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角專題】我們不是不想進場,是制度讓我們「寸步難行」——身障者眼中的演唱會平權路
【視角專題】我們不是不想進場,是制度讓我們「寸步難行」——身障者眼中的演唱會平權路
【特約報導/記者陳瑞玫】
台上燈光閃爍、音浪震撼,台下成千上萬的歌迷揮舞螢光棒齊聲合唱。但在整個展演場館最邊緣、甚至被二樓看台天花板遮擋視野的角落裡,坐著輪椅的身障觀眾正努力探頭,試圖看清大螢幕上歌手的臉。
「我們一樣熱愛音樂、願意花同樣的錢支持喜歡的表演,但從搶票的那一秒開始,我們就被迫面對一堵又一堵的制度高牆。」一名輪椅使用者無奈地說。
針對身心障礙者長期在藝文展演活動中面臨的邊緣處境,多個身障團體與立法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控訴現行展演體系對身障者文化平權的忽視。
搶票像「盲盒」,席位像「塞縫」
對身障者而言,進場看一場演唱會的挑戰遠超乎一般人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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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繁瑣、系統不一: 一般民眾透過各大售票系統點選即可購票,身障者卻得面對各家售票系統互不相通的身分認證機制,甚至常需依賴傳真、人工審核等過時方式,手續繁複且標準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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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受限、視野受阻: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傑直言,身障觀眾通常無法像一般觀眾一樣自由挑選前排、中排或後排,往往只能被安排在視野最差的最後方,「到了現場才發現,第二層的屋頂甚至直接遮擋掉大半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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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席擁擠與超賣: 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秘書長周淑菁指出,現場常出現輪椅席被塞入過多一般椅凳、甚至超賣的情況,原該容納兩個輪椅的空間硬是擠了三張椅子,讓輔具進出與轉向極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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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多元障別需求: 現行法規多以「輪椅席數量」作為唯一標準,卻忽略了視障、聽障、心智障礙等不同障別在無障礙動線、即時聽打、手語翻譯或感官友善環境上的多元需求。
落實文化平權 身障團體提出五大改革訴求
文化參與是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保障的基本人權。身障團體強調,政府與主辦單位不能僅把身障席當作法規應付的「低消」,而應全面檢討並提出五大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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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席比例法制化: 依場館規模明確規範合理席位比例與多元視角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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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國一致購票制度: 整合跨售票平台的身障身分認證與線上購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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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對等購票權益: 讓身障者擁有與一般民眾相同之選位與參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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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補助與監督機制: 文化部應將無障礙環境與平權規範納入藝文補助審查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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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大型展演無障礙推動專案: 專案輔導場館與主辦單位落實全流程無障礙服務。
對此,文化部與數位發展部代表回應,未來將加強與業者溝通協調,並針對售票系統的無障礙技術標準提供輔導與協助。
對身障群體而言,這些改革不只是爭取一張票,更是爭取能與所有人並肩共享感動、不再被制度遺忘的文化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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