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死聯盟搶先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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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0610月進行的「台灣社會意向調查」顯示,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

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搶先發表 

聽到廢除死刑,民眾第一個反應是「那壞人就得不到懲罰了?」但廢除死刑不代表不處罰犯罪。根據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0610月進行的「台灣社會意向調查」顯示,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因此,怎麼樣的刑罰制度能夠達到懲罰犯罪的效果又能取代死刑呢? 

結論

加強被害人之保護

替代死刑的刑罰應該更合理

【怕死特派員】專訪撰寫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團隊其中的一位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吳副教授提到本報告的結論有兩點:一是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措施不足,導致民眾對支持廢除死刑仍有疑慮;二是現行刑法,無期徒刑實際上25年即可假釋的制度,也不足以替代死刑。因此,重新檢討被害人保護制度與提高有期徒刑年限、無期徒刑的假釋或開釋制度,是替代死刑重要的兩個重點。 

合理的刑罰制度與現行制度的不同點在哪裡?

報告中建議將無期徒刑區分為:替代死刑的甲級無期徒刑──應服刑滿30年,方得准予假釋,可以稱為「特別無期徒刑」。這種新制無期徒刑的假釋年限,不受減刑與大赦的影響,易言之,受刑人必須服滿整整三十年的徒刑方有可能得到假釋的機會。 而另一種則為一般的無期徒刑,稱為乙級無期徒刑──應服刑滿20年,才可聲請假釋,是為「普通無期徒刑」,而此種無期徒刑則可能因減刑或大赦而提早假釋。有這兩種假釋的不同門檻,可以說服更多國人接受廢止死刑之政策。 不過,吳副教授也特別提到,要用「特殊的無期徒刑制度」來替代死刑,如何說服民眾?除了在假釋門檻要提高到可以被接受的程度,25年?30年或者更高?此外,假釋的審議程序更嚴格、獨立與公開。 

為什麼不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做為配套呢?

他也指出,有人建議應該要還原無期徒刑的本質以替代死刑,並同時提高有期徒刑上限。無期徒刑還原其本質為終身監禁,而不是現行實際上25年後即可假釋的制度。不過,依據各國的研究發現,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因為違反刑法、監獄再社會化的教育功能、會使犯人自暴自棄,放棄向上自新的機會,同時會增加管教的困難,甚至導致管教機關以暴制暴的惡性。因此,不建議以真正的【無期】徒刑取代死刑,在制度設計上應給予開釋的機制。 

各國假釋門檻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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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家屬說他想殺 那你會閉嘴嗎?

Stephen

除了死者家屬
你有資格發表意見想殺死這個人嗎
只要大家同意,就能殺死想殺的人嗎

這世界上讓受害者想殺的
又何只殺人罪犯

新世界的神

少在那裝清高
你以為你耶穌還是我?

新世界的神

假釋這種東西沒存在的必要
呆灣要判死刑都很難了
被判就是要死
就不知道你在 怕 三 小!

魯小小

給你們一塊匾額
【沽名釣譽】

泯滅良知的廢死聯盟

"搶先發表" ??? 是怎樣???搞的好像在進行什麼商品發表會一樣???
那些窮凶惡極的罪犯在你們的眼中就和天使沒兩樣???而那些被窮凶惡極的罪犯所殺害身亡的無辜受害者生命在你們的眼中就和豬,狗沒兩樣是嗎???
說真的我很納悶你們真正的動機到底是為了什麼???名???還是利???還是你們的執行長林欣怡女士在等諾貝爾頒獎給你們???到底是什麼原因呢能使你們泯滅天良到如此的地步呢???

正義

當今天你們(廢死聯盟)為了這些死刑犯奔走
你們都不想想他們幹了多少的事,如果你們想過也了解過他們的犯罪史你們怎麼還能夠替他們求赦免,台灣的法律是再寬鬆不過了,然而在這樣的法律環境之下竟然還可以讓法官判下死刑,他們的行為已經是人神共憤,今天不要說是你們(廢死聯盟)的親屬遭到毒手就說說發生在你們身上,如果你被一個來路不明的路人砍了幾十刀,然後莫名其妙就歸西了你冤不冤枉,如果你沒有死躺在病房裡你還會求法官讓砍你的人無罪嗎?那家屬怎麼辦,一整個家中失去了一位成員知道這代表什麼嗎?一個精密的儀器少了一個再小的齒輪都會報廢何況一條人命!你們(廢死聯盟)要求社會尊重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他們活該在路上晃然後被幹掉嗎?要尊重一個人起碼得要他以相同的態度尊重別人。
今日你們(廢死聯盟)的作為如果成功,那你們同時就背負上了40個死刑犯身上所背的人命,你們才是殺人最凶惡的犯人,

反廢死

為何不要發動號令.呼籲大眾撲殺廢死聯盟?

