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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死聯盟搶先發表

2008/01/1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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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根據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0610月進行的「台灣社會意向調查」顯示,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

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搶先發表 

聽到廢除死刑,民眾第一個反應是「那壞人就得不到懲罰了?」但廢除死刑不代表不處罰犯罪。根據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0610月進行的「台灣社會意向調查」顯示,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因此,怎麼樣的刑罰制度能夠達到懲罰犯罪的效果又能取代死刑呢? 

結論

加強被害人之保護

替代死刑的刑罰應該更合理

【怕死特派員】專訪撰寫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團隊其中的一位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吳副教授提到本報告的結論有兩點:一是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措施不足,導致民眾對支持廢除死刑仍有疑慮;二是現行刑法,無期徒刑實際上25年即可假釋的制度,也不足以替代死刑。因此,重新檢討被害人保護制度與提高有期徒刑年限、無期徒刑的假釋或開釋制度,是替代死刑重要的兩個重點。 

合理的刑罰制度與現行制度的不同點在哪裡?

報告中建議將無期徒刑區分為:替代死刑的甲級無期徒刑──應服刑滿30年,方得准予假釋,可以稱為「特別無期徒刑」。這種新制無期徒刑的假釋年限,不受減刑與大赦的影響,易言之,受刑人必須服滿整整三十年的徒刑方有可能得到假釋的機會。 而另一種則為一般的無期徒刑,稱為乙級無期徒刑──應服刑滿20年,才可聲請假釋,是為「普通無期徒刑」,而此種無期徒刑則可能因減刑或大赦而提早假釋。有這兩種假釋的不同門檻,可以說服更多國人接受廢止死刑之政策。 不過,吳副教授也特別提到,要用「特殊的無期徒刑制度」來替代死刑,如何說服民眾?除了在假釋門檻要提高到可以被接受的程度,25年?30年或者更高?此外,假釋的審議程序更嚴格、獨立與公開。 

為什麼不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做為配套呢?

他也指出,有人建議應該要還原無期徒刑的本質以替代死刑,並同時提高有期徒刑上限。無期徒刑還原其本質為終身監禁,而不是現行實際上25年後即可假釋的制度。不過,依據各國的研究發現,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因為違反刑法、監獄再社會化的教育功能、會使犯人自暴自棄,放棄向上自新的機會,同時會增加管教的困難,甚至導致管教機關以暴制暴的惡性。因此,不建議以真正的【無期】徒刑取代死刑,在制度設計上應給予開釋的機制。 

各國假釋門檻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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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支持廢除死刑啦!!????? (未驗證) ・ 2010/05/02 11:43

我們要有愛心同理心 我很希望台灣政府可以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吠到死:(小白.原諒我汙辱你無恥的人類學你在吠我也沒辦法)聯盟的關西 我總算理解了 其實我也是吠到死聯盟的一員 首先我希望可以把所有犯人都放出來!! 然後讓犯罪者跟我們吠到死聯盟成員 都集中在一起生活居住 我們會用愛心同理心去支持他們 就算我們被殺 被搶 被凌虐 也請警察同仁無須理會 因為我們很有愛心!!! 我們會感化他們 讓他們跟我們一起上天堂!!就算全家被殺光了 就算整個社區都死光了 也是我們自願的 我們很支持廢除死刑!!!千位不要因為人都死光了而處罰他們 我相信他們也是有人權的!!! 如果不能放出來跟我們一起住 那他們在監獄的花費我們願意無償提供~~為什麼?? 我們有愛心阿!!!!!!不然放他們出來 搶一下 殺一下 需要女人在姦一下好了 等時間到(早上9點~下午5點)在回去關 當然我知道很多台灣人不接受 所以請他們來吠到死聯盟好了 我們這邊有提供 偷搶拐騙姦淫擄掠的服務項目!! 歡迎大家光臨!!

簡單一句話 (未驗證) ・ 2010/05/02 11:51

當廢死聯盟在尊重死刑犯的人權時,
那被害者的人權被誰尊重了

人在做天在看 (未驗證) ・ 2010/05/02 12:23

小心被害人託夢阿~

沒有大腦的廢死聯盟

6道 (未驗證) ・ 2010/05/02 14:27

廢死聯盟
我想問一下
那些死犯在殺人以前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
沒有的話他有權力想有人權嗎?

