議題時,可以充分討論的。然而,令我完全不能接受的就是,確實有許多反對同志婚姻合法化的人士,不僅提不出數據資料來說理,甚至將數據移花接木,以及不去建立因果關係就直接跳到結果。如此作為,不僅無法形成合理的公共討論風氣,更是會造成徒勞無益的彼此叫囂謾罵。更不能認同的是,在討論過程中,當無法以理性說服人的時候,許多反對人士就試圖以宗教和道德的制高點來譴責不同立場的人。這實在是假宗教之名,行壓制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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