slash

口口聲聲要求死刑犯要有人權,早在犯罪後就已失去相關平等權,那些被殘忍殺害的被害人,人權在那裡,我期待你們這人權大善人可以寫出一篇,我一定拜讀。

西語

其實我很想做一件事情,但是我沒有能力,我拜託大家幫忙來統計廢死聯盟裡面到底有幾個人是受害者?只要台灣的,而且是死刑犯迫害的受害者家庭,希望如果有能力的鄉親父老兄弟姐妹幫忙統計一下,看看廢死聯盟裡面有沒有八成的會員...不....因該說只要廢死聯盟的人有一半的會員是受害者就好,我想這樣因該不過分吧,就可以知道現在的廢死聯盟是安什麼心態在說什麼廢除死刑條約了,
罪大惡極的人,你不給他的死來留給下一代當作警惕,請大家不要犯罪,還是廢死聯盟你要提唱廢除死刑之後來教導下一代這樣說著:反正沒死刑了?最多吃國家的牢飯嗎?還可以吃到老,這樣說法不知道我譬喻的是否恰當?
廢死聯盟請你來告訴我吧
廢死的意義在哪邊?一個人犯了罪還要國家來養他到老,一堆老百姓就要活活被死刑犯的人活活打死,這樣公平嗎?甚至還可以假釋,如果有一天他跑去你家拜訪你們,跟你們廢死聯盟說你的爸爸媽媽是我殺死的,你(廢死聯盟的成員)原本是一個溫暖的家庭,今天變得肢離破脆,不知道(廢死聯盟的成員)你們的心裡會怎樣想?還是你要學耶穌基督說過(死刑犯)今天打我的左臉,所以我(廢死聯盟)的右臉也準備給你打?請問廢死聯盟的同胞,你會給他繼續打嗎?

R

反對廢死
被判死刑者 若是被執行 固然可憐
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若非罪大惡極 人神共憤
法官何必如此判決

亂世要用重典
台灣的治安還沒好到可以廢除死刑
台灣的教育也沒好到可以接納一個罪大惡極之人
留一個不被社會大眾(大多數)所接受的人 只有一種可能:再度被大眾排斥 而後對社會產生憤恨 最後再度犯案以報復社會....試問這樣的狀況下 廢死 只是讓更多人 死於非命

尊重生命 這四個字只該出現在該被尊重的人身上 死刑犯本身就是不尊重他人的生命 有什麼資格 要求社會尊重他的生存權呢?

這不是以牙還牙 而是以一條刑法 嚇阻並警惕世人 沒有人願意看見人類這樣互相傷害 但 你們提到終生監禁 令人匪夷所思 今天死刑犯本身就已經罪大惡極 為何還要消耗無辜的受害者家屬 繼續納稅養殺人兇手? 這邏輯上未免太可笑
畢竟 我們不是聖人 也不想當聖人 要求我們慈悲為懷 原諒死刑犯 我們原諒他 那以後殺了人 都可以要求原諒 這社會秩序豈不是被顛覆了!?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踹人致死不算殺人? 檢求無期法官只判9年半

更新日期:2010/05/10 11:2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個壞蛋

潘姓男子17歲時曾因殺人案被判刑9年,96年初假釋出獄,目前仍假釋中。

只因路人張姓男子看了他一眼,不但罵對方還把對方踼倒,張姓男子倒地後,後腦撞到地面,潘姓男子再上前猛踹,造成張男送醫不治。

結果是有改過向善嗎??????????????????????????????????

請您們廢死聯盟的成員張大眼睛摸著你們自己的良心看清楚

殺過人被判刑9年的假釋犯,只因為看路人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

殺過人被判刑9年的假釋犯,只因為看路人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

殺過人被判刑9年的假釋犯,只因為看路人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

無冤無仇,也不認識這個被他殺的人,只因為看他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

無冤無仇,也不認識這個被他殺的人,只因為看他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

無冤無仇,也不認識這個被他殺的人,只因為看他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

如果這個人是你們的親朋好友或是你們自己??????????

希望上天保祐,以後碰到的人是你們廢死聯盟的成員這些善心人士

不是這些不想冤死的平常百姓

看到這種新聞,這種台灣的法官,已經殺第二個人了,以後碰到壞人自己要自求多福了,如果無法逃避至少要跟壞人同歸於盡,至少死了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千萬別白白犧牲ㄚ,因為連法官都不會同情張先生被殺了,張先生你自己找閻羅王伸冤吧,殺你的人也只依重傷害罪判刑,再關個幾年人家又可以假釋出來,只是希望老天有眼,第三個不要又是無辜的百姓

但法官卻認定嫌犯沒有拿凶器,踹人並沒有要制人於死的犯意,改依重傷害罪判刑9年半

新聞內容:

高雄縣一名男子只因為看路人不順眼,就用腳把人踹死,檢察官依殺人罪將他求處無期徒刑,但法官卻認定嫌犯沒有拿凶器,踹人並沒有要制人於死的犯意,改依重傷害罪判刑9年半;腳踹死人不算殺人,這個判決引起不小的爭議。

高雄縣一名潘姓男子,只因路人張姓男子看了他一眼,不但罵對方還把對方踼倒,張姓男子倒地後,後腦撞到地面,潘姓男子再上前猛踹,造成張男送醫不治。

檢方認定潘姓男子無緣無故踹死人,生性殘暴,依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但法官卻認為,潘姓男子像跆拳道選手徒手攻擊和用腳踹人,並沒有拿凶器,所以動機並非殺人,只是要傷害對方;況且張姓男子是後腦撞擊地面致死,改依重傷害罪判刑9年半。

潘姓男子17歲時曾因殺人案被判刑9年,96年初假釋出獄,目前仍假釋中。對於一條人命兩種認定,由於刑度差太多,不只引發法界爭議,檢方也要再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古月

