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難了,標線劃設太離譜!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46巷單行道,進入後,依據導引線左轉也是46巷,此單行道的導引線,居然畫中間,難怪很多車逆向到筆者走的單行道上,顯然導引線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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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行道的導引線,居然畫中間耶,原本導引線是車道線的延續,單行道沒有車道線呀,結果搞出一個「惡搞的導引線」,接著,左轉後也沒有方向指示箭頭標線,劃設多區塊的槽化線暨黃網格,大大的槽化線,究竟是什麼用途呢?左轉後,直到路口前,才看到雙向的方向指示標線,如此複雜又不清不楚的亂畫,對交通的通暢一點意義也沒有,遑論交通標線劃設在死巷子內,意圖是什麼呢?
筆者以前行駛此巷,標線非常簡單。
昨天行駛,標線搞得筆者,滿頭三條線,最後看到指示標線,順著走,然後看到停止線,忽然左側鑽出逆向機車,慶幸沒被撞上,這種亂畫標線,很容易送人上西天呀,真害唷!
💢交通標線應簡潔,公部門腦子進水囉!
.多說一點,或許有人會說筆者切西瓜,沒有依據導引線走,特此再強調,
1️⃣、筆者走的是單行道,導引線該畫在最左側,本案導引線畫在單行道中間,本來就是錯誤,因此不存在「切西瓜」問題。
2️⃣、導引線不是強制標線,導引線不是車道線,因此不存在「違規」情事。
行駛槽化線違規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1條,槽化線禁止跨越,是為了引導車輛依指示路線行駛。
一般道路:違規跨越槽化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處罰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高速公路:則依據同條例第33條,罰鍰將提高至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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