禮義廉 (未驗證) ・ 2010/05/02 15:28

一國之亂 必有妖孽

安豚 (未驗證) ・ 2010/05/02 15:56

想請問一下
如果今天是你的家人被姦殺 被虐死 被凌持
而且他在法庭上還完全覺得無所謂
你會說
原諒他 要關心他 他有人權
位甚麼不把那些精力拿來救救偏遠山區的孩子
和一些社會邊緣人呢
真是吃飽太閒

kk (未驗證) ・ 2010/05/02 16:45

say yes to life???
can you save life to the victims????

馬兵 (未驗證) ・ 2010/05/02 18:17

之前 在部隊因狗多為患,已影響人安,將狗捕捉後,集體送往某團體收容;某次有一士官云:這些狗好可憐,把牠們放了吧,捕狗人云:那把牠們送給你好不好。那人聞之,說不必,掉頭就走。
誰願意負責任,替死聯盟?
還是把責任丟回給政府。亦或是怕死政府怕廢死聯盟(會吵就有糖),廢死。

支持死刑聯盟 (未驗證) ・ 2010/05/02 18:44

我先說我現在非常的理性
你們這些廢死聯盟全部都是殺人和犯罪的幫兇
你們了解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嗎?
你們可以體會他們的痛苦嗎?
死刑犯有人權那被害著家屬就沒有人權嗎?
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

看了一下你們的宣導短片我只有一種感覺
好笑~好笑~ 真是笑死人了~~
請你們不要把台灣的社會和外國相比,ok? 至於原因和理由前幾位網友都說過了,我只是想說假如你們不要身活在死刑的社會的話
請離開台灣,我們社會不需要有你們這種犯罪幫兇的存在。

你們盡是些沽名釣譽之徒 國家社會動盪的幫兇之一,我以你們為恥

去廢死刑的擔擔麵 (未驗證) ・ 2010/05/02 18:52

人渣留在世上,是浪費資源,別想他們會改過自新,殺人都不眨眼的敗類。你們些自以為慈悲的傢伙,考慮被害者的感受

相對論 (未驗證) ・ 2010/05/02 18:52

流浪漢甲:你晚上吃了嗎?
流浪漢乙:沒東西吃!!!
流浪漢甲:我們來去把"老馬"殺死,他有許多錢,你敢不?
流浪漢乙:殺人會判死刑吶!
流浪漢甲:你沒看新聞,"判死的"是在法官面前嘴硬的那些,咱只要被抓到後,讓大家認為咱有悔改的心就不會被沒官判死刑啦!而且現在死刑麻要沒啦!
流浪漢乙:按A甘好!
流浪漢甲:怕什麼?被抓到以後就不會餓肚子了,總比現在在餓肚子,而且有錢自就可以爽一陣子。好啦!不用怕!!

合乎目前社會環境的行為才算是正義 (未驗證) ・ 2010/05/02 19:25

當你們拍攝這些影片的同時,不知是否有考慮過廢除死刑國家的社會環境?不知是否考慮過目前在獄死刑犯的犯案手法?台灣目前的社會環境真的適合廢除死刑?只是一味的宣揚廢除死刑真的能廢除死刑?
與其將精力放在宣傳廢死以及改變台灣法制還不如去各國中小學當義工,為未來的主人翁加強社會道德以及倫理觀念這樣豈不是更有意義?
還是說這種小事無法當作廣告吸引大眾的焦點?由於我是窮學生必須為了我自己未來的飯碗努力,現階段無法將我的想法付諸行動,但至少我不會浪費人民稅金以及浪費社會資源。
若就現階段的社會環境推動廢死並改成終生監禁的話,不知是否有廢死聯盟的成員願意在我未來窮困潦倒三餐不繼時貢獻出寶貴的生命以及避稅所得到的財產讓我加入終生監禁的行列?

心魔再生 (未驗證) ・ 2010/05/02 23:30

看完眾多回響後~~不知為何~~在聽到犯罪後會有人替我求情免除死刑~~心中好不容易平息的魔性~它又再度的復活了起來,請各位好心的鄉民們告訴我這些善心聯盟成員的聯絡方式吧!我想~~"它們"會原諒我的~~~好期待~.~

點點 (未驗證) ・ 2010/05/03 01:01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
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點點 (未驗證) ・ 2010/05/03 01:14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
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我支持死刑存在.我不同意廢除.死刑有它存在必要.這個社會有大部分的人看法是與我相同的.但如果廢死聯盟敢搭應政府上述條件.不只是嘴巴說而不管後續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會支持廢死)

