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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研習的反思

2012/08/0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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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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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1)旁白中把晴伶老師唸錯了。

              (2)peopo我老是唸成people

      轉檔後才發現錯誤,就當是「美麗的錯誤」,嘻!

      引用:公民記者 開心就好及好奇寶寶的畫面或報導,在此深深一鞠躬!

      這都是我個人不成熟的看法,和大家交流啦!

      那天接到帥雄的電話,真的令我十分的意外。上傳的數量或是on TV 的數量,我一定是算「放牛班」等級的!帥雄熱切的口吻,讓我不知如何拒絕,所以我就阿Q的說服自己,也許是因為最近po 的三則影片,就有二則被睛伶老師青睞。總得給自己一點參加的理由,不然,真的會帶著罪惡感,覺得自己對不起那些天天在公視努力募款的人。

       (自我介紹的畫面)

       我心裡知道,對peopo這個大家庭,我並不熟!

      (上課的畫面)

       二天的課程內容,對我而言是既熟悉又陌生,許多的內容都似曾相似。也許在研究所裡某個清醒的時刻聽過;也許是參加紀錄片培力課程中某位導演說過;也許是自己悟出的一些道理!熟悉是自己都知道,陌生,是永遠做不到!令我趣味盎然的除了老師的課程之外,就是同學們拚命拍的畫面!

       (上課的畫面)

       在回家的捷運上,我不斷的思索公民記者定位的問題!我突然想起,來分享的惠仁老師或是淑娟老師,他們之所以這麼有力量,就是他們都充份的保有公民運動獨立、自主的精神。無欲則剛。無所求才敢大聲!

       (老師的話)

       我一直以為公民記者不是身分,而是個人對公共事物的態度及行動力的統稱。回想,我自己每次製作影片,第一念頭只是我想說,我覺得值得和大家分享,從來沒考慮過我是不是公民記者。我甚至以為peopo不過是發聲平台的之一而已。經過了這次的研習,我才意識到,原來,公民記者是身份,甚至可以是職業!原來,大家對peopo的期待是成為「準」媒體!

      吊詭的是,公民記者就是要走出主流媒體的框架,現在卻又期待主流媒體給予更多的協助!有人更一針見血的指出問題的核心,公視是怎麼看待公民記者的!光公民記者的定位,我就覺得很政治!

       一位小女孩,讓我想起曾帶孩子一起成立校園兒童電視台的過程。我想要成立但沒經費支援,我自己帶孩子參加比賽拿獎金;沒人知道,我自己找發聲的管道,不論是部落格、I’n TV、班網,只要免費的都好;沒人紀錄,我找廠商讚助拍紀錄短片。現在我們有了虛擬棚、有指向麥克風、有HD攝影機,卻不曾花學校一毛錢!我驕傲的不只是留下來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獨立自主的精神及態度,凡事自行想辦法的習慣!既使過程中累了,休息一下,也沒有任何的牽掛!

       思序到此,我突然覺得公視怎麼看公民記者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公民記者背後的那股旺盛的「生命力」。

       「生命會自行找到出口!」既使將來沒有了peopo,一樣會有公民記者。

       研習中每位學員堅毅的表情,在腦海裡一幕幕的呈現,令我尊敬的不是「我們r都是peopo公民記者」,而是那股「我哪不爽,我會拿一枝麥克風和一台攝影機」的行動力與正義感!

       這就是我一直想帶給孩子的公民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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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謝明海 (未驗證) ・ 2012/08/06 21:57

      阿哲老師,厲害!公民記者群裡,終於出現了睡醒的雄師!

      原來你比我還早一個月申請加入Peopo,只因報導篇數太少,認識你的可能不多。建雄大功一件,發現人才將你叫醒。

      你絕對是一位來了很久,卻沒點火起跑的『後起之秀、明日之星』,龜兔賽跑的結果將被你改變,無論兔子睡了多久,只要他醒來之後能全力衝刺,Peopo 加強社會影響力就靠你了。

      很高興和你握手。

      謝明海

      大暴龍 (未驗證) ・ 2012/08/06 22:15

      阿哲老師:
      小朋友交給你,我放心!

      傑利 (未驗證) ・ 2012/08/06 23:41

      阿哲老師:
      我唸大學時也有個令我敬仰的"阿哲老師"說,一度我還以為你就是那個"阿哲老師",哈哈~~
      在此邀請您加入"PeoPo公民記者"臉書社團,用臉書搜尋"PeoPo公民記者"再加入即可 :)

      好奇寶寶 (未驗證) ・ 2012/08/08 07:38

      。。。回想,我自己每次製作影片,第一念頭只是我想說,我覺得值得和大家分享。。。
      阿哲老師您好,其實我PO東西上網也是這樣想,因為之前有用過電子信將好文章和朋友分享,有人來信希望不要再收到,才意識到原來分享也會擾朋友。現在將文章放在PeoPo後,想看的自然會搜尋到,或上來看,少了負擔。
      至於您說
      。。。令我尊敬的不是「我們r都是peopo公民記者」,而是那股「我哪不爽,我會拿一枝麥克風和一台攝影機」的行動力與正義感!。。。
      現在我會修飾一下,不是所有的不爽,都拿手機來記錄,因為踢到鐵板,別人也不爽你的錄影行動力。
      也是會顧慮到別人怎麼看自己!也許已經脫離出「寶寶」的單純,開始社會化了?!
      公民記者除了報導別人,也能報導自己,內舉不避親!讓自己認為是重要的事情,報導出來也很爽,記錄下自己認為重要的事件,作為日後的回憶或反觀,也很重要。
      最後感謝您的推舉,我腦袋裡在轉,誰會介紹我呢?
      您的名字從沒在名單中出現!您也不常推薦我的報導。真是意外!感謝您!

      小尖兵 (未驗證) ・ 2012/08/10 10:38

      1.「錯誤」不會是美麗的,它只不過是「推卸責任」的藉口,尤其是身為記者、老師,具有「教育」責任的人都要「避免」讓社會大眾接觸錯誤資訊!特別是知錯不改!
      2.此篇文章裡有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