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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朝時期六堆客家首領等怎麼焚搶殺害壓迫閩人?還原屏東平原開史的真相吧!

2009/06/0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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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還原屏東平原開發史的真相

一、歷史學者不敢落筆得罪客家族群、客家文化工作者不勇於承認先賢的歷史過錯。
二、屏東縣誌隻字未題。
三、縣史、客家鄉土誌扭曲史實,掩飾六堆惡行,誣指閩人林萬掌為亂源。
四、在清朝客家六堆勢力在保護哪個家、哪個國?
五、在屏東平原的開發史上,客家族群是弱勢嗎? 包括現在。

請看屏東縣客家六堆首領李受(李直三、李定觀)等焚搶殺害閩人的悲慘歷史資料; 歷史事實豈容竄改曲解,筆者整篇歷史片段,以正教育視聽。

清朝客家六堆首領李受(李直三、李定觀)等焚搶殺害閩人的歷史資料

東華錄「賑台灣被賊滋擾難民」文中指出:

道光十二年閏九月,張丙倡亂嘉義,戕知縣、知府,圍嘉義城,困總兵匝月,破鹽水港,
劫軍火器械於曾文溪,彰化黃城陷斗六門,是為北路賊。
鳳山許成、台灣林海攻鳳山、奪羅漢門應張丙,為南路賊。

而鳳山粵莊奸民李受又乘間假義民旗,焚殺閩莊阿里港七十餘處。
凡三閱月而事平。十月十日許成豎旗觀音山,號天運,封吳歐先為軍師、
柯神庇為先鋒,以滅粵為詞,遏運郡之米窺郡城。張丙聞之,誘令來附。

王衍慶札調鳳山粵莊首上募義勇赴郡城聽調。
十月二十三日,鳳山粵莊監生李受藉王衍慶諭札,
約各莊頭人歛銀穀,聚義勇,匪徒日集,製台灣府義民旗六。

因許成有滅粵之語,以自保為辭,不赴郡,乘機搶掠閩人,連日攻萬丹、阿猴諸閩莊。
李受攻掠焚搶屠莊之事,鳳山縣釆訪冊癸部--兵事下,
詳細記載如下:虎視耽耽,狼烽益焰。
方其燬閩莊,屠巨埠也,首先阿侯矣,次及萬丹;
繼而東港矣,終及港裡( 阿里港 )。
福人競波而逃西,客子循溪而逐北。

市野橫屍,莫認誰家之子; 荒村度命,未知何日能歸。
厲不知深,淺奚暇揭; 繃忘遺子,佩解匪夫。蓮襪沒泥,最苦凌波步步;
麻衣被體,剛逢雨雪霏霏,半綻尚含,蜂遭亂釆;
一枝聊借,雉自為媒。保抱攜持,珠忍擲於掌上。緘縢扃鍵,篋即胠於懷。
躲粵鋒,仍遭賊手。當瑣尾,復病膏盲。冤上加冤,慘中更慘。
天好生兮,瞀重輪而厭視( 粵每攻莊,天昏地黑);階為厲也,磔寸肉以難償。

七十二莊最毒痛,孽由蘇講自作,五百餘村無醮類,
罪歸李受一人( 李受,藉義民李直三名目,主幟中軍。
凡諸粵匪攻莊燬社,悉聽號令。逆首許成,遜其威風 )。
挖去姓名,曾偉中悔已無及----。

台灣道平慶諭令鳳山縣在籍主事黃驤雲,寫信曉諭莊民不可生事。
鳳山縣釆訪冊曰: 主事名驤雲,港西里粵籍進士。
聞粵匪李受等藉義民名目,自立營頭,署中軍府;
亟馳書諄諄勸誡,切不可攻燬閩莊。李受不聽,蹂躪甚於許逆。
後閩人以粵得府札,益橫,疑主事為之勾通。僉呈大憲,語率牽連。
迨平觀察南下,於該莊起出主事手書,始白其冤,且緣此敘功。