在台灣壞人福利比好人好太多了,壞人有刀.好人沒有.壞人有槍.好人沒有.壞人被槍斃死了.小孩大家搶著領養.教育他長大成人.壞人更不得了.各方四路人馬到處替他爭取人權.好人呢.回家自己哭沒.沒人理睬.現在呢.更好.大家要替壞人廢死刑.真是太好了.謝天謝地.謝耶蘇.謝佛祖.壞人從此海闊天空.可以從台灣頭殺到台灣尾.姦他一千個一萬人.也不會死.進到監牢裡也不錯.三餐有的吃.洗澡有熱水.生病還有人照顧.還真是個休息的好地方.反正進去表現乖一點.一付後悔的樣子.不要幾年.保證一樣.一條好漢.馬路上閒逛逍遙又自在.感謝癈死連盟.最好連關都不要.那就更完美了.

df82349

如果廢除死刑 ,能使那些壞人反省罪惡 , 改善治安 , 這未必不好
但反觀今日的犯罪行為 , 越來越殘忍 , 犯罪理由越來越荒堂 , 犯最後的表現一副冷莫不在乎甚至是囂張 , 想想上述的期望應該不可能實現吧 .
有死刑存在這個社會還壞成這樣 ,何況廢除 ? 那些主張廢死的 , 你們對受害者能感同身受嗎 ?
壞人的人權有人主張 , 被害者的人權向誰討 ? 加害者有給過他們嗎 ?

台灣很愛濫用 "人權" , 而且很喜歡當外國人的孫子 , 動不動引用外國的廢死例子 , 還有沒有國格 ?

監絕反對廢死 !!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為一碗麵行兇 夫灌妻老鼠藥刺三刀 更新日期:2010/05/08 13:10 魏嘉良

去年9月,就接獲一次太太被家暴的通知,但妻子認為是家務事,不需要大驚小怪,沒想到,先生這回不管她死活,拿刀刺她,心軟卻害了自己。

新聞內容:

雲林一名布袋戲師傅,疑似幻想太太是魔怪化身,拿老虎鉗敲妻子的頭,再強灌老鼠藥,最後拿水果刀往太太身上刺了三刀,女兒和朋友回家及時阻止,將媽媽送往醫院,有生命危險,事後警方逮捕布袋戲師傅,他說是太太不願意幫他買麵,夫妻吵架,才失控動手。

警方:「刀子咧?在這嗎?」

警方帶著54歲張姓男子,回到住處房間內,尋找殺妻兇器,最後在床墊底下,發現沾有血跡的水果刀。警方:「是不是這隻刀?對嗎?是不是這把刀?」張姓兇嫌:「…。」

殺妻的水果刀找到了,但究竟為了什麼,讓他狠心殺害結婚20年的結髮妻子。警方:「你刺她幾刀?」張姓兇嫌:「兩刀。」警方:「你為了什麼事跟她吵架?」張姓兇嫌:「互罵啦。」警方:「為什麼這樣?為什麼事跟她吵?什麼原因?」張姓兇嫌:「她就…。」

房間臥室牆上,還掛著三張妻子穿著白紗的婚紗照,醫師檢查發現,她身中三刀,左胸兩刀,腹部一刀,急救後有生命危險,而且她還被先生強灌老鼠藥。

警方:「老鼠藥誰的?」張姓兇嫌:「她自己吃的。」警方:「啊?她自己吃的,她怎麼有老鼠藥。」張姓兇嫌:「她自己騎摩托車去買的。」

警方表示,張姓男子原本是布袋戲師傅,疑似因為太太拒絕幫他買麵,夫妻吵架憤而持刀行兇,去年9月,就接獲一次太太被家暴的通知,但妻子認為是家務事,不需要大驚小怪,沒想到,先生這回不管她死活,拿刀刺她,心軟卻害了自己。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欠6萬賭債 男子身中多刀亡 更新日期:2010/05/08 16:45

嘉義一名男子疑似欠下六萬元賭債不還,引起債主殺機,男子被人發現身中多刀陳屍草叢,讓老母親非常心痛。難過的老母親在警局裡痛哭,她沒想到接到的電話竟然是兒子的死訊,不斷的拜託警察要把兇手找出來,男子的母親表示,48歲的兒子不久之前,才因為跟人喝酒發生衝突被毆打。

(死者母親:拜託一下,這次他真的是冤枉了,拜託!拜託!)

難過的老母親在警局裡痛哭,她沒想到接到的電話竟然是兒子的死訊,不斷的拜託警察要把兇手找出來,男子的母親表示,48歲的兒子不久之前,才因為跟人喝酒發生衝突被毆打。

(死者母親:三更半夜被抓出去。)

(記者:回來有受傷嗎?)

