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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加熱菸到處廣告都可買 台灣拒菸聯盟: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依法制止菸商網路廣告行銷

2025/08/1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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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Google加熱菸到處廣告都可買?!
台灣菸害防制法「無法核准」加味加熱菸上市!!
台灣拒菸聯盟 要求: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依法制止菸商網路廣告行銷

   目前並未有任何加熱菸合法上市,即使未來有部分合法上市的加熱菸,依菸害防制法第12條: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不得以電腦網路進行任何形式的促銷或廣告!台灣拒菸聯盟卻發現,趁著國健署近日公布加熱菸「有條件通過」尚未上市之際,加熱菸專賣網站充斥違法廣告,明目張膽販售加熱菸及其載具,已成為菸害防制與危及下一代健康的大破口〪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更不能應菸商需求違法開放加味加熱菸上市!

照片

  「台灣拒菸聯盟」173個團體(如附件)、全國家長團體為此特別召開記者會,提出證據(原有網站改版更靚、新的網站亮麗登場),喊話新署長加油,呼籲立即頒布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要求依法堵住網路行銷加熱菸的漏洞,切勿成為台灣40年菸害防制成果功虧一簣的推手。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學生在Google隨便以「加熱菸」搜尋,就能出現約20個專賣網站,還有更多掛羊頭賣新型菸品的網站,各個網站標榜最新加熱菸、口味應有盡有、便利商店3天到貨,台灣已施行28年的《菸害防制法》忽然成為裝飾,法律明文規定網路不能廣告、不能賣菸,怎麼一夕之間因加熱菸全破功?所有的菸品廣告都違法,難道政府遇到美、日大菸商就停止執法?

   除了網站,所有的社群都淪陷,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舉例,一名學生只是在臉書搜尋「電子煙」三個字,沒想到短短一小時內就收到10多名賣家私訊;還有一名網友加入加熱菸LINE購買群組,見到稱號「IQ*S(加熱菸)小幫手」對群組內近500名成員狂推加味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任何菸品包括加熱菸及其載具(無論有無通過審查),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都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廣告!

1.菸品

2.通過審查上市的加熱菸

3.通過審查上市的其必要組合元件  

 (加熱菸載具)

1.未經審查上市的加熱菸

2.未經審查上市的其必要組合元件

 (加熱菸載具)

在網路上販賣,最高可處5萬元。 在網路上販賣,最高可處100萬元。
在網路上廣告,對菸商最高可處2500萬元;對傳播媒體業最高可處100萬元;對一般人最高可處50萬元。 在網路上廣告,對菸商最高可處5000萬元;對傳播媒體業最高可處200萬元;對一般人最高可處100萬元。

   林清麗強調,新型菸品加熱菸或電子煙,菸商都是採用同樣的行銷伎倆、廣告話術與通路販售吸引年輕人、迅速開拓市場。政府要保護下一代免於菸商的魅惑行銷,必須將「衛生福利部電子煙查緝平臺」改為「衛生福利部新型菸品查緝平臺」,同步確實監管,以防止對年輕人最有吸引力的新型菸品違法與擴大入侵。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表示,日前政府公布「有條件」通過加熱菸之公告資訊不透明,通過的品牌、品項、載具及有無加味(菸害防制法母法明訂禁止加味菸)政府皆一概不提、無法得知,違反行政程序法之明確性原則,有嚴重的行政瑕疵。

  政府說,目前沒有加味菸管理辦法,所以先「有條件」通過加味的加熱菸,未來有管理辦法後,再撤銷加味的加熱菸許可。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指出:「這完全邏輯錯誤!因為台灣菸害防制法本身是『無法核准』加味加熱菸上市!」

   郭斐然醫師進一步指出,依據公共衛生的預警原則,有危害的物質應該要從嚴管理、事先預防,而非事後補救政府的「無法可管」其實就是缺乏法令依據的「無法核准」,當然應該「無法上市」才對,危害年輕人甚鉅的加味加熱菸沒有上市的急迫性,請政府立即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許可。

   國教行動聯盟青年部執行長李雨函指出,今年WHO強調「加味菸品是年輕人開始使用尼古丁產品的主要原因」,「約九成加熱菸使用者,會成為雙重或多重尼古丁產品使用者」,政府絕不能護航放行菸商,犧牲台灣年輕人的健康!

   《菸害防制法》第10條:「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不但在立法意旨說明禁止加味菸品,朝野黨團協商亦達成「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決議;但自112年3月修法上路迄今已2年5個月,國健署遲遲未公告「加味菸管理辦法」,還「違法」讓加味加熱菸「有條件」上市!

   終身義工陳淑麗代表台灣拒菸聯盟強調「台灣菸害防制法『無法』核准加味加熱菸上市」!並堅定的要求:「為了下一代健康,請政府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依法制止菸商網路廣告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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