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工、薪水照給、嚴修水汙法 地球公民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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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立即停工、薪水照給、嚴修水汙法】新聞稿、附件及照片,請參考。

      年收2000億的日月光惡意偷倒毒鎳廢水,污染台灣河川農田,引起社會震驚。但得知依據《水汙法》最高僅能罰60萬元,經濟部長又插手干預環保裁罰,要脅不得任意停工,更令社會震怒!今日農民、居民及環保團體、勞工團體聯合在後勁溪旁召開記者會,譴責日月光汙染土地、剝削勞工、大賺黑心錢的惡劣行徑,要求高雄市政府切實執行停工、追討不當利得,並呼籲環保署及立法院加嚴修改《水汙法》,在場人士同呼「立即停工、薪水照給、嚴修水汙法」、「無良日月光、還我後勁溪」。

附件供記者朋友更深入了解各界心聲:
1.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稿(2012.3.12)
2.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聲明稿(2012.3.12)
3.大高雄總工會發言摘要
4.後勁社會福利基金會發言摘要
5.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發言摘要
誠摯邀請媒體報導刊登,一起來監督政府、監督企業,以行動改變台灣

新聞聯絡人: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附件:

立即停工、薪水照給、嚴修水汙法
農民居民勞團環團抗議日月光聯合新聞稿
2013.12.13

年收2000億的日月光惡意偷倒毒鎳廢水,污染台灣河川農田,引起社會震驚。但得知依據《水汙法》最高僅能罰60萬元,經濟部長又插手干預環保裁罰,要脅不得任意停工,更令社會震怒!今日農民、居民及環保團體、勞工團體聯合在後勁溪旁召開記者會,譴責日月光汙染土地、剝削勞工、大賺黑心錢的惡劣行徑,要求高雄市政府切實執行停工、追討不當利得,並呼籲環保署及立法院加嚴修改《水汙法》。

日月光應道歉認罪,接受停工懲處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日月光接連爆發造假、埋暗管規避環保稽查,明顯惡意汙染,更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政府不應縱放!日月光應立即停工徹查、拆除暗管、公開所有排放資訊。若日月光無法舉證自己不是汙染農漁田與後勁溪的兇手,更須賠償農漁損失、復原環境。」

後勁社會福利基金會總幹事李玉坤表示:「過去後勁溪及半屏山一帶都是優良的農地,但煉油廠及沿岸工業區設立後,後勁溪、土地及地下水都被長期汙染了。我們呼籲政府應該要堅持環境保護的立場,不能放縱企業財團任意污染我們的土地。我們也希望全台灣受污染土地上的人民要團結起來,不要被財團與政客分化。面對土地的傷害,唯有徹底要求污染的解決才是根本之道。」

惡質財團  剝削勞工  糟蹋環境
電資工會秘書長林名哲痛陳:「日月光平均工資只有28K~32K,四年前金融海嘯時又大放無薪假;今年景氣回溫,又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七天沒有休假,這種低薪資、淡季無薪假、旺季不給休的公司,根本是血汗企業!如今爆發惡意汙染事件,我們擔心在廠內作業員是否長期暴露在重金屬污染中不自知!呼籲勞政單位立即進入日月光,針對勞工安全衛生條件做徹底檢查。」

大高雄總工會理事長陳志銘憤慨指出:「更可惡的是,日月光縮減正職工作機會,大量晉用薪資不到20K的派遣勞工,造成就業極不穩定,現在又傳出若停工要開始放無薪假,實在可惡至極。過去五年日月光獲得的租稅減免就有30億,未來三年還將有14億額度可抵免,台灣社會如此厚待日月光,他們卻將利益集中在張虔生及少數人身上,又排放廢水毒害人民,這種經濟發展是台灣人民要的嗎?」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葉品言表示:「日月光根本不能因這次停工而放無薪假!根據勞委會函釋,原因可歸責於雇主的停工,工資應該照給;這次日月光偷排廢水,如被罰停工,當然是雇主的責任,不能因此不給工資,應該現在就要準備好停工時的勞工薪水,屆時如期發放,當然更不能惡意裁撤員工。」

台灣有許多像張虔生這種惡質資本家,逼迫勞工得在加班累倒、喝有毒廢水病倒、或者失業的恐懼當中做選擇!現在勞工已經看穿這些惡劣資本家的嘴臉,拒絕再承擔他們造成的惡果。

