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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派遣立法 派遣勞工就業有保障

2010/07/3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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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勞動彈性化時代來臨,企業聘僱派遣勞工現象越來越普遍,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根據統計,目前台灣派遣勞工共計51萬人,占整體就業人口比率將近5%,勞基法納入勞動派遣之後,未來不僅企業聘僱派遣勞工更有法令規範,派遣勞工就業權更有保障。

根據勞委會明定的勞基法派遣專章初稿,初步規定,六大類行業不得使用派遣勞工,包括醫療人員、保全人員、航空人員、航海(船員、遊艇駕駛、動力小船駕駛及助手)、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人員、採礦人員等六大類事業,至於目前使用派遣人力較多的製造業,則不在派遣專章的負面表列範圍之內。

除了明定派遣範圍,同時規範企業聘僱派遣勞工的比率,派遣比率不可超過受僱員工的3%,如果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可以放寬到5%,如果經過工會同意,就可放寬到20%。未來派遣公司不得和員工簽訂定期契約,也就是派遣期限一到,員工就必須離職,造成僱用關係不穩定。新法上路後,派遣公司必須常態性的聘僱派遣勞工。

林由敏觀察,從明定派遣範圍、派遣勞工聘僱比率,到規範派遣公司常態僱用勞工,可進一步確保派遣勞工的工作權。目前許多派遣公司,屬於登錄型派遣公司,也就是派遣公司與要派企業簽約,由派遣公司派遣上班族到要派企業任職,服務時間屆滿,派遣勞工也失業了。

常態性派遣則是,即使派遣公司與要派企業簽約時間屆滿,派遣勞工仍由派遣公司僱用,繼續分派到下一個要派企業工作。

林由敏分析,產業景氣輪動迅速,近幾年來,派遣勞工成為企業調度人力及因應產業淡旺季的重要人力配置管道。不過,也因為派遣人力的普遍應用,出現部分問題,例如派遣勞工的工作狀態不穩定,甚至派遣企業沒有幫上班族投保勞健保、提繳退休金等狀況,使得派遣勞工處於次等勞工的處境。

未來勞動派遣順利立法之後,不僅要派企業以及派遣公司有明確的法令規範,派遣勞工也可因為法令明文保障,僱用關係更加明確,工作狀況穩定,同時也能享有一般勞工的勞健保以及勞工退休金的提繳,工作及勞動權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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