方本上諭檔:
道光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內閣奉上諭瑚松額等奏:
鳳山縣粵莊在籍主事黃驤雲,
上年十月經台灣道平慶,諭令寫信曉諭莊民不可生事,
適粵人李受糾眾攻打閩莊。
該莊難民聞該員寄信回莊,疑其串謀,互相播告,連呈首控該員。
因心跡不明,將妻子送郡監禁,自隨官兵赴各莊,出資購線,搜捕匪犯,
不遺餘力。又捐買穀石,散放粵莊失業貧民,
三月之間,正兇悉就捕治,閩粵二莊均皆安貼。
現在全案完竣,不敢沒其微勞等語。
黃驤雲著交吏部存記,等該員服闋來京,由該部帶領引見,
聲明請旨
欽此。

粵人李受計許成之攻鳳山埤頭也必破; 破則以粵人復之。可得功。
指所掠閩莊為賊,粵人故智也; 遂與楊石老二、廖芋頭勾結生番,乘間逞其報復。
初十日,以義民旗攻破阿里港及附近諸閩莊,焚掠慘殺尤甚。
不意許成再攻埤頭,被擊退,走台灣縣界。

十二月二日,許成攻羅漢門汛,李受又乘間攻連界嘉義之閩莊。
台灣道平慶會副將謝朝思誘李受,獲之置於獄。
道光十三年一月,總督程祖洛自廈門東渡,抵鳳山。
閩莊之被難無歸者,男婦老少千八百餘人在郡城撫卹;
乃捐銀,令紳士於阿里港各莊結草寮栖之。
檄馬提督鎮鳳山,搜捕攻莊粵人及股首、旗首之未獲者按治之。

鳳山縣釆訪冊--附錄

道光十二年,粵匪李受等假義民名目,攻燬閩莊,
被閩紳林長青等呈控,蒙制憲程批:
查粵莊匪徒因逆犯許成偽示內有「 滅粵 」字樣,
輒敢藉口教眾冒充義民,
不問奸良,肆行焚搶,情堪憫惻,本部堂已密飭拏正犯數名。
現復會商陸路提督馬,帶兵前往督飭該道、府實力搜拏,
務期有犯必獲,痛加懲辦,以快人心。

至據為首之李受、曾偉中、賴連淑等先後到案,
發府審辦,並委員赴確查被焚搶房屋、破難戶口,給銀撫卹,
俾得乘時耕作。爾等即速回本莊聽侯委員查辦,
各自約束子弟,各安本分,務乃生業,不得效尤粵莊遷怒報復,
自貽伊戚。各宜凜遵。

鳳山縣釆訪冊:粵莊李匪誘自阿猴。
(平觀察,諱慶,親臨阿猴,設計誘獲李受解郡,程制軍審擬凌遲。
先後共擒粵匪二百餘名,分別斬配,不枉一人,齊聲稱快。)

軍機檔:拏獲鳳山縣焚搶番割匪徒姓名事由摘錄清單(066523)
曾偉中年四十五歲,係已革舉人,聽從李受糾眾守莊,
歛派銀錢米穀,從中取利,已屬不知自愛。
迨李受起意攻莊,該犯先已允從,即屬有心濟惡,
嗣因莊眾紛紛焚搶,不能禁止。
自將所刻木戮,鐫去曾字,退避不管,尚知畏法。
賴連淑年六十六歲,係已革告病外委,該犯向住郡城。
當郡城戒嚴之際,請領府諭召募粵莊義勇,
並不親身前往,騙用盤費番銀。
迨李受等滋事後,該犯轉為粵籍兇徒辯訴,
妄希朦脫多人重罪,具稟赴府投遞。
又復寫稟詞詭言,親身赴莊,糾合義勇殺賊,
冀欲張揚閩人賊勢,掩飾粵莊兇情,兼圖討好見功,
未及投遞,即被盤獲。
是該犯雖尚無助惡之事,
實陰懷黨惡之心,尤為險毒奸詐,
未便以其訊,未同謀攻搶,稍為寬貸。

