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育海洋資源 瑪倉號召百餘人放流魚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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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詹尹州台中報導】瑪倉文教基金會跨海禮請舊金山瑪倉寺主 桑益西第八世松杰仁波且,於11 月27日(星期三),早上10時30分,在台中市龍井區麗水漁港主持《觀世音菩薩大悲心加持法》結行放生法會。期盼能透過放生,落實佛教十善中「不殺生而行放生」的護生心行,讓更多人能夠認同「眾生平等,尊重生命」的理念。

 

為遵奉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慈悲利生的教導,以及感念 南無觀世音菩薩救度眾生大悲恩德。此次放生法會有來自台灣北、中、南各地百餘位信眾參加,共施放約二萬六千多尾黑鯛魚苗。

每當提起「放生」時,常讓人聯想到有少部份的宗教團體,由於不當的放生行為,導致被施放的生命在不適當的環境中死亡,乃至影響到許多在原生態棲息的物種,或因外來物種的棲地鬥爭;或因養殖疫病的傳染,造成原生物種族群結構及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因此,符合流放法規,及選擇施放在正確棲息生態的放生特別的重要!

2011年起,依據《漁業法》第44條中之「水產動物增值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規定,放流前須先請專家學者進行研究,力求讓魚種可以回歸到適合生存的水域。同時,在漁業署與海洋大學合作的「臺灣沿海藍色經濟成長推動計畫」,2015年研究數據證實,在正確的時間、地點放流對的魚蟹苗種,能使該魚種有過半機率在自然環境中存活成長。瑪倉文教基金會每每在舉辦放生活動前,為了避免放生成為放死的慘劇發生,首先會選擇已確立之本土魚苗,選擇適合放流的魚種對於目標魚類進行徹底的瞭解,再選定符合施放大小的魚苗,對於放流的地點、季節、天候、潮汐及放流數量等細節,都會經過細心的考量評估,依相關法規向漁業署申請批准流放,務實魚資源保育及流放工作。

27日早上,財團法人瑪倉文教基金會,在台中市龍井區麗水漁港,配合潮汐時間進行魚苗放流,在經過漁業署及海資所核准後舉辦的這場放生活動,共放流了3,265斤的約二萬六千多條黑鯛魚苗。基金會執行長陳日生表示:「麗水漁港潮流穩定,利於魚苗隨潮汐入海,為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核准通過的合法放流漁港,且附近海域經過調查,適合廣鹽性魚類生存。基金會本次放流的黑鲷魚苗,喜歡棲息在砂泥、岩礁底質海域的底層,為漁業署所公布的可流放魚種。漁苗養殖業者蔡姓業主,在和基金會接觸的過程中,感覺到基金會在魚苗放生的規劃,很多細節上都非常用心。蔡老闆也希望為自己家人做功德,亦慷慨捐獻放流265 斤的魚苗,希望能為台灣海域的永續生態略盡一份心力。」

基金會執行長陳日生亦呼籲:「希望透過妥善地規劃魚苗放流的活動,讓生命重返大海,期許各機關團體在復育生態的同時,兼及宗教慈悲、平等的精神,落實『眾生平等,尊重生命』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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