點點 (未驗證) ・ 2010/05/03 01:14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
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我支持死刑存在.我不同意廢除.死刑有它存在必要.這個社會有大部分的人看法是與我相同的.但如果廢死聯盟敢搭應政府上述條件.不只是嘴巴說而不管後續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會支持廢死)

點點 (未驗證) ・ 2010/05/03 01:19

沒有人作奸犯科.哪來死刑?
不應該只是一昧的要求廢除吧!
根本在哪?
這樣只會讓這個社會失衡

阿維 (未驗證) ・ 2010/05/03 06:33

依正常邏輯,死刑是可以嚇阻犯罪的。
除非頭腦有問題才會覺得不能。
或是為了什麼不為人知的利益,才會犯眾怒也要反死。
世界不能被少數人在背後對一些無知的群眾洗腦操弄。
煤體更加不可助長其風。

牧羊女 (未驗證) ・ 2010/05/03 08:02

人在做人裂看! [回覆]
廢死聯盟是個不存公義公正結構個體主義!
自以為是極偏想法面對並挑戰公義法則 天理不容 必瓦解!
前116則所言道出我們意念 感謝發揚公義 必蒙神祝福!
因 神掌權一切!

牧羊女 回應於2010/5/3AM8;02

嚴丰 (未驗證) ・ 2010/05/03 11:54

寬恕是被害當事人才有的權利.就連被害人家屬也無此等權利.若被害人 已亡.即無寬恕的施受相對條件.不當的人提出不當的要求.讓人不得其解.......

嚴丰 (未驗證) ・ 2010/05/03 11:58

寬恕是被害當事人才有的權利.就連被害人家屬也無此等權利.若被害人 已亡.即無寬恕的施受相對條件.不當的人提出不當的要求.讓人不得其解.......

死刑必須存在 (未驗證) ・ 2010/05/03 14:03

死刑必須存在...而且必須變本加厲!!
古時有部法典我非常認同它就是-漢摩拉比法典
它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為了被害者的權益!死刑犯必須遭受到與被害者相同遭遇之刑罰!
感受到被害者相同之痛楚!! 唯有如此才能提醒世人!!
廢死聯盟只一味想廢除死刑,實在是想得太天真了
難道改判無期徒刑對於他們才是最好的歸途嗎?
1.對於兇手而言,那是沒有止境的黑暗生活,他們其實更期待解脫
2.對於社會而言,那是浪費公帑的行為,繳納稅金養這些廢人何用,不如拿去做公益更實在.(還是廢死聯盟要出錢養這些人?)

憑什麼花錢養他們 (未驗證) ・ 2010/05/03 14:14

"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
這點我不認同,請把調查對象轉為受害者之親友家屬,
世人總是"事不關己.漠不關心"當事情不是發生在他們身上時,對於這些事情也只是當茶餘飯後聊天打屁的話題而已.
所以我強烈建議你們應該去調查被害者之親友家屬是否願意廢除死刑!!
再者,也發生過太多太多受刑人假釋出獄繼續犯刑之案例,不得不防!!
被害者是完全失去活著的權益,而兇手卻只要讓國家養個30年就可以假釋出獄!!這完全不成比例嘛! 我憑什麼花錢養他們?
還有強姦犯也應該判除死刑or閹刑!因為你爽一下子人家要痛苦一輩子!!也不成比例!!

點點 (未驗證) ・ 2010/05/03 16:21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死囚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廢死聯盟未盡責)=>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死囚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繳納給政府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我支持死刑存在.我不同意廢除.死刑有它存在必要.這個社會有大部分的人看法是與我相同的.但如果廢死聯盟敢搭應政府上述條件.不只是嘴巴說而不管後續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的人跟我一樣會支持廢死)

請去幫助一些弱勢團體吧!別再亂ㄌ... (未驗證) ・ 2010/05/03 16:52

我相信台灣ㄉ法律是不會隨便判人死刑ㄉ.台灣ㄉ法律在你ㄇ眼裡難道一點公信力都沒有嗎?我們雖不是被害者家屬但我們 真ㄉ不想成為下一ㄍ被害者.你們 可以擔保他們不會再度犯罪嗎?如果再度犯罪時.你們還會那麼大聲說話嗎?你們又要如何面對下一ㄍ家屬.你們如何面對社會大眾?一句道歉嗎??人權是人在使用ㄉ...誰給ㄌ受害者人權ㄋ??當他ㄇ剝奪他人ㄉ權益時他們以喪失ㄌ自己ㄉ權益ㄌ..請尊重我們會害怕社會不安ㄉ心理.也請你們去幫助社會一些真正需要幫助ㄉ人.而不是再為一些罪大惡級ㄉ人製造社會動亂好嗎??