(死者母親:有,腳被打的都是傷,還有手也是。)

湯姓男子日前被人發現陳屍在一處草叢邊,而且全身還都是刀傷,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圍起封鎖線要找出蛛絲馬跡,不過,湯姓男子疑似欠人6萬塊的賭債卻不還,是不是因此被殺,警方還要調查,不過,在母親節前夕卻痛失愛子,傷心的老母親將渡過一個心碎的母親節。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小心!美工刀狼 割指、猥褻夜歸女 更新日期:2010/05/08 19:06 戴君恬

光天化日之下,美工刀色狼公然犯案,令婦女聞之色變

新聞內容:

台北縣出現一名美工刀之狼,這個月6日,一名穿著雨衣的男子,先尾隨被害女子,等對方進門後,在樓梯口企圖猥褻,被害人大喊救命,卻慘遭歹徒拿利器劃傷食指,警方目前已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全力追捕這匹色狼。

5月6日下午3點多,一名男子穿著雨衣,來到泰山的新生路巷口,當時被害人正好騎機車回家,男子先是記住被害人走回家的方向,趁著四下無人時,就悄悄尾隨被害人,在樓梯口犯案。記者:「怎麼掙扎?」被害人:「一直搖呀,剛開始以為誰在跟我玩。」

當時被害人嚇都嚇死了,色狼還低聲說不准叫,由於被害人的尖叫聲,嫌犯隨即逃跑,事後被害人回家,鄰居才告知,你食指不斷流血。被害人:「她說要不要報警,我說應該不用,可是妳在流血,我才發現手受傷。」

手指頭的傷口如今不再流血,仔細一看,被害人的手指,疑似被美工刀之類的利器劃傷,其實嫌犯犯案前,下車後不僅刻意繞道,從另外一條巷子走回現場,還不斷拿出手邊的工具,意圖打開旁邊機車的車鎖,等到確認有機車可偷,就伺機犯案。

光天化日之下,美工刀色狼公然犯案,令婦女聞之色變,警方除了調閱監視器畫面全力追捕,也提醒婦女回家時,要注意這名年紀大約25到30歲,身高170公分上下的美工刀之狼,可能在下雨天出來犯案。

好秋

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

你們是找自由時報做的調查嗎???

真心為廢死聯盟的人感到哀戚

為什麼看了這麼多人的哀痛真言,還無去喚醒你們的良知呢?為什麼殺人的人比被殺的人還值得你們同情與伸援呢??你們都不信有神鬼嗎?因為都不是信佛道教徒嗎?你們的宗教只信有神不信有鬼是嗎??撒旦就是魔鬼呀...只能希望那些可憐無辜的被害人自己出來現身執法了...
就是因為不想不能自己私了,為了"守法"才去期待,去交給法律來為受害人主持公道呀,如今因為你們讓法律沒有保障的功能,讓法律沒有存在的必要,讓法律只是你們的玩具...
沒關係反正不管是多有錢有勢的人,生老病死對人人都公平..每個人終究都會死..就在陰間等著....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林森北路大樓傳槍擊 1人重傷送醫 2010/05/07 21:35

今天晚上將近八點左右,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的大樓內,傳出槍擊案,目前已知造成一人受傷,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正由馬偕醫院急救當中。有關這起案件的發生原因,中山分局警方封鎖現場,全力調查當中。

男子陳屍鐵道旁 疑被逼債致死 2010/05/07 17:58

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湯姓男子平日沒有固定工作,生前曾向地下錢莊借了新台幣6萬元,由於無力償還,3天前曾被人押走,痛毆一頓;昨天再度被押走,可能因此慘遭毒手。

死者的母親向警方表示,她的兒子在3天前被多人押走,回家時,全身傷痕累累,躺在床上之後,連棉被都沾滿血跡。

警方表示,死者在被痛毆後,回家向母親求救,表示如果拿不出6萬元還債,性命可能不保。他的母親於是打電話叫女兒先匯款3萬元應急,沒想到,錢還沒匯到,昨晚又被人押出去,今天下午就陳屍在鐵路旁。

我就說差不多每天都可以有殺人的新聞可以提供給你們廢死聯盟參考

現在有死刑殺人都這樣每日可見了,廢除死刑後應該是一次殺死多少人
以上才有資格上新聞吧

何止

何只偽善,根本就是沽名釣譽,低級到了極點,非得靠這個吸引目光譁眾取寵嗎。腦袋是裝腦子用的,請勿移作他用,真納悶這些人到底吃什麼長大的?

SnOw

有些人,為了得到一時的快感,隨機姦殺N名女子。
有些人,為了一時的氣氛無處宣洩,殺害對方全家大小。
有些人,為了面子為了錢,亂刀砍殺被害人。
這些人,砍人幾百刀,將一個全屍剁成近似於泥;姦殺人後,得不到快感,將鐵、瓶罐、刀、叉、木頭插進女生同體;殺完人後,不過癮,將屍體剁成碎片熬煮來吃。所有種種,都是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殺人不必償命,那些受害者的家屬,面對自己親人慘烈的死去,還要供養那些殺害他們親人的禽獸。你們主張人權,不也等於人人平等,凡事都該公平,請問:公平性在哪?平等在哪? 你們很有大愛,主張要輔導那些禽獸,那這麼有大愛,為什麼不組成一個禽獸基金,你們的稅也扣多一點,由你們這些這麼有大愛的人去奉養他們。順便常上節目宣導,請那些沒得宣洩、想發洩的人去找你們,你們無條件給他們砍、無條件給他們強暴,請他們跟你們離我們這些凡夫俗子遠一點。如果你們做得到,那些禽獸也都只找你們,那我無話可說。但請現在不要強迫我們跟你們一樣,我們是人不是神,我們是台灣不是美國更不是其他國家。小至家規大至國法,家庭教育習慣不同,請不要拿其他家庭的教育方式來強迫別人跟你們一樣。你們懂得什麼因材施教嗎?? 拜託...拜託你們這些高貴又高尚的人,趕快組成一個發洩聯盟,主打想砍人想享受強暴人的快感請來發洩聯盟。別忘記,叫你家人多賺點錢,因為你們的家人還要去養那些砍你們姦殺、分屍你們的〝人〞。

無法無天

歐美國家為什麼沒死刑.因為敢武裝反抗司法的人在街上就直接被警察槍斃了.還需要什麼死刑.歐美國家是否先叫警察不准帶槍執法.只准帶漁網抓補犯人.再來干預別人?每個國情不同.在台灣司法公權力不彰已經無法保護善良人民.再廢除死刑根本就無任何保障.要廢除也等人民守法教育好.公平司法公權力彰顯再說吧.

