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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認養更容易 棄養問題解了嗎

2026/04/0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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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飼主陸健與里長在社區內談起寵物認養的經驗。對他來說,養寵物原本只是個想法,卻在兩年前因緣際會實現。

陸健表示,自己的毛小孩是在將近兩年前的六月認養的。「牠的媽媽原本就是我們巷子裡的貓,後來突然在隔壁生了兩隻小貓。我就想,找一隻小貓來陪伴其實也不錯,尤其像我們這樣年紀比較大的,有寵物陪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陸先生沒想到的是,距離住家僅約五分鐘車程的地方,就完成了他一直想養寵物的願望。

新店區小城里里長郭仁澤指出,小城社區原本就有在進行流浪動物關懷工作。自112年新北市政府推動「認養小棧」後,里辦公處也決定加入。「這項業務我們本來就在做,如果能結合公部門的資源,應該可以推行得更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謝侑達表示,過去民眾若要到動物之家認養,常因地處偏遠、交通不便,降低了認養意願,也讓動物被看見的機會有限。因此,政府將認養據點從山區的動物之家延伸至一般社區,目前已有22個里辦公處設立認養小棧。謝侑達指出,目前已有約8,800隻犬貓透過此機制成功被認養。「以收容所來說,一年進出大約1,200隻,8,800隻等於是7到8個收容所一年的量。」

當認養逐漸成為解方之一,如何從源頭減少棄養問題,也成為動物保護的重要課題。謝侑達說明,《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已明確規範飼主須妥善照顧動物,不得任意棄養,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然而,棄養案件仍時有所聞。2025年5月,新北市永和區一名香港籍女子因返港,棄養多達23隻犬貓,最終遭裁罰55萬元,並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飼養寵物。此外,現行規定要求寵物須完成絕育、植入晶片及施打疫苗。謝侑達提醒,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民眾可提出檢舉。

現行雖已規定寵物需植入晶片,也明確訂定相關法規,但若未能有效落實管理與追蹤機制,或在蒐證不全、難以追查行為人的情況下,我們是否真的能從根本解決流浪動物的困境?認養小棧讓更多毛小孩有更多被看見的機會,但當棄養問題持續存在,政府該如何從源頭著手改善,成為當前動物保護的重要課題

淡江新聞 蕭庭瑜 黃意雯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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