正常人 (未驗證) ・ 2010/05/03 17:38

那種該死的人渣 沒資格講人權 憲法不是用來讓人擺爛的

hon (未驗證) ・ 2010/05/03 17:55

我真的超好奇有"超過半數的民眾在有其它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這個民調是假的吧~我才不相信會有這麼多人肯花錢養這些罪犯~~
還有廢死聯盟說所說的 "死刑並不能讓台灣更好" ~ 這是在放屁吧~如果殺人不用償命 ~ 那就殺來殺去,反正有可以吃免錢的飯
我只能說 有膽殺人 卻沒膽償命~~廢死聯盟的人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十惡不赦的人被殺了, 還說草菅人命,真讓人無言~
自己有大愛的心可以~但不要讓每個人都去認同你們的理念~因為你們要拿什麼去彌補受害者的家屬~還浪藥費大家的錢去養死刑犯~是以為我們錢很多喔~~

少塊肉 多點錢 (未驗證) ・ 2010/05/03 18:04

聯盟如果能處理好各項前置作業,達到「最好的廢死情形,就是不再有人因犯重罪被判死刑,也就是天下太平」的國情,自然就會水到渠成

fisher (未驗證) ・ 2010/05/03 18:42

廢死?
如果妳們真的廢死成功
那我只能祝福台灣成為 『罪惡之島』
滿島殺人犯 滿島強姦犯
殺人不償命 姦殺不用錢
反正沒死刑 出來在姦在殺

如果廢死真的成功
我身旁親人遇害 我第一個會拿廢死聯盟的人來開刀
反正殺了也不用償命......

死者聯盟 (未驗證) ・ 2010/05/03 21:53

因該要成立死者聯盟,因為那些被殺的人,只能看著你們這些清高的人,踏著他們的屍體,來成就自我,和你要的慈悲和功德。

車帥 (未驗證) ・ 2010/05/04 00:50

In reply to by 死者聯盟 (未驗證)

死刑【必要之惡】

人權團體在乎的只有人權兩字。
似乎遣忘了…必要之惡。

回想小時候,大人都會用小朋友的手指去碰一下煮熱湯的鍋子。
讓小孩知道害怕,才能學會不害怕。
不害怕是因為知道離煮熱湯的鍋子愈遠就愈安全。

死刑對一般良善的百姓也說只是一個虛無的名詞而已。
但對有犯罪意念的人來說,卻是一個可怕的存在。
讓有有犯罪意念的人害怕,一般良善的百姓才能不害怕。

有人說死刑是封建時代的產物,所以要廢除死刑。
如果死刑存在可以讓社會變更好,那它就有存在的必要。

就如同食和色,有史以來,娼妓問題依然無解,禁娼妓,只會增加強暴率。
不禁,又會汙染良善風俗。

如果娼妓的存在可以讓社會更好,那就有存在的必要。

就跟死刑的存廢相同,訂到明確又合乎人道的法律才是大家要關心的方向,而不是存廢。

怕死被害人 (未驗證) ・ 2010/05/04 00:58

我可以把每天看到有人被殺的新聞傳真給你們參考一嗎????
可以的話,明天就可以開始傳真,保證很精彩,差不多每天都有耶....
會不會告我騷擾你們???

屏東斷頭女屍 2嫌認罪 更新日期:2010/05/03 21:0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3/11/25014.html

上個月28號,有民眾在屏東縣牡丹鄉四林山區發現一具上半身已經不見、下半身赤裸、且頭顱和衣服、布鞋掉落在一旁的女裸屍

上個月發生在屏東縣牡丹鄉四林山區的裸婦命案,恆春分局警方經過連日來的偵辦,查出有5人涉嫌,已經逮捕其中4人,只有兩人坦承涉案,供稱是因為被害人曾姓婦人跟他們一起喝酒時,與謝姓男子發生口角,謝姓男子拿番刀將婦人刺死,不過,被朋友指證動刀殺人的謝姓男子卻矢口否認行兇,警方帶他到現場模擬時,他還不時露出冷笑,讓員警不寒而慄。

根據王姓嫌犯供詞,4月4號中午,他們在謝姓男子家喝酒,謝嫌看到認識的曾姓婦人經過,於是邀她到屋裡一起喝,席間,兩人發生口角,謝姓男子於是拿了一把番刀朝婦人的心臟和腹部連刺了好幾刀「事後,倒在血泊的被害人有爬起來,有些人又用拳頭攻擊被害女子」