歐洲國家只是一群假仁假義的小人

關於四名死刑犯的執行,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及人道援助委任專員羅寧表示:
我嚴重譴責台灣執行四名死刑犯。台灣終止先前近五年的暫緩死刑執行,其原為該區域之典範。台灣相關單位對於死刑執行沒有事先宣佈且無視德國政府與歐洲聯盟一再呼籲。 這次的死刑執行對台灣在廢除死刑方面的努力而言係一大挫敗。針對執行死刑的說理並無任何說服力。對於台灣宣告將先執行所有定讞之死刑犯後才廢除死刑的說法 我感到非常的震驚。個人認為是極諷刺且不人道。我要求台灣相關單位,不要再執行任何死刑以及立刻廢除死刑...

狗屎...............

歐洲國家派軍隊聯合美國軍隊入侵伊拉克,打死那麼多的無辜百姓

怪了怎麼沒有聽到,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及人道援助委任專員羅寧,這個下三爛出來吭一聲阿ㄚ

那些伊拉克被打死的無辜百姓不是人,不需要人權嗎????

那些歐美國家還在追殺賓拉登

怪了怎麼沒有聽到,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及人道援助委任專員羅寧,這個下三爛出來吭一聲阿ㄚ

賓拉登沒有人不是人,不需要人權嗎????

你們廢死聯盟敢對歐美國家吭一聲嗎????

有種去跟美國抗議他們追殺賓拉登沒有人權ㄚ????

不平

等你全家人都被殺光再來這裡唱高調吧,現在有何資格慷他人之慨在這邊說這些屁話,只是滿足你們為反對(死刑)而反對的偏執理念罷了.

是否廢死是需要立法的,有本事出來選立委呀,用廢除死刑當主要政見,看看你能否當選.

而現在用無賴的方式以釋憲等不理性的雜碎手段去干涉司法,只會引起民眾反感,讓反對廢死的人越來越多而已,甚至可以說你們根本跟那些罪大惡極的死囚根本是一夥的.真的很可憐你們.

非死不可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轉載)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4600482.htm

天理(情、理、法)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一樣的也會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是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專門追討人民的欠稅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債務,而逼犯罪受害人違法花高價錢去僱用殺手流氓討債,故意留給討債流氓一起來分享討債利潤大餅造成暴力討債集團越來越多且生意興隆犯罪叢生或要善良軟弱不敢違法去僱用流氓討債的犯罪受害人自認倒楣自己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傾家蕩產一毛錢也拿不到,真是太可惡欺負吃定犯罪受害人。

國民黨無能黑金政府幫助好手好腳有賺錢收入的肇事犯罪者殺害受害人可脫產逃避民事判決賠償不受處罰簡直就是流氓國家政府的行為,現在更加可惡要廢除死刑讓有錢有勢的死刑犯一生可在監獄賄賂暗中偷吃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讓善良弱勢家庭犯罪受害人的法律權利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兩頭空空空,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與奸人惡人狼狽為奸欺壓善良老百姓及犯罪受害人的民怨,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替天行道、積功德,死而值得。

法院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根本就是無路用的米蟲廢物單位。

天理(情、理、法)

鋼彈桑

說不定廢死聯盟的人是怕哪天自己被判死刑XD~

人權至上

如果廢除死刑是不是可以連台灣司法一起廢除阿!
因為法律剝奪我欠錢的權利.剝奪我開車的權利.剝奪我不繳稅的權利.剝奪我高興就打人.高興就不還錢.高興就殺人.高興就犯法的權利.剝奪我沒錢搶銀行的權利.這麼多人權都被法律剝奪了.是不是考慮連司法一起廢除阿?

楊董

關於四名死刑犯的執行,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及人道援助委任專員羅寧表示:
我嚴重譴責台灣執行四名死刑犯。台灣終止先前近五年的暫緩死刑執行,其原為該區域之典範。台灣相關單位對於死刑執行沒有事先宣佈且無視德國政府與歐洲聯盟一再呼籲。 這次的死刑執行對台灣在廢除死刑方面的努力而言係一大挫敗。針對執行死刑的說理並無任何說服力。對於台灣宣告將先執行所有定讞之死刑犯後才廢除死刑的說法 我感到非常的震驚。個人認為是極諷刺且不人道。我要求台灣相關單位,不要再執行任何死刑以及立刻廢除死刑...

看完之後我只想說:德國政府很行是嗎?歐洲聯盟很屌是嗎?要求台灣相關單位不要再執行死刑的專員你又算哪根蔥阿...?
你們自己國家管好就好了,憑什麼管來我們台灣!?

