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以程序高牆構築「實質免死」:憲判字第八號後的憲政偽善危機

2026/09/18 15:04
9次瀏覽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林旺仁病逝獄中,全國待執行死囚人數從先前的歐陽榕案後降至34人。這項數字的自然遞減,赤裸地揭開了台灣死刑制度在憲政運作上的最大偽善:憲法法庭在形式上維持死刑合憲,卻在實質上透過無法跨越的程序門檻,打造了一套繞過立法與民意的「行政與司法技術性廢死」。

在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中,大法官面對高達八成反對廢除死刑的強烈民意,並未直接宣告死刑違憲,而是做出了「特定情節下死刑合憲」的折衷外觀。然而,該判決卻在犯罪行為時、審判程序中以及判決執行端,層層築起嚴苛無比的程序壁壘。判決要求審判時若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不得判死,執行時若欠缺受刑能力亦不得執行。正是這道憲法判決,成為死囚律師團重啟法律戰役的核心依據。林旺仁去年在高等法院出庭聲請再審時,一改當年審理時高喊「我有精神病我最大」的囂張氣焰,改以身形削瘦、低聲懇求「給我一次機會」的姿態示人,其律師正是主張其自我辯護能力不足。

憲政主義的核心在於權力分立與制衡。死刑的存廢,本質上屬於刑事政策與高度民意取向的重大立法政策,理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進行廣泛的社會對話與修法決策。然而,當前的憲政運作卻演變成:立法機關因民意壓力不敢輕言修法廢死,憲法法庭則以抽象的人權公約解釋創設出近乎無法執行的程序框架,而行政機關的法務部則順水推舟,將這些程序門檻當成全面凍結死刑執行的免責金牌。

這種三方卸責的結果,便是死刑名單的「生物性消化」。國家不必承擔廢除死刑的政治反彈,只需透過無限期的訴訟救濟循環與醫療照護,等待死囚因衰老、疾病而自然死亡。今年1月,涉及鳳山分屍案的歐陽榕在獄中病故;如今,奪走5命的林旺仁亦因癌末離世。這種「以拖待變」的模式,本質上是對法治國原則的嚴重侵蝕。

更危險的是,這種憲政偽善將導致司法公信力的全面破產。當憲法法庭一方面向公眾保證死刑仍然存在以維持表面秩序,另一方面卻讓確定死囚得以在合憲外衣下安享天年直到病逝,人民對憲政體制的信任將被徹底消耗殆盡。憲法守護者的威嚴,不該建立在玩弄文字遊戲與規避實質衝突的技巧上,當憲政體系無法正視刑罰權的落實,留給社會的只有無止境的虛無與對公權力的徹底幻滅。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