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改制 將廢除鄉、鎮、市代會
台北縣將升格為新北市,原行政區名為「鄉、鎮、市」者改為「區」,「村」則改為「里」;另外也將廢除鄉、鎮、市民代表會,而鄉、鎮、市民代表可依地方制度法轉任為無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
因應縣市改制直轄市,立法院已於今年一月十八日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鄉、鎮、市長除涉嫌有案、已連任二屆或依法代理者外,其餘可以成為區長,鄉、鎮、市民代表除依法停權者外,也可以轉任為無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僅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如有被羈押、通緝或有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解職事由者,亦設有予以解聘的退場機制。
新店市民代表會祕書薛振德表示,區政諮詢委員工作性質類似顧問,任期從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此後廢除區政諮詢委員職務。薛振德指出,原本市民代表的薪水也因轉任為無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後,僅能得到會議出席費及交通費共新台幣二千元。
新店市公所改制為區公所後,市公所原有的十四個課室也將精簡成九個課室,其中財政課、觀光課取消,養工課和建設課合併,清潔隊、托兒所及圖書館則由新北市相關單位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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