台灣正義聯盟

每個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你們到底懂不懂 看不懂國字
 請從小學讀起好嘛?尊重法官好嘛?不然請廢物聯盟成員家人,派你們家人出來給人性侵 沒錢拿錢出來給人花 廢物聯盟這樣最好了 想犯罪的人找你們聯盟的成員好了 相信這樣犯罪率會降低 你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may

那些廢死刑聯盟的,一人先派一各家人出來給人殺,再來跟我們說她們要廢死刑,再來在一人拿各1.2千萬,養那些殺她們家人的人,再來說要廢死刑,這樣都做得到的話,我給她們掌聲鼓勵!!

貓

羊老大說的好
不要自命清高在那裡談廢死
好像全世界你們最高尚

166

我覺得請廢死聯盟主席做保人阿,出獄的殺人犯再犯的話,保人判死罪..免得廢死聯盟只會紙上談兵..

痞客羊老大

2300萬人中,有極少數的壞份子,而層層的法律與罰則,則是保護大多數的無辜人民
我不懂你們為什麼為了小眾的"人權",去違反自己的良心
你們覺得廢死真的是人權嗎
被殺害的人就沒有人權嗎

你們就是高舉神聖的牌子...譁眾取寵
搞不好,你們自己也曾經為了鄰居噪音而報警
為了狗咬而怒告

卻為自己所謂神聖的工作而欺騙自己
試問
你家妻兒老母被強姦被殺害
你還會神聖的安慰???
屁啦

法律是保護好人的!!!!!!!!
再如何強烈嚴厲的法律,只要你不犯罪,就不用怕
當有人運毒殺人
當然他們要承受自己的罪孽

或許
以暴制暴不是件好事
但法律就是法律
不要到處講人權
一天到晚做秀
當你真的有一天,能超脫到神的領域~~
再說吧

只能說
你們都是窩在黑暗處的偽君子...比真小人還可悲

痞客羊老大

2300萬人中,有極少數的壞份子,而層層的法律與罰則,則是保護大多數的無辜人民
我不懂你們為什麼為了小眾的"人權",去違反自己的良心
你們覺得廢死真的是人權嗎
被殺害的人就沒有人權嗎

你們就是高舉神聖的牌子...譁眾取寵
搞不好,你們自己也曾經為了鄰居噪音而報警
為了狗咬而怒告

卻為自己所謂神聖的工作而欺騙自己
試問
你家妻兒老母被強姦被殺害
你還會神聖的安慰???
屁啦

法律是保護好人的!!!!!!!!
再如何強烈嚴厲的法律,只要你不犯罪,就不用怕
當有人運毒殺人
當然他們要承受自己的罪孽

或許
以暴制暴不是件好事
但法律就是法律
不要到處講人權
一天到晚做秀
當你真的有一天,能超脫到神的領域~~
再說吧

只能說
你們都是窩在黑暗處的偽君子...比真小人還可悲

賜

廢死聯盟解散好了

joe

死刑與社會? 人民對政府的正義觀感?
反對死刑就好像在反對政府的無能
今天一個國家多腐敗 就是看官員有沒有在正確做事

耶穌是怎麼死的? 他是死在一個貪爛的政權下...
耶穌的犧牲? 跟一個國家腐爛? 有何差別?

今天假如執行死刑是錯誤的 那歷史的"包青天"又算什麼?!

那些反死刑的人 "死刑" 在你眼看是殘忍的 但你沒看過他的含意?
"死刑"只看"外表"是很醜陋 但是 "內在" 是有正義的! 有公道的 !
認定外表醜就是非 ? 就是你們現代人的作風 !?
隨隨便便就認定錯誤! 長的醜都不是都要去死了 !?
就跟那些受傷害的家屬一樣! 他們難道不會很難過嗎? 都不是人嗎?

有一句話叫[入境隨俗]
獅子會去吃其他動物 獅子吃動物雖然很殘忍
但大自然的法則就是要他著樣才的以生存

在台灣有台灣人的作風 不要因為其他國影響 變得沒有本土味
東方有東方的法則 西方有西方的法則
不要老是把外來的"法則"拿來台灣炫耀

他們國外為什麼會反對死刑 因為"法理情"
在我們國家為什麼會支持死刑 因為"情理法"

那些反死刑的先生女士們 在你們真正了解"台灣文化"
在跟我們說反對死刑 一個不了解自己的文化的人 怎麼叫"愛台灣"

天道淪喪

有如同廢死聯盟這樣的主張
就可看出這是一個多麼黑白不分、公理泯末的道德思維
一位受害者不僅代表被無辜摧殘剝奪的生命
也代表一個破碎的家庭
那種苦痛,未親身經歷,沒資格在那大放厥詞
如果廢死聯盟的成員都有如此尊重惡貫滿盈人權的大愛
真希望你們能代替那些不計其數無辜的受害者死
因為你們死後都還會尊重那些加害者的人權
而且你們會原諒他們,相信他們不是故意的
是吧?

好無聊的訴求

其實..看大家這麼熱烈回應 我還滿希望真正的廢死聯盟成員願意出來回應耶...還是, 你們並沒有辦法反駁大家? 只會拿那套人權出來回應?????????? 這樣弱掉了歐...

沒錯我就是沒這麼高尚 沒這麼懂你們所謂的人權, 我只知道-自己造孽自己擔, 沒事一個正常人不會需要碰到"死刑"這種事情...