當晚,幾個人把被害人裝進麻袋,騎機車載到四林山區棄屍,警方說,謝嫌擔心被害人沒死,又順手撿起一塊石頭,重擊被害人頭部,手段相當兇殘。

怕死被害人 (未驗證) ・ 2010/05/04 01:06

等都沒死刑時,以後大家要比誰敢殺人,誰就贏耶,好像跟年齡也沒多大關係,只有狠的人才有機會活著,

口角爭執 老翁持刀發狠砍人 更新日期:2010/05/03 21:01

北縣淡水一名獨居的70多歲老先生,疑似先前和社區總幹事起爭執,3日中午竟然拿著預藏的水果刀,追著對方猛砍,幸好社區總幹事閃得快,只被輕微割傷,而老先生跑得太累,反而倒在地上久久無法起身,而這整段過程,都被監視錄影器拍了下來。

怕死被害人 (未驗證) ・ 2010/05/04 01:10

血濺光華商場! 男子爭吵持刀行兇 更新日期:2010/05/03 19:06

家住基隆的熊先生,上個月21日到台北光華商場找朋友,兩人在陽台抽菸聊天,突然間旁邊一名男子大吼,要他們說話小聲點,熊先生回了幾句,對方就拿出摺疊刀朝他猛刺,混亂中熊先生左肩中刀,男子隨即逃逸,他向樓管要求把人攔下來,卻還是讓對方跑了。事後熊先生報警處理,卻依舊找不到這名行兇的男子,只好公佈他的畫面,提醒民眾當心。

紅鼻子 (未驗證) ・ 2010/05/04 01:11

希望廢死聯盟可以為了自己的行動先做出點表率!!
先不說遠的,
1.可以請廢死聯盟去跟死刑犯跟強姦犯當室友嗎?
2.招待死刑犯到家裡住幾天讓自己小孩太太去跟那44個人一起玩再拍成影片會更有用一點‧
用嘴巴喊喊根本無助於你們這些假道德的人,假裝為了人權純粹只是為了出風頭。
殺人就會被判死刑,就跟工作會有薪水一樣‧

怕死被害人 (未驗證) ・ 2010/05/04 01:29

這種人如果早槍斃掉,這5歲的小女孩還會死嗎???????????

對他自己的親生小孩都下的了手的人??????????????????

你們廢死聯盟的成員們,趕快去救這位六十一歲角頭「四川」陳文庸

免得他被判死刑,被廢死聯盟批草菅人命的政府偷偷摸摸的槍斃掉

早年殺人2度坐牢 出獄凶殘依舊 更新日期:2010/04/14 04:11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陳文庸早年在中壢市區經營多家理容院,狠勁十足,77年間,手下犯下中壢教父級角頭吳文華遭當街槍擊狙殺案,他雖有不在場證明,但自知無法在中壢立足,轉向平鎮、楊梅等地開拓地盤,兩度被檢警以治平專案掃蕩,卻都判決無罪,堪稱是老江湖。

角頭殺5歲女兒 灌水泥埋屍

陳文庸坦承,去年十月十四日餵食與洪女所生的五歲女兒,女兒將食物吐出,他氣得出手教訓,卻失手將她打死,闖禍後找來手下,備妥圓鍬、鏟子等工具,前往洪女中壢市三民里娘家旁的鐵皮屋,在一樓樓梯下方挖出一公尺深洞穴,將女兒用屍袋與塑膠袋層層包裹丟入,隨後堆砌磚頭、綑綁鋼筋,再以近四十公分厚的混凝土澆灌掩埋。

殺女埋屍 與3小弟同收押 見女兒屍 陳文庸不准妻抱別 更新日期:2010/04/15 02:04

桃園警方前晚偵訊遇害小女童的洪姓生母,發現洪女在女兒遭家暴致死隔天,曾回家探望,卻找不到二女兒,陳嫌把女童抱出來,已是冰冷屍體,僅告知:「已經死了」,交代不能說,也不准洪女上前擁抱告別。

怕死被害人 (未驗證) ・ 2010/05/04 01:42

雖然你我素昧平生,也沒什麼深仇大恨啦

只不過,大家請記得以後的日子ㄚ.........

是敢動手殺人的才有機會活命的....

