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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光害暗中侵蝕:生態的隱形危機

2026/01/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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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報導/蔡韻秭、劉司宸、范曉微】

夜間城市光源日益普及,但過度或不當的照明正對自然生態構成潛在威脅。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教授陳德治指出:「人工光源可能擾亂植物、昆蟲與鳥類的生態節律,導致整個生態系統失衡。」

陳教授進一步說明:「光污染會干擾植物物候與開花結果時間,也會使候鳥因無法正確判斷日照長短而出現遷徙時間錯亂。」這些變化雖不易被一般民眾察覺,卻可能在長期累積後,使物種行為節律產生偏移,進而對族群造成壓力。

除了節律干擾外,光源本身的光譜組成與亮度也改變生物行為。過去常見的水銀燈與白熾燈因含較多短波長光,對夜行昆蟲吸引力強,容易造成昆蟲聚集、迷航甚至提高死亡率。陳教授表示:「近年路燈逐步改為暖色調、波長較長的照明後,整體光害情形已有改善。」顯示以暖色光取代冷白光,確實能減少吸引昆蟲的程度,也使部分公共場所不再出現大量昆蟲聚集的景象。

光害議題逐漸受到重視,也促使地方政府調整照明策略。桃園市政府於 2025 年 10 月 3 日宣布啟動全台首創的「光害管制計畫」,由環境保護局統籌,並結合工務局、交通局及觀旅局研擬「光害管制要點」草案,規劃針對 LED 廣告招牌、投光燈與霓虹燈等高亮度光源進行分級管理。

在政策推動上,市府提出「溫柔照明五原則」,內容包括降低亮度、採用暖色光、限制照射範圍、減少光線外溢,以及導入智慧控制系統等,希望在兼顧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減少人工光對夜間環境的干擾。市府也逐步意識,光害已與空氣與噪音污染並列為城市應重視的環境議題,未來將持續推動更友善生態的夜間照明設計。

夜間環境的品質與白天同樣重要,良好的黑暗環境不僅關乎生態,也與居住舒適度、能源效率及城市永續發展密切相關。

光害管制並非單一政策即可完成,仍需配合照明設備更新、區域環境調查,以及民眾與業者的使用習慣調整;隨著制度制定與照明科技調整,城市光線使用方式正逐步轉向更精準、節制,也朝向讓夜間生態與人類活動共存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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