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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產業壓力與法治挑戰「異物申訴」到恐嚇取財

2026/02/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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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 Beren sister/綜合報導】 

在食安意識高漲的時代,消費者監督本應是促進品質提升的重要力量。然而,近年部分食品業者私下反映,遭遇以「產品內含物理性異物」為由,要求金錢賠償的情況日益增加。有些金額不高,數千至數萬元不等,但對方往往伴隨一句:「不處理就向媒體爆料」、「不賠償就檢舉你」。當業者在名譽與時間成本的壓力下選擇息事寧人,小額勒索便逐漸成為難以根除的灰色地帶。

這樣的現象,被部分業界稱為「食品蟑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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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消費糾紛到刑事風險的分界

必須強調,真正的食安疑慮理應嚴肅面對,並透過檢驗與制度改善處理。但若對方以威脅公開抹黑、惡意檢舉為手段,要求金錢給付,情況便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依我國刑法相關規定,若以加害名譽或營業信用相脅迫,使人交付財物,可能涉及:
  •   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
  •   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關鍵在於「是否以威脅為手段」以及「是否意圖不法取得財物」。當合理申訴轉變為施壓行為,已超出單純消費爭議的範疇。

 

二、小額和解文化,如何助長歪風?

多數業者坦言,真正令人無奈的並非大額勒索,而是「小額、快速、可私了」的處理模式。

對方索求金額不高,若走法律程序,時間成本與商譽風險可能更大;若選擇賠償,事情似乎可以立刻落幕。
然而這樣的思維,也成了商家「默認」事實的行為,無形中形成一種市場訊號——「這樣做有利可圖」。

當一次成功,便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在業界流傳成為可複製模式。歪風之所以存在,往往不是因為法律不足,而是因為沉默與私下和解成為常態。

 

三、典型操作模式觀察

綜合業界分享,常見情境包括:
    1.    電話以大小金額不等施壓型
強調異物嚴重性,暗示曝光風險。
    2.    拒絕檢驗型
不願交付實物供公正檢驗,僅要求現金或匯款和解。
    3.    網路公開威脅型
於社群平台發文前,先行聯繫業者「給你機會處理」。

這些行為若具有威脅與不實成分,已不屬正常維護消費者權益行為。

 

四、業者應對的制度化思維

面對此類情況,專家建議業者建立明確SOP,而非臨時決定:

    1.    保全證據
保存產品、批號、製程紀錄、監視畫面與通聯資料。

    2.    啟動追溯機制
依HACCP或品保制度檢視同批次產品,確認是否存在系統性問題。

    3.    避免口頭承認或金錢私了
任何給付都可能被解讀為「默認」存在問題的事實。

    4.    必要時報警
法治的社會 透過正式程序釐清事實,也為後續可能的法律行動留下紀錄。

制度化處理,不僅保護商譽,也能建立企業面對危機的穩定態度。

 

五、遏止歪風,需要產業與社會共同面對

食安監督不應鬆懈,但監督不等於威脅。真正守法經營的業者,需要公平的制度保障;消費者權益,也需要建立在誠信基礎上。

若產業持續以小額和解方式處理,勒索行為便難以消失。唯有保留證據 透過報案、法律程序與資訊透明,讓不法行為付出代價,歪風才可能被遏止。

食安與法治,本不應對立。
當社會能理性區分「合理申訴」與「惡意勒索」,當業者勇於依法處理而非私下了結,產業環境才會真正健康。

在食安議題高度敏感的今天,我們更需要的是清晰的界線與堅定的制度。
唯有讓勒索無利可圖,守法經營者才能安心向前行。

本篇報導使用AI工具協助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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