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何不鼓勵建設養老村
臺灣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沒有與子女同住的老年人愈來愈多。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廣各種長照計畫。但是「健康」或生活起居可以自理的老人,同樣必須受到政府的關注。有些社區或村里,雖然有提供共餐,但基本上都屬「試辦」性質。像我們居住的社區,一個禮拜只有一次中餐共餐,而且場地是兩個里共用,常常發生搶場地的爭議。
都市地區除了醫療比較方便外,其實不適合老人居住。住宅大樓雖然有電梯,但老人的電動代步車上不去。1樓的管理員室有插座,但用的是公電,電費分攤很難計算。沒有電梯的公寓,對老人就更不友善了。鄉村地區則受限於建築法規,往往建築老舊,而且老人散居各處,社服機構即使只是去家戶訪問,都要花很多的時間。
我在英國,曾經去拜訪過獨居老人。他們住的社區是retirement village,裡面都是小平房。只有老人才可以入住。子女前往探訪,如果想留宿,必須事先向社區管理單位申請,取得許可。
最近,聽美國回來的朋友說,美國也有類似的養老村。有些地方政府還提供到府接送的交通服務、每次1美元,不分哩程。後來,上網搜尋,發現從1954年起,美國就有各式各樣的retirement community出現;加拿大、英國、丹麥、印度等國也有。有些受政府資助,但大部份都是民間自行建設。
前些年、東華大學的一些教授們,集資在學校附近購買農地,興建集合住宅,準備退休養老用。但是花了很多時間去跑行政程序,後來還碰到建築包商倒閉逃跑,真的是好事多磨。
臺灣有好山好水,且氣候溫和,非常適合退休養老。曾經有新聞報導,說南投縣計劃吸引日本退休老人來臺灣long stay。後來又有新聞說,日本人嫌街上有狗大便,不來了。不過,我想更根本的問題,應該是缺乏對老人友善的設施。
臺灣人口所以會「北漂」,基本上還是為了就業和子女教育問題。政府如果花一些心力,讓老年人口疏散到鄉村地區,把都市地區居住空間讓給年輕人,應該有助於舒緩都市地區的高房價和擁擠問題。另一方面,老年人集中住到對老年人友善的鄉間養老社區,對他們的身心健康,應該也會有很大的幫助才對。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