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禁電子菸就別雙標 VAPERS:香菸同樣可以摻毒,支持全面禁止紙菸
聯合報今(28)日以「煙毒風暴」為題推出系列報導,將電子菸、校園菸害與依托咪酯毒品煙彈反覆並置。台灣電子菸使用者自救會(VAPERS)表示,依托咪酯對青少年造成的危害確實必須嚴肅面對,但毒品就是毒品,電子菸就是電子菸,媒體不應因毒販利用電子煙油作為載體,就把所有電子菸及成年使用者一併毒品化。
自救會指出,聯合報自己的報導已明確寫道,是「電子煙煙油被摻入麻醉劑依托咪酯」後,才製成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既然是「被摻入」,真正應被查緝、禁止及處罰的就是依托咪酯、製造者與販毒集團,而不是把載具本身直接定義成毒品。
自救會強調,可以被摻入毒品的從來不只有電子煙油,紙菸及菸草同樣可能成為毒品載具。內政部警政署過去就曾公布查緝案件,警方在「彩虹菸」分裝場查扣720支毒品香菸及188包菸草,檢驗發現菸草內含愷他命、卡西酮等第三級毒品成分,並提醒民眾不要接受來路不明的香菸及飲品。
法務部反毒資料也指出,大麻的濫用方式包括煙吸;調查局更曾揭露,毒品可能被混充包裝成毒咖啡包、飲料包、彩虹菸及糖果等各種形式。這些案例都證明,毒販會利用任何方便取得、容易掩飾的物品作為毒品載體。
自救會質疑,如果只要「可能被摻入毒品」就足以成為全面禁止一項產品的理由,那麼紙菸、咖啡、糖果與飲料是否也要全部禁止?政府與媒體不能看到毒品咖啡包時,知道應該查緝毒品而不是禁止咖啡;看到毒品彩虹菸時,也沒有要求所有紙菸退出市場;唯獨遇到依托咪酯煙彈,就把所有電子菸使用者描繪成潛在吸毒者。
自救會表示:「如果政府認定電子菸可能被摻毒,所以必須全面禁止,那麼請採取一致標準。紙菸同樣可以被摻入毒品,而且燃燒式香菸本身就會產生多種有害及致癌物質,我們支持政府比照辦理,全面禁止紙菸的製造、輸入與販售,不要只挑沒有合法產業替使用者發聲的電子菸開刀。」
自救會強調,這項主張不是替依托咪酯煙彈辯護,更不支持青少年吸菸、使用電子菸或接觸任何毒品。恰恰相反,正因為毒品問題嚴重,政府才更應精準區分一般電子菸、含尼古丁產品與摻有依托咪酯等成分的毒品煙彈,針對毒品來源、製造工廠、販售網絡及校園供應鏈加強追查,而不是用模糊名詞掩蓋緝毒失能。
自救會認為,現行全面禁止電子菸的政策,沒有讓市場消失,卻使產品全面轉入地下,成年使用者無法取得經過成分檢驗、清楚標示及具有來源追溯機制的產品。政府真正應做的是建立產品檢驗、尼古丁含量限制、合法販售通路、禁止向未成年人販售及完整追溯制度,讓一般電子菸與毒品煙彈在法律及執法上徹底分流。
自救會最後提出三點訴求:
一、政府與媒體應停止以「電子菸」概括稱呼含有依托咪酯的毒品煙彈,統一使用「依托咪酯毒品煙彈」等精確名稱。
二、警方查獲相關案件時,應公布實際檢驗成分、毒品來源與供應鏈,不應只以載具製造恐慌。
三、如果政府仍堅持「能被摻毒就應全面禁止」的標準,就應立即提出全面禁止紙菸的政策與修法時程,不得對電子菸與紙菸採取雙重標準。
自救會重申,保護青少年、打擊依托咪酯及防止毒品進入校園,是社會共同目標;但反毒不能靠偷換概念,更不能把一群成年尼古丁使用者集體貼上吸毒標籤。毒品歸毒品、菸品歸菸品,政府應查緝犯罪、管理產品,而不是利用恐慌掩飾政策失敗。
吸煙有害健康,吸毒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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