以後請隨身背個西瓜刀(帶槍會被抓,西瓜刀是不會怎麼樣的)

讓別人瞧一瞧

敢惹我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未驗證) ・ 2010/05/04 01:51

這種人如果早槍斃掉,這5歲的小女孩還會死嗎???????????

對他自己的親生小孩都下的了手的人??????????????????

你們廢死聯盟的成員們,趕快去救這位六十一歲角頭「四川」陳文庸

免得他被判死刑,被廢死聯盟批草菅人命的政府偷偷摸摸的槍斃掉

早年殺人2度坐牢 出獄凶殘依舊 更新日期:2010/04/14 04:11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陳文庸早年在中壢市區經營多家理容院,狠勁十足,77年間,手下犯下中壢教父級角頭吳文華遭當街槍擊狙殺案,他雖有不在場證明,但自知無法在中壢立足,轉向平鎮、楊梅等地開拓地盤,兩度被檢警以治平專案掃蕩,卻都判決無罪,堪稱是老江湖。

角頭殺5歲女兒 灌水泥埋屍

陳文庸坦承,去年十月十四日餵食與洪女所生的五歲女兒,女兒將食物吐出,他氣得出手教訓,卻失手將她打死,闖禍後找來手下,備妥圓鍬、鏟子等工具,前往洪女中壢市三民里娘家旁的鐵皮屋,在一樓樓梯下方挖出一公尺深洞穴,將女兒用屍袋與塑膠袋層層包裹丟入,隨後堆砌磚頭、綑綁鋼筋,再以近四十公分厚的混凝土澆灌掩埋。

殺女埋屍 與3小弟同收押 見女兒屍 陳文庸不准妻抱別 更新日期:2010/04/15 02:04

桃園警方前晚偵訊遇害小女童的洪姓生母,發現洪女在女兒遭家暴致死隔天,曾回家探望,卻找不到二女兒,陳嫌把女童抱出來,已是冰冷屍體,僅告知:「已經死了」,交代不能說,也不准洪女上前擁抱告別。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未驗證) ・ 2010/05/04 01:59

你們廢死聯盟是真的不知道這些善良百姓在怕什麼嗎???

是怕以後被你們這群【怕死特派員】害死啦,

因為每天都有很不願意死,也很怕死的善良百姓被殺死

禮義廉 (未驗證) ・ 2010/05/04 02:37

寬恕是三小 我只知道殺人要償命

死刑不是用廢的 (未驗證) ・ 2010/05/04 08:57

正常的人不會犯死刑
所以死刑不需要廢
當你知道闖紅燈要罰錢
你還是要過馬路
當然有可能你有緊急狀況等等
但是當二十個法官
都找不到可以相信你為什麼要闖馬路的理由
那為什麼不罰錢
那是在你闖馬路之前就訂好的規矩
罰你錢的人 不是殘不慘忍的問題
是維護那些沒有闖馬路的人權益

同理可證
死刑是自己找的
不是人家逼你的
如果把這樣的規矩都廢了
那請問交通規則存在何用

規則遊戲制定在前
就算要改
也不是在違反遊戲之後的那些人

無名 (未驗證) ・ 2010/05/04 12:12

廢死聯盟的理念不就是[萬般皆下品,唯有人類高],把自己的偉大建築在她人的痛苦之上,所以廢死聯盟的罪惡不下於任何罪者,讓大家來祝福祈禱廢死聯盟的成員也可以遇到那些慘絕人寰的事情,來感同身受一下吧!

TJ (未驗證) ・ 2010/05/04 13:27

In reply to by 無名 (未驗證)

去他媽的廢死聯盟,若廢死聯盟的代表的家人也被這些兇殘的人對待,廢死聯盟的代表還會很理性的說,我會原諒兇手嗎?還是說我要兇手伏法,我是在懷疑廢死聯盟之所以可以繼續在這社會存活下去,搞不好就是兇手家屬不斷支柱這些經費的,台灣國情本是如此,殺人還命來。