BTW..這麼想廢? 你們試試看去要求辦公投啊? 看看多少人支持你? OR..有本事去選總統啦~ 還是 其實你們只會嘴砲?? 加油, 好嗎...

不太支持

講難聽就是出一張嘴
理想與實際 看不出來嗎
累犯N次 被害人一個接一個 你的配套措施有用!?
加強保護被害人這不是他們要的

延長刑期是誰買單???

沒錯..以暴制暴是最下策的..
但是..有沒有想過繼續延長那些死刑犯的刑期
是誰買單..誰出錢..政府由辛苦工作的納稅人繳的稅出的錢..

平均養一名監獄裡的犯人一個人需要1個月3萬元的費用..現在大學生辛苦工作一個月..公司的老闆都不一定肯付3萬元的薪水了..他們何德何能讓政府花3萬元養他們??

如果..以後養死刑犯的錢不是由我們繳稅人出..而是由廢死聯盟的人出..被害人家屬的心理治療費用也是由廢死聯盟的人出..那你們要廢除死刑我沒話說..我對你們高尚的情操跟偉大的理想獻上我最高的敬意..你們真的太無私了..

我納稅希望的是拿去加強我們的公共建設..拿去拯救不要再有走山的意外奪走無辜的性命..我沒有像你們有那麼偉大的理想..

聖人

談人權太高尚了,請感受一下被害著的心情,他們殺人可以免除死刑,那大家以後不爽就用這種手段解決,然後你們廢死聯盟的就可以來幫這些人求情,別自命清高!
給那些死刑犯一個忠告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有些事情不是做了才來後悔,那就太晚了。

kk

主張廢死刑的人...請問你是受害者本人嗎?
因為只有祂們能決定是否原諒牠們...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牡丹裸屍案>5土公仔姦殺焚屍 更新日期:2010/05/04 04:11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縣牡丹鄉女裸屍案宣告破案!死者曾女與曾從事土公仔(葬儀社人員)的5名男子飲酒,黃湯下肚後,其中謝坤鐘等4名大漢獸性大發,強行對她性侵,事後持刀殺害棄屍,放火毀屍前,還以巨石猛砸頭部,手段兇殘至極!

廢死聯盟的成員應該會很高興,又多一件可以讓你們做秀的case

要趕快先開會準備好救人的資料,免得又被廢死聯盟批草菅人命的政府偷偷摸摸的槍斃掉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滅門血案家屬現身 堅反廢死 更新日期:2010/05/04 23:01

嚴重打擊造成李士珩長期精神狀況不穩定,老婆帶著孩子離開,喪失親人加上家庭破碎,他卻根本無從求償,12年來,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但卻有廢死聯盟不斷為死囚的人權奔走,諷刺之餘,李士珩有更多的無奈。

廢死聯盟的成員們,請問你們有沒有伸過任何的援手去幫助過這位受害著的家屬呢?????

Naver Naver Naver Naver Naver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真的是很諷刺,可能你們也還不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善良百姓在反對你們,還一直利用媒體做秀到處爭取版面高談擴論

以下是完整的新聞:

12年前,家住台中大里的李蘊華母子三人,遭男性友人瘋狂砍殺身亡,很多人早就遺忘這起滅門血案,但當年的重大打擊,造成李蘊華的親弟弟李士珩精神分裂,到現在還得靠吃藥平穩情緒,就在最近一波廢死聲浪的同時,李士珩勇於現身說法,堅決反對廢死。

不顧外界的異樣眼光,李士珩拿出重大傷病卡,回想12年前二姊跟兩個外甥,遭滅門殺害,內心的痛楚到現在依舊存在。

李士珩口中冷血的殺人魔陳欽和,在民國87年間因為感情糾紛,和女性友人李蘊華發生口角,一怒之下拿刀砍殺37歲的李蘊華和7歲跟9歲的孩子,陳欽和已經伏法,但他當年兇殘殺人,幾乎砍斷母子三人的脖子,也砍斷了李士珩的姊弟情深。

嚴重打擊造成李士珩長期精神狀況不穩定,老婆帶著孩子離開,喪失親人加上家庭破碎,他卻根本無從求償,12年來,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但卻有廢死聯盟不斷為死囚的人權奔走,諷刺之餘,李士珩有更多的無奈。

在精神狀態還算平穩的這一刻,他反對廢除死刑,也請社會,為這些還活著的死者家屬,多多著想。

ET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的,因為站在被害人的家屬的立場,他們的親人就無故在這個世間蒸發消失,最慘的不只這樣,有的家屬見不到親人的全屍,甚至連屍體都找不到,那些死刑犯的家屬,還敢嚷嚷著沒有見到那些死刑犯的最後一面,可是他們至少還有全屍,反觀被害家屬的立場,他們呢?不僅僅是沒見到被害人的最後一面,甚至被害人的全屍都可能沒有,有的還很可憐的被烹煮!

  加害者家屬還有什麼資格要求廢除死刑,若是當初他們好好教育小孩,小孩做錯事有好好導正,而不是一味掩護,現在自己的小孩會去作奸犯科嗎?甚至成為死刑犯!

