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頻傳!內政部所要推的「負責任登山」就是要違規濫用者掏錢?

山難頻傳!內政部所要推的「負責任登山」就是要違規濫用者掏錢?
※ 「言多變,則不信;令頻改,則難從。」管山部門「摸著石頭過河」,訂出個登山界不認同的「條例」,讓登山環境更莫名、更為難?問題隨著山林之開放而被快速而嚴重地凸顯出來?我們相信,改變是痛苦的,不改變將會更痛苦。把登山環境弄好,不是沒辦法,而是公部門沒有用心去想辦法;只要用心去想、去整合辦法,一定有具體而可行的規範?「管理就是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混亂的事情規劃化 。」 ※
責任,是每個登山人所要承擔的「價值」?每個人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難就難在他怎麼負責、他願不願意負責?說實在的,在民主政治環境裡,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才能擁有更大的自由、才會擁有更強大的力量?而這個負責又可從兩個面向來探討,一是對自己負責,一肩承擔自己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二是對別人負責,亦即因自己的行為而連帶他人受累、受苦、甚至受難,自己對造成這個後果承擔起該負的責任。這是今日登山界所要推的「負責任登山」。責任就是良心!你登山 ,你準備好為自己在山裡的行為負起一切責任了嗎?
山難之所以發生,不外乎,1.行山者沒準備好(身心、裝備、觀念及技術),2.該注意而未注意、不注意,3.不可預測的突發狀況,4.即使有狀況發生而你的因應無端而肇禍。也許因為入山的人多了,狀況也多了,多到社會輿論炸鍋,多到登山界沸騰?因山及登山這領域包括了登山活動、登山教育、山域管理、山難搜救等複雜範疇,牽扯到的部會很多,如教育部、交通部、農業部、內政部等多頭馬車,各行其是或不行其是。也許因狀況越來越多,折損人命也越來越嚴重,山難搜救也越來越頻繁。故而「逼」得管警政消防單位的內政部出面來,希望能夠「整合」跨部會的意見,研擬具體可行的山林管理方案,打造一個相對安全且合理的山域活動環境。
日昨(2025.04.13.)報載,「近期多起山域事故凸顯民眾缺乏安全自負觀念,導致動用搜救資源,甚至違反『國家公園法』等相關規定,內政部表示,已責成相關單位研提『國家公園入山管理及山域救援精進作為』,針對山林開放政策、提升國人登山素養訂定相關規範、罰則以確保登山安全,並研議納入使用者付費機制,遏止不負責任的登山行為。(自由時報)」這個企圖從教育、管理、保險、搜救、付費、罰則等機制切入,內政部說,希望透過這些手段,能夠「完善整體登山活動及山域管理機制。」這個勇於面對、直面問題、集體會診、開立處方、積極治療的態度與精神,真的應該給予內政部長一個大大的讚!
內政部說得好,「開放不等於放任」,每個人都該為他在山上的行為負責,而這個負責可能不再是「嘴巴說說」而已,這回似乎是「玩真的」?也就是要,1.提升國人登山素養,2.精進山域管理機制,3.納入使用者付費機制,4.遏止不負責任的登山行為,5.推廣平台運作提升救援效率,6.打造負責任的優質登山活動。這個工程不小,難度不低,急不得,有本法也應有配套,至盼能「一步到位」且「可長可久」!望啊望,等啊等,等待永遠是漫長的,看不到時間,似乎也看不清即將的到來?但還是很期待這部負責任的登山大法能早日問世!
~ 百岳老查 2025.04.21.
附 記:
有燒香有保庇,有食藥有行氣。自來山林管理一團亂,之前各縣市各自為政,應卯式地搞出個「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不但無法實質管理山域活動,反而是戕害登山活動的正常發展?治絲益棼,亂象越多、山難越多、怨聲越多,因為治理無能無方,以為搞出個什麼「條例」,登山問題就解決了,打從一開始登山界都「不看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良方,為今至盼內政部整合出一套全國性的辦法後,這個各縣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應予以廢止。本照片引自2025.04.13.自由時報(內政部提供),是近期山難頻傳,內政部已責由國家公園署、消防署及空中勤務總隊研提「國家公園入山管理及山域救援精進作為」,並提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
百岳老查回應1:
「寧可沒有主意,也不要虛妄的主意。(美國思想家,傑弗遜) 」認定、判準,本來就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誰能訂出一個合理的評斷標準?而這個標準在實務運作上可能又不是那麼一回事?至於公部門誰能說不派或不必派直升機?派與不派又是一個棘手困擾的問題?重點在於「負責」二字。當然當事山友要負責,另派遣搜救勤務當與不當,是不是也該負責?所以,現狀的「先派再說」也許是一個相對「安全」的權宜?因此未來「負責任」的登山大法,這個認定、判準顯得相當重要,因為這事關「責任」與罰則問題(山友與官方均會面對)。所謂「開端決定終端,入手決定出手,勢能決定動能。」故,百岳老查得提醒內政部在整合這個大法時,千萬急不得,倉促提出的東西,極可能「破綻百出」,極難順利推行! 百岳老查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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