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舊蘭陽大橋|籲請文化部逕予代行審議 盡速恢復文資保存
守護舊蘭陽大橋|籲請文化部逕予代行審議 盡速恢復文資保存
行政院應正視文化資產保護法與水利法、公路法、災害防治法–法律競合關係

守護舊蘭陽大橋
提案人 — 孫博萮Sng, Phok-jû
召集人|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
位於宜蘭跨越蘭陽溪畔有一座蘭陽橋,默默守望著宜蘭地區 溪南與溪北的交通樞紐 超過了九十個年頭。於1933年啟用的舊蘭陽大橋是台灣第一座鐵公路共構的橋梁 採用鋼筋混凝土與鋼桁架的結構工程所建造,歷經時代變遷 洪水與交通變革 橋身依然屹立不搖。
這座橋也曾見證了白色恐怖最沉痛的一頁。羅東的牙醫師 陳成岳 遭軍警帶走,遭槍決後丟棄橋下,是228不義遺址之一。
讓人失望的 宜蘭縣政府, 罔視文化資產保護的重要性無價。2025年5月21日宜蘭縣政府一紙公文,毫無正當理由地廢止了「舊蘭陽大橋」與「蘭陽溪舊鐵路橋」的文化資產身分,引起宜蘭在地與全國關注永續環境, 與歷史文化資產保護團體,發起守護舊蘭陽大橋的行動。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呼籲,文化優先、災防共榮。若橋真有危險,更應依文資法第27條由中央召開部會協調會議,提出補強與保存方案。
本古蹟提報案顧慮宜蘭縣政府之定⾒,⽽有所偏頗,故聲請宜蘭縣⽂化資產審議會委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化景觀審議會,全數迴避,並由文化部依《⽂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 逕予代⾏審議。
蘭陽舊橋文資保存,凸顯了文化資產保護法與水利法、公路法、災害防治法的法律競合 (Overlapping of legal provisions)。
促請行政院應正視人文歷史生物多樣性為聯合國永續指標, 文資審議應公開透明,並公開審議委員名單與專業資歷 ,不能由地方政府部門科室一紙公文廢止文化資產。
聯合國永續指標中明確指出,保存歷史文化遺產,是永續區域發展的關鍵指標。國家永續發展指標就是國家競爭力!
Jinny的視鏡 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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