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新北市樹林區驚傳惡意刮車案 引發公有車位獨佔爭議

2025/08/14 13:34
127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2
檢舉
照片

圖1.為肉眼可見的部分刮車痕跡。


【新北報導】 一樁財物毀損案,卻點燃了網路社群對「公共車位獨有權」的討論。日前,一名車主在新北市樹林區太順街,將車輛停放在合法白線內,卻遭人惡意刮傷。這起事件在臉書社團「樹林人」中引發熱議,吸引超過40多人按讚、10多則留言討論,將白線停車亂象背後的自私心態攤在陽光下。

  受害車主指出,其車輛於2025年8月10日晚間11點至11日下午2點,停放於太順街49巷3號前之公有白線,無違規,且未擋住任何出入口。但愛車取回時,卻發現,車身被不明人士惡意刮損,損失慘重。這類惡劣行徑已觸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車主已向警方報案,全案正積極偵辦中。

當公有車位被當成「我家」的停車場

  受害車主在社群媒體上發文,不僅描述了案發經過,更提出了他對「公共財」的深刻觀點。他表示,公共資源的便利不應被視為獨佔的特權。如果需要專屬停車位,購買私人車位才是最合理,也最能彰顯公民素養的選擇。

  這段理性的發言引發了強烈共鳴。有網友強烈譴責惡意刮車的違法行為;有網友留言痛批這種「公有資源獨佔享用」的心態。有人直言:「這種人就是把家門口當成自己的,看不慣別人停就報復。」也有人無奈表示,類似的停車糾紛在社區屢見不鮮。這起事件不僅是單純的惡意刮車,更是一場關於人與人之間尊重和界線的考驗,有誰會希望自己合法合規,卻被惡意對待?

遏止自私心態,共同打造友善用路環境

  受害車主呼籲,公共財的便利性,確實讓鄰近的人有較高的使用機會,就像公園、火車站或Ubike站點一樣。但這種便利性不代表個人能獨佔的權利。因此,當我們使用免費的公共資源時,心中需存一份感謝與謙卑,尊重先到先停的規則,而非獨佔公有資源。

        目前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已鎖定特定作案人士。受害車主也懇請當地居民協助,共同遏止這種惡劣的自私行為。這起刮車事件的後續發展,不僅牽動著車主的維權之路,也讓大眾重新審視,我們是否真的懂得,如何與他人共享公共空間

本篇報導使用AI工具協助產出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