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超商APP上架加熱菸?涉嫌「違法廣告」,國健署移送北市查辦

2025/10/15 11:46
223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超商APP上架加熱菸?涉嫌「違法廣告」,國健署移送北市查辦

國教行動聯盟昨(14)日發文衛生福利部國健署,檢舉某菸商通路超商在超商APP上宣傳自家將販售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之品名與價格,同時,主管機關國健署回應媒體,此舉已經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電腦網路等方式或其他文字、圖畫宣傳為之」,已將案件移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違法行為依法可處菸商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處通路超商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國健署今年7月底宣布有條件通過美國、日本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與4款組合元件可以上市販售,並於9月陸續完成上市前文件核定,2家業者分別於10月11日及10月19日後公開販售。

不過,有媒體報導加熱菸上市前夕,已有超商APP公布售價及販售內容,菸草柱共有多種品項,文字雖未明指,但分別代表不同口味。同時,在網路上也有網友分享前述超商類似情形,可於該APP「店鋪商品」列表中搜尋到相關商,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記者這兩天使用相同關鍵字,卻已無相關資訊。

台灣拒菸聯盟則指出,上週已有網友搶先違法在脆(Threads)分享可上市販賣的加熱菸及必要組合元件品項;另國健署網站公布政府核定通過的加熱菸及組合元件合計多達78個品項,遠超出國健署9月22日宣布的18個品項。

對此,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今日傍晚受訪表示,此舉已經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有關菸品廣告促銷的禁令,國健署已移請台北市衛生局查處,「如果違規屬實,將視對象不同,有不同罰則。」如果刊登者為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者,可處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製造業、輸入業、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則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媒體詢問有民團質疑國健署公告的加熱菸品項及組合元件爆增、多達78項,羅素英則強調是「誤解」。她強調國健署通過的就是14個品項與4款組合元件,其他任何未經審查的產品一律屬違法國健署網站上的「加熱式菸品品項識別碼清單」只是同一個型號會有不同顏色、不同包裝等方式,在兼顧不違法公布品項名字之下,相關的編碼才會變多。此是為了方便如執法人員在邊境海關或市場的稽查、掃碼的電子識別查對工具

國健署表示,已於114年10月1日召開「全國菸害防制執法聯繫會議」,將審查通過之合法加熱菸品項資料與電子識別查對工具,提供財政部、法務部、經濟部及22縣市政府,作為統一的執法依據。地方稽查人員現已能確實掌握核准名單及瞭解如何使用電子識別查對工具,並非外界所指第一線稽查人員無所適從。

照片

(圖片翻攝自三立新聞網)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