生氣的路人 (未驗證) ・ 2010/05/04 15:33

廢除死刑的最原始目的是什麼??
我不是很懂
如果說是為了保障犯罪者的人權,讓其有改革自新的機會
那被害者的人權呢?犯罪者有人權被害者受傷時誰給他們人權??
這符合公平原則嗎???
我覺得人權的概念是要有的,也是人類進步的象徵
不過當犯罪者犯了重刑的同時,基本上是不是也應該視已經自我放棄自身的人權了,他都不想要人權了,旁人在幫他們爭個什麼勁
舉例來說,這就像台灣人人都有被選舉當民意代表,當總統的權利,不過當被選舉人,有犯某些刑罰案件經確認後,他已經不具有被選舉的資格
我覺得那是同樣的道理
廢死聯盟??
你們的組成是什麼,你們有看過真正的壞人嗎?有真正受過椎心之痛嗎??
如果你們只是還停留在法條層面的法律書卷,而不是考量到全盤(受害者與被害者,社會制衡與公平正義,目前背景是否適宜等諸多更深層面的後果與因果社會科學)
希望你們自己想想.........
你們代表的真的就是你們想像中的公平嗎?代表正義嗎??劑弱扶強嗎?
你們要捫心自問
妳這樣做
最後的結果如果成功
你們
對的起後代子孫??對得起莫名受害的善良被害者??他們的家屬??
而不是僅僅於得到膚淺的自以為做善事的心

飛寶 (未驗證) ・ 2010/05/04 15:38

廢死聯盟的出意是不錯,不過單向的廢死並不是好事,又加上台灣社會還不夠成熟,一旦草率的廢死,後果會怎樣;廢死刑後是否要再進一步的廢除無期徒刑,這只是一昧的做法,並沒考量到雙方平衡與制衡的問題.替死刑犯家屬著想了,那誰又替受害家屬著想呢?
比如:一位女生被強暴了,去報案結果警察的鄙視言語,警察又讓加害者又與受害者對質,那這女生情何以堪,等於受到多次得迫害.由此,法律已經給予受害家屬公道了,如果又再廢死,那受害家屬不就是再受一次傷害.
冤死與該死,有其一定的輪迴關連,不要去破壞這個遊戲規則,凡事都有其道理,各團體也不能淪為政治角力的幫手,應該要從檢調及法院判決的細目中找出有無冤判或不法之情節,給予冤枉的人公道,給予真正加害者應有的制裁,給予好的檢調警務法務人員鼓勵,給予不好的檢調警務法務人員嚴懲,導正社會觀點才是要務,不然法律就變成權勢的幫兇了.
就像前陣子的老外CEO酒駕開車撞死送報生,誰來替受害著家屬討公道呢?那老外已經肇事逃逸,又要毀滅證據,找人頂替,潛逃未遂;這已觸犯多項罪行,卻又找人關說,居然可以交保,而且又有官員替他說話,殊不知外交部官員是何心態.
就如此事,一般老百姓就只能眼睜睜的受到二次以上的傷害,什麼叫天理.~~~
當然,我們不能將死刑槍決當做是應該的事,但也不應矯枉過正;不去做犯法的事,就不會受到這種判決嘛,處以刑責只是展現社會正義與司法公正,並不是劊子手,不然何以有神祉的信仰與教義.這都是以各種形態方法來維持有形與無行之間的道法,而不要利用道義倫常來謀私,做為私利與工具是不好的,天知地知.

ET (未驗證) ・ 2010/05/04 19:39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的,因為站在被害人的家屬的立場,他們的親人就無故在這個世間蒸發消失,最慘的不只這樣,有的家屬見不到親人的全屍,甚至連屍體都找不到,那些死刑犯的家屬,還敢嚷嚷著沒有見到那些死刑犯的最後一面,可是他們至少還有全屍,反觀被害家屬的立場,他們呢?不僅僅是沒見到被害人的最後一面,甚至被害人的全屍都可能沒有,有的還很可憐的被烹煮!

  加害者家屬還有什麼資格要求廢除死刑,若是當初他們好好教育小孩,小孩做錯事有好好導正,而不是一味掩護,現在自己的小孩會去作奸犯科嗎?甚至成為死刑犯!

  那些死刑犯現在有辦法暫時逃避死刑,但是逃得了因果報應嗎?逃得了自己的良心嗎?每到午夜夢迴之時,不會夢見那些被他們害死的人找它們索命嗎?那些死刑犯自己就害怕死亡,當初被他們加害的人不是更恐懼嗎?有的是被凌虐而死的人,在死之前受到的痛苦有多麼的巨大!他們還有麻醉,對死亡還不這麼的恐懼害怕!對他們這些泯滅人性的人來說已經是有夠人道的!

  那些反對死刑的人,講句較難聽的話:「死的不是他,也不是他的親朋好友,當然沒感覺!」如果今天死的是他們的親朋好友,他們還會想要反對死刑嗎?想必不會,恨不得那些兇手快點伏法,若是到了這個解骨眼上,他們還有辦法心平靜氣的說要反對死刑,那時就可以再考慮!

