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味」加熱菸本週先上市!家長憂政策本末倒置如何確實管制?
「加味」加熱菸本週先上市!家長憂政策本末倒置如何確實管制?
自菸害防制新法112年上路以來,政府拖延超過2年半遲未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卻在本周起讓「加味」加熱菸上市販賣,甚至已有網友搶先違法在脆(Thread)上分享可上市販賣的加熱菸及必要組合元件品項,合計多達64個品項,遠超出國健署宣稱的18個品項。
「台灣拒菸聯盟」與家長團體日前再度集結,呼籲政府加速亡羊補牢三大重點:1.落實菸害防制法(1)確實取締網路違法廣告販售。(2)嚴禁任何販售場所展示出加熱菸載具。2.盡速依法公告禁止加味菸品,下架「加味加熱菸」及「所有加味菸品」。
國教行動聯盟青年部執行長李雨函指出,加熱菸沒有濃厚菸臭味,加上菸商的宣傳行銷,很多年輕人誤信加熱菸比較少害甚至可幫助戒菸〪此時,台灣政府在未公告禁止加味菸的情況下「先讓加味加熱菸上市販售」,說之後「公告禁止加味菸後,就會下架加味加熱菸」,這種「先上車後補票」反其道而行的操作實令年輕人不解。
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沉痛指出,菸草公司在網路及社群媒體鋪天蓋地對年輕人行銷加熱菸,政府除日前發文至大專校院、各級學校的2張宣導海報檔案應對外,需要確實嚴格取締網路違法加熱菸行銷,這是政府最基本應該要做的亡羊補牢。
身為三個女兒的媽媽,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秘書長駱怡汝拿著「烏克蘭及俄羅斯在開戰前大街小巷充斥的加熱菸廣告」照片,語重心長地說:「菸害防制法修法期間,國健署也一度主張加熱菸載具是3C產品!幸好我們成功阻擋『讓台灣不會有像照片中到處都是加熱菸廣告的悲劇』」;但現實的生活中,我們在網路上仍可輕易接觸到光鮮亮麗的加熱菸廣告!請求政府確實拿出行動,守護下一代健康。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菸商行銷加熱菸就是鎖定年輕人,政府預估加熱菸上市可增加20億菸捐稅收,換算後顯示「將新增14萬年輕人加入吸菸的行列」,但政府一直延宕公告禁止加味菸品、也不先提出相應配套措施再開放加熱菸上市?要等對年輕人造成傷害了再來補救?王瀚陽質疑,政府順序錯置,又看不到完整明確的配套措施,要如何保護年輕人免於加熱菸害危機?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祕書長張文昌指出,《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所有菸品、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必要組合元件(載具或加熱器),都不可以用網路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行銷,但是網路上仍可隨意搜尋到廣告加熱菸跟電子煙的訊息,且兩者在外型上及違法行銷的管道都非常相近,政府真的要護下一代免於菸商新型菸品的魅惑行銷?請將「電子煙查緝平台」改為「新型菸品查緝平台」,並嚴格加強網路稽查取締。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強調三件事:1.加熱菸的原料是菸草,一樣有危害;2.轉換使用加熱菸反而會成為雙重使用者;3.政府應將戒除加熱菸也納入戒菸門診給付項目。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林清麗主任指出,加熱菸載具品牌就是加熱菸的品牌。WHO在2021年的報告中就指出,各國政府如果要開放加熱菸,加熱菸的載具同樣要比照菸品管理,也就是說載具外盒也要印製菸害警示圖文。但跨國菸商不准! 以致《菸害防制法》修法過程中,衛福部國健署堅持採逐條研議修訂,讓載具包裝及說明書避開印製「菸害警圖」的規定,以維持加熱菸載具的精美包裝。幸好當時通過的《菸害防制法》第12條明文規定,加熱菸載具禁止以「展示」等方式為促銷或廣告,即任何販售場所不能展示出加熱菸載具,違者可處20萬到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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