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開徵求案例關係人報名受訪
記者:朱水文
國家人權委員會2026年2月25日召開記者會
徵求相關人士對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等7案國有地拆遷、文化聚落保存衝突及公共工程迫遷爭議三類提供意見!
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致詞指出,本次專案不僅是新一階段系統性訪查工作的開始,也是持續從制度面推動人權保障的重要一步。人權會先前已完成「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透過跨機關盤點、訪談與制度檢視,提出具體建議並促使相關機關推動改善,累積了系統性訪查的方法與經驗;她也再次強調,人權保障不能只停留在個案處理,更須回到制度層次系統性的檢視與改革。她並表示,這是人權會成立後第二個系統性訪查計畫,期待銜接前案經驗,協助政府機關正視並修補現行居住權保障制度的缺失。
田秋堇表示,本案係回應國際審查對我國「系統性迫遷」風險盤點與調查之期待,並透過系統性訪查,檢視個案所反映的制度與程序是否符合人權保障要求。她並強調,本案關注居住權保障議題,包含居民生活干擾及免於任意迫遷等面向。田委員並指出,第一線公務員常在依法行政與活化資產壓力下處理爭議,容易從產權管理視角切入,本案希望建立兼顧公產管理與人權保障的制度模式,必要時研議法律調整。針對媒體提問,她表示,如有需要邀訪不同時期相關人員,重點仍在補足制度脈絡、提出改善建議,而非個人究責或政治攻防。她也歡迎有話想說的案例關係人與我們聯絡。
高涌誠指出,實務上行政機關常以民事訴訟(如拆屋還地、不當得利)處理公有地爭議,可能弱化國家應負公法上的人權保障責任與程序要求,尤其真誠磋商與妥善安置等義務;國家在此類案件中兼具土地所有權人與人權保障者角色。為釐清制度落差,本案將針對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等7案進行深度訪查,並歸納為國有地拆遷、文化聚落保存衝突及公共工程迫遷爭議三類,作為後續政策建議基礎。針對媒體提問,高委員表示,訪談官員層級無預設,將視研究需要盡力邀訪;惟訪查核心並非究責,主要在制度面問題的釐清與改進。
另就專案執行機制,受託計畫協同主持人何彥陞副教授表示本案將透過多元研究方法進行訪查,並重視受訪者保護與訪查倫理,強調訪談過程將秉持「不造成傷害」原則,避免受訪者承受二次創傷。正式啟動「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開徵求案例關係人報名受訪。
人權會表示,現階段訪查優先聚焦公有財產管理所引發的迫遷議題,盼由公部門先行示範,逐步建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制度與程序,並作為後續擴展至其他土地開發議題之基礎。本案亦希望透過公開徵求,納入既有文獻與公開資料之外的多元經驗與聲音,作為制度檢視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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