  若是只顧慮那些加害者的人權,那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的人權誰會顧慮,我們也有生存權啊!他們的存在對我們來說只是一種威脅,會不會有人更肆無忌憚的殺害人,我們會不會是下一個被害者,或是成為被害者的家屬,有誰可以幫我們保證我們的生命安全,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人嗎?那些被害者的生存權,該由誰幫他們討回來?難道要等到血流成河、滿屍遍野,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才會省悟嗎?

  加害者已經是泯滅人性的人,他們還能算是個人嗎?還需要人權嗎?那些被害者的人權又被擺在哪呢?若是顧慮加害者的人權,就是在把被害者和善良老百姓的人全擺在那些死刑犯之下,真是本末倒置!為什麼就不能將心比心的為被害者和被害者家屬著想,就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滿足自己的成就感,就說要反對死刑,實在不可取!況且廢除死刑是大同世界下的產物,大同世界大家都不會犯罪,當然也就沒有死刑的問題,問題是我們這個世界有大同嗎?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未驗證) ・ 2010/05/05 01:40

滅門血案家屬現身 堅反廢死 更新日期:2010/05/04 23:01

嚴重打擊造成李士珩長期精神狀況不穩定,老婆帶著孩子離開,喪失親人加上家庭破碎,他卻根本無從求償,12年來,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但卻有廢死聯盟不斷為死囚的人權奔走,諷刺之餘,李士珩有更多的無奈。

廢死聯盟的成員們,請問你們有沒有伸過任何的援手去幫助過這位受害著的家屬呢?????

Naver Naver Naver Naver Naver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

真的是很諷刺,可能你們也還不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善良百姓在反對你們,還一直利用媒體做秀到處爭取版面高談擴論

以下是完整的新聞:

12年前,家住台中大里的李蘊華母子三人,遭男性友人瘋狂砍殺身亡,很多人早就遺忘這起滅門血案,但當年的重大打擊,造成李蘊華的親弟弟李士珩精神分裂,到現在還得靠吃藥平穩情緒,就在最近一波廢死聲浪的同時,李士珩勇於現身說法,堅決反對廢死。

不顧外界的異樣眼光,李士珩拿出重大傷病卡,回想12年前二姊跟兩個外甥,遭滅門殺害,內心的痛楚到現在依舊存在。

李士珩口中冷血的殺人魔陳欽和,在民國87年間因為感情糾紛,和女性友人李蘊華發生口角,一怒之下拿刀砍殺37歲的李蘊華和7歲跟9歲的孩子,陳欽和已經伏法,但他當年兇殘殺人,幾乎砍斷母子三人的脖子,也砍斷了李士珩的姊弟情深。

嚴重打擊造成李士珩長期精神狀況不穩定,老婆帶著孩子離開,喪失親人加上家庭破碎,他卻根本無從求償,12年來,沒人對李士珩的痛伸出援手,但卻有廢死聯盟不斷為死囚的人權奔走,諷刺之餘,李士珩有更多的無奈。

在精神狀態還算平穩的這一刻,他反對廢除死刑,也請社會,為這些還活著的死者家屬,多多著想。

怕以後被【怕死特派員】害死的善良百姓 (未驗證) ・ 2010/05/05 02:09

<牡丹裸屍案>5土公仔姦殺焚屍 更新日期:2010/05/04 04:11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縣牡丹鄉女裸屍案宣告破案!死者曾女與曾從事土公仔(葬儀社人員)的5名男子飲酒,黃湯下肚後,其中謝坤鐘等4名大漢獸性大發,強行對她性侵,事後持刀殺害棄屍,放火毀屍前,還以巨石猛砸頭部,手段兇殘至極!

廢死聯盟的成員應該會很高興,又多一件可以讓你們做秀的case

要趕快先開會準備好救人的資料,免得又被廢死聯盟批草菅人命的政府偷偷摸摸的槍斃掉

kk (未驗證) ・ 2010/05/05 02:46

主張廢死刑的人...請問你是受害者本人嗎?
因為只有祂們能決定是否原諒牠們...

聖人 (未驗證) ・ 2010/05/05 03:40

談人權太高尚了,請感受一下被害著的心情,他們殺人可以免除死刑,那大家以後不爽就用這種手段解決,然後你們廢死聯盟的就可以來幫這些人求情,別自命清高!
給那些死刑犯一個忠告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有些事情不是做了才來後悔,那就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