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獲前金,使命得戮力?山難搜救要花錢,價碼該怎算?
高手獲前金,使命得戮力?山難搜救要花錢,價碼該怎算?
※ 高高山稜走一回,苦苦攻頂笑微微,有心去把百岳完,得問山神允向誰?山難搜救是存在於搜救者心中的靈魂之聲,永不懈怠的步履,不斷的鞭笞著搜救者的驅力。因為幹搜救這一行,是自己對自己的良知反應。救人的光芒在他們的良心中,而不在人們的話語裡。 ※
功利社會,事事物物都要錢?囊中黃金如有神,有錢可使鬼,無錢鬼揶揄。近些時日以來,山難搜救付費之議題被討論度遽升,也確實該訂定一套搜救界的一般性「收費規準」,並將之化為定型化契約,讓委託者與搜救者有所遵循;至若委託者有「特別」的要求,當然得有特別的收費標準(如另投入無人機協尋,或一定期間內尋著則有額外之打賞),這又是另一個議論章節。
無規矩則難以成方圓,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定的標準和原則,才能獲致預期效果?以現今制度,山難一旦發生,公部門就會啟動搜救機制,惟這公部門機制不是無限期地投入,在一定期限內搜救無果則會撤離,但失蹤者尚未找到,家屬能怎麼辦呢?一則期盼奇蹟出現,失蹤者被其他登山客無意間發現;二則,家屬花錢尋求民間搜救高手協助。既然得花錢委託搜救,理當有個「行情」作為雙方商議之依循。百岳老查試著提出拙見,就教各方,盼能集思廣益,訂出一套合理可行的辦法,以資運作?
家屬委託搜救效益之管理必須貫穿整個搜救期程及範圍等各個階段和各個環節。亦即期望所投入之人力物力等各方面都要講求和注重提高搜救效益等問題。只是山難搜救,除了搜救者之功力外,存有很大成分的「機運」問題,搜救者有時很難有具體的保證或可能?但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是良心問題,盡心盡力,問心無愧,結果仍無所獲,那也是沒辦法的事!而付搜救費用之計算若與高山協作價碼相參照,也許概念會較清晰:
1.目前,高山協作的日薪一般落在4000元到5500元之間(得依實際勞務條件而定),除非特定路線,否則幾乎都在一般較大眾化的路線運作,相對會單純及安全一點?而搜救一般會在人跡罕至的區域「廣泛性」的搜查,期間其間之狀況較難掌握,安全顧慮會較大。因此,其搜救日薪似乎可落5500元至7000元之間(視額外之附加條件而定)?
2.搜救者是個體戶或單位(出動搜救人數要先確定),至於搜救金之支付或可分階段給付,如簽約時先支付3天款項,餘款則至截止日期時支付;若第1天就尋獲,多支付的2天費用則轉為「打賞金」。
3.搜救人員須持有搜救的合格證照始得參與搜救,良心工作最忌濫芋充數。被委託之個人或單位在進行搜救前允宜提出其「搜救計畫」(涵蓋每日預計搜查之路線及區域),每日搜救最好都能提供「航跡圖」(不知此可行性如何),以取信家屬?
4.搜救人員每日或適當時機得向家屬報告搜救情形,讓家屬了解最新搜救情況。
5.搜救之分分秒秒都是在燒家屬的錢。因此,登山客你要去登山最該擬定一份登山計畫,擺在留守人員或家屬處,每日都按照計畫來登山,每日向留守人員或家屬告知當日之行程「點」,萬一不幸發生山難,則能最短時間內到最接近之點或區域搜救,一可增加獲救存活機會,二則可縮短搜救燒錢時間?且記!
6.搜救者本身之風險自負。因此,搜救人員入山搜救允宜也向留守人員提出「搜救計畫」,以為後續狀況之因應!
行山浪漫心,搜救情可望,兩者皆在意,汲汲減遺憾。搜救何其難,令人獨傷腦。錢錢燒得急,令家屬徒傷悲!山難搜救非一蹴可及,需要智慧、科技、能耐、時間與機運。登山界若能趁此節點,集合智慧與實務,共同研擬出一套「山難搜救收費規範」,當然得包括合法合理合情等前提要件,讓搜救者與委託者有所依循,降低無謂紛爭,可謂「功德」一件!
附 記:
山難搜救工作是一種「俯仰無愧天地,褒貶自有春秋」的艱鉅任務,不見得能順利完成所託任務,時日一拖長,家屬有無能力負擔搜救費亦是一大難題?依此,行山者負責任的作法,就是要小心謹慎,不突發奇想,不隨意更改路線或計畫,降低發生意外的機率;讓自己在山上的行蹤隨時讓留守者或家屬掌握(只要能通訊處都要把握),好讓「萬一發生」以後較能有效處理!本圖片引自2026.04.19.自由時報(花蓮縣消防局提供),是位70歲婦女走瓦拉米步道不慎墜崖,搜救人員在山區垂降崩壁找人,經9天之搜尋,終在步道7.5K處山谷下找到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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