  那些死刑犯現在有辦法暫時逃避死刑,但是逃得了因果報應嗎?逃得了自己的良心嗎?每到午夜夢迴之時,不會夢見那些被他們害死的人找它們索命嗎?那些死刑犯自己就害怕死亡,當初被他們加害的人不是更恐懼嗎?有的是被凌虐而死的人,在死之前受到的痛苦有多麼的巨大!他們還有麻醉,對死亡還不這麼的恐懼害怕!對他們這些泯滅人性的人來說已經是有夠人道的!

  那些反對死刑的人,講句較難聽的話:「死的不是他,也不是他的親朋好友,當然沒感覺!」如果今天死的是他們的親朋好友,他們還會想要反對死刑嗎?想必不會,恨不得那些兇手快點伏法,若是到了這個解骨眼上,他們還有辦法心平靜氣的說要反對死刑,那時就可以再考慮!

  若是只顧慮那些加害者的人權,那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的人權誰會顧慮,我們也有生存權啊!他們的存在對我們來說只是一種威脅,會不會有人更肆無忌憚的殺害人,我們會不會是下一個被害者,或是成為被害者的家屬,有誰可以幫我們保證我們的生命安全,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人嗎?那些被害者的生存權,該由誰幫他們討回來?難道要等到血流成河、滿屍遍野,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才會省悟嗎?

  加害者已經是泯滅人性的人,他們還能算是個人嗎?還需要人權嗎?那些被害者的人權又被擺在哪呢?若是顧慮加害者的人權,就是在把被害者和善良老百姓的人全擺在那些死刑犯之下,真是本末倒置!為什麼就不能將心比心的為被害者和被害者家屬著想,就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滿足自己的成就感,就說要反對死刑,實在不可取!況且廢除死刑是大同世界下的產物,大同世界大家都不會犯罪,當然也就沒有死刑的問題,問題是我們這個世界有大同嗎?

飛寶

廢死聯盟的出意是不錯,不過單向的廢死並不是好事,又加上台灣社會還不夠成熟,一旦草率的廢死,後果會怎樣;廢死刑後是否要再進一步的廢除無期徒刑,這只是一昧的做法,並沒考量到雙方平衡與制衡的問題.替死刑犯家屬著想了,那誰又替受害家屬著想呢?
比如:一位女生被強暴了,去報案結果警察的鄙視言語,警察又讓加害者又與受害者對質,那這女生情何以堪,等於受到多次得迫害.由此,法律已經給予受害家屬公道了,如果又再廢死,那受害家屬不就是再受一次傷害.
冤死與該死,有其一定的輪迴關連,不要去破壞這個遊戲規則,凡事都有其道理,各團體也不能淪為政治角力的幫手,應該要從檢調及法院判決的細目中找出有無冤判或不法之情節,給予冤枉的人公道,給予真正加害者應有的制裁,給予好的檢調警務法務人員鼓勵,給予不好的檢調警務法務人員嚴懲,導正社會觀點才是要務,不然法律就變成權勢的幫兇了.
就像前陣子的老外CEO酒駕開車撞死送報生,誰來替受害著家屬討公道呢?那老外已經肇事逃逸,又要毀滅證據,找人頂替,潛逃未遂;這已觸犯多項罪行,卻又找人關說,居然可以交保,而且又有官員替他說話,殊不知外交部官員是何心態.
就如此事,一般老百姓就只能眼睜睜的受到二次以上的傷害,什麼叫天理.~~~
當然,我們不能將死刑槍決當做是應該的事,但也不應矯枉過正;不去做犯法的事,就不會受到這種判決嘛,處以刑責只是展現社會正義與司法公正,並不是劊子手,不然何以有神祉的信仰與教義.這都是以各種形態方法來維持有形與無行之間的道法,而不要利用道義倫常來謀私,做為私利與工具是不好的,天知地知.

生氣的路人

廢除死刑的最原始目的是什麼??
我不是很懂
如果說是為了保障犯罪者的人權,讓其有改革自新的機會
那被害者的人權呢?犯罪者有人權被害者受傷時誰給他們人權??
這符合公平原則嗎???
我覺得人權的概念是要有的,也是人類進步的象徵
不過當犯罪者犯了重刑的同時,基本上是不是也應該視已經自我放棄自身的人權了,他都不想要人權了,旁人在幫他們爭個什麼勁
舉例來說,這就像台灣人人都有被選舉當民意代表,當總統的權利,不過當被選舉人,有犯某些刑罰案件經確認後,他已經不具有被選舉的資格
我覺得那是同樣的道理
廢死聯盟??
你們的組成是什麼,你們有看過真正的壞人嗎?有真正受過椎心之痛嗎??
如果你們只是還停留在法條層面的法律書卷,而不是考量到全盤(受害者與被害者,社會制衡與公平正義,目前背景是否適宜等諸多更深層面的後果與因果社會科學)
希望你們自己想想.........
你們代表的真的就是你們想像中的公平嗎?代表正義嗎??劑弱扶強嗎?
你們要捫心自問
妳這樣做
最後的結果如果成功
你們
對的起後代子孫??對得起莫名受害的善良被害者??他們的家屬??
而不是僅僅於得到膚淺的自以為做善事的心

無名

廢死聯盟的理念不就是[萬般皆下品,唯有人類高],把自己的偉大建築在她人的痛苦之上,所以廢死聯盟的罪惡不下於任何罪者,讓大家來祝福祈禱廢死聯盟的成員也可以遇到那些慘絕人寰的事情,來感同身受一下吧!

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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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8.01.03

怕死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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