罰則太輕,環團呼籲嚴修《水汙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劉思龍律師指出:「這件事情可分三個層面,第一是『汙染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法辦懲處,第二是『污染造成的影響』,包含農漁業損失、後勁溪整治失效等,應當要求賠償,第三是『罰則要具懲戒效應』,除了罰款之外,應再納入負責人刑責、社會服務、環境教育等手段,提高罰則。以上都是目前《水汙法》沒有處理到的層面,因此應當修改《水汙法》。」

劉律師進一步說明:「不當利得僅針對廠商減少的成本與收入來計算,並未將行為犯罪行為懲處、汙染影響範圍求償等納入,因此不能只主張不當利得,必須將修改《水汙法》納入,才符合法理精神。」

標準的褐色經濟,染色的GDP,都是以健康、環境、勞動條件、不當補貼換來的。這絕對不是我們要的經濟發展方式!這場聯合居民、農民、勞工、環團的抗議行動在一個晚上就獲得無數民眾聲援,在場人士同呼「立即停工、薪水照給、嚴修水汙法」、「無良日月光、還我後勁溪」,呼籲高市府落實停工、日月光不得侵犯勞工權、環保署與立法院立即修改《水汙法》,並呼籲全體公民持續監督政府、監督企業,以行動來改變台灣。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後勁社會福利基金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大高雄總工會、高雄市橋頭區甲南里辦公室

附件供記者朋友更深入了解各界心聲:
1. 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稿(2012.3.12)
2.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聲明稿(2012.3.12)
3. 大高雄總工會發言摘要
4. 後勁社會福利基金會發言摘要
5.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發言摘要

(附件一: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稿(2012.3.12))
用實際的行動保護台灣!全民共同監督、抵制污染惡行

日月光惡意偷排毒鎳廢水,汙染後勁溪,危害農漁環境及自然生態,令人髮指。我們強烈支持高雄市政府勒令停工,並呼籲環保署立即啟動加嚴修改《水汙法》,經濟部勿干涉環保裁罰,以維護公平正義,杜絕廠商僥倖作為。又勞基法規定,公司停工非屬勞工責任,則停工期間應照發薪水,保障勞工工作權,因此日月光必須自負全責,道歉認罪,服從政府懲處。

此外,山川變色固然令人心傷,但唯有各界付出行動,懲處惡行,修改法規漏洞,才能避免更多河川大地、人民與農漁產業蒙受苦難。本會針對政府、企業、民眾三層面提出呼籲及建議:

一、政府應該做的事
(一)  立法院及環保署修改《水汙法》,加重刑責、有感處罰。
(二)  高雄市政府切實執行停工懲處,詳加規範避免廠商轉嫁勞工。
(三)  經濟部檢討租稅優貸辦法,全面篩除不良業者資格。
(四)  各地環保局比照環保署公開所有裁罰資訊,保障社區知情權,以利社會監督、緊急因應,促使企業負起社會責任。
(五)  內政部與經濟部推動國土計畫、河川流域管理,計算環境承載量,規劃限制開發區,從源頭就阻止悲劇。
(六)  立法要求業者公開使用的化學物質、排放的濃度與數量。
(七)  修法建立舉證責任反轉制度,讓廠商主動負起責任。
(八)  農委會、衛福部針對高汙染風險區進行農糧研究、風險評估、流行病調查,為糧食安全與國人健康把關。
(九)  日月光等惡性污染廠商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檢調應主動追究刑責,並協助農民求償。

二、企業應該做的事
(一)  日月光認罪道歉,拆除暗管,復原後勁溪,賠償農漁損失。
(二)  主動公開所有排放資訊。
(三)  上下游相關廠商撤銷給不良業者的訂單,抵制直至改善。

三、人民可以做的事
(一)  督促民意代表與各級政府修改法規體制。
(二)  寫信給Intel、蘋果、聯發科、台積電、Qualcomm、Broadcom、Infineon等相關廠商,要求取消日月光訂單,直至改善。

染紅破碎的河川大地讓全台心痛,唯有實際的行動才能扭轉悲劇,尤其掌握權力和資訊的政府,透過政策與法規從源頭把關,效力遠比末端查緝更有效。人民除了譴責、抵制企業,千萬別忘了也要督促政府真實做點事情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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