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學甲召集萬安42號演習並宣導(NCDR) 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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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分局長洪頂力公開強調呼籲,防空演習係屬民防整備之ㄧ環,心防重於國防。(記者林易緒/翻攝)

(記者林易緒/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察局學甲分局於日前召開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協調會,召集轄內各區公所、機關、學校、義警等單位參加。

分局長洪頂力公開強調呼籲,防空演習係屬民防整備之ㄧ環,心防重於國防,可以百年不用,但不可一日不備,且「演習視同作戰」請各單位加強期前整備作為,並呼籲民眾務必配合實施。另同仁及協勤人員擔服崗哨勤務應注意執勤技巧及安全。

圖文:分局長洪頂力表示「萬安42號演習」5月28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止。(記者林易緒/翻攝)

108年度「萬安42號演習」5月28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止,實施警報發放、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演練。13時30分發放警報後,台南市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含燈火)管制,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民眾(含居家或工作者)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

本次演習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並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利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以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為使民眾接收簡訊通知(振動及文字訊息)後即時配合。

圖文:演練期間請民眾勿在騎樓地或公園內停留觀望,屆時請配合警方及民防人員的管制作為。(記者林易緒/翻攝)

演練期間請民眾勿在騎樓地或公園內停留觀望,屆時請配合警方及民防人員的管制作為。演習期間如有不聽從執勤人員指揮、勸導者,該分局將視違規情節輕重,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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