林綸輝年三十六歲係已革附貢生、
李壇年五十二歲係已革生員、
林謙受年三十三歲係已革生員、
黎應揚年六十一歲係已革生員、
該四犯均係瀰濃、潮州、海豊、萬巒各莊總理紳士。
台灣莊民,向應責成總理管束。
該犯等雖訊未同謀攻莊,且事後隨同綑交兇匪,
惟於李受糾人派穀,守莊不知慮禍阻止,轉聽從各出莊眾穀石。
迨至焚搶事發,既不能以力約束,又不自行首告,
若非嚴懲總理之罪,實無以遏分類之端。
以上六犯,均應於李受,本犯斬罪上減一等,
仍請比照台灣無籍游民犯該徒流,以上情罪較重者,
改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例,擬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
番割: 楊石老二----擬斬決梟示。
鐘阿妹、潘媽和、潘磬源、邱番三(邱煥三)等四員,擬凌遲處死。

發生李受事件之原委

查明南路焚搶情形,拏獲首要犯,
并夥黨多名,分別審辦摺。
瑚松額、程祖洛奏。
(軍機檔)鳳山縣迤南有溪一道,名下淡水溪。
溪東沿山一帶粵庄居多,該處閩籍民人,
素分彙類,積不相能。道光十二年十月,嘉義縣匪徒張丙等,聚眾滋事。
該縣下淡水溪西地方,亦有閩匪許成等,
豎旗響應,溪東閩粵各莊人心惶懼。

粵人因許成偽示中有滅粵字樣,益懷憤恨,
令議各出壯丁守庄禦賊, 閩人懷疑搬徒,遂成分類之勢。

時南北兩路,賊勢娼獗,道途梗塞,內地征兵未到,
郡城戒嚴,前代理台灣府王衍慶,循照往例,
繕札馳諭該處粵莊,雇募義勇,赴郡差遣。
詎有內埔庄粵籍監生李受,即李定觀,
藉圖漁利,約令各粵莊歛派石谷,
交伊支發義勇飯食,從中侵蝕。
藉稱溪西賊匪甚多,令所雇壯丁即在本處守莊,毋庸赴郡。

各粵庄頭人為其所惑,即邀該犯為總理。
該犯轉邀素好之舉人曾偉中幫辦,刻一木戳,
上書「粵義首總理李曾」字樣,以內收發石谷之據。
各庄許以事後酬謝谷六百石,迨後粵庄匪徒,圖得飯食,日聚日多。
附近閩人益多遷徙,粵匪乘機攔搶。該犯李受即力難鈐束,
又慮溪西閩籍逐徒,來與溪東閩人勾結,擾害粵庄。
遂起意主令各庄粵人攻搶閩庄,即可擇復夙嫌,又可藉以自保。
隨與廖芋頭等商議,製義民旗六杆,並以奉官剿賊為名,
私立台灣府官衙旗號,欲使閩人不為防備;
惟時曾偉中畏懼,將木戳挖去曾字而回李受偵知 。
該縣文武正在埤頭竹城禦賊,不能兼顧。

主令庄眾于十月二十三、二十八等日,連次攻打萬丹、阿猴等處閩庄。
該匪徒見閩人先已搬移,隨處放火焚屋,間有守庄之人被殺斃命。
李受又探悉各庄閩人,歸併阿里港一處,慮其聚謀,
擇復邀約熟識生番之粵人楊石老二等,勾帶山豬門社生番與內埔等庄粵人,
于十一月十日,攻破阿里港及附近小庄,肆行焚搶,殺斃多命。
嗣又令瀰濃等庄粵人,焚搶連界之台灣縣溪洲庄、番薯寮,
并鳳山之水底寮、大樹腳等處; 因閩人出而格鬥,遂致互多殺傷。
旋聞營縣查拏亦即止息。
該營縣因逆匪攻圍埤頭,正當吃緊之際,未暇與願拏辦。
十二月間,該犯復令瀰濃庄等處粵匪,焚搶連界嘉義縣之焦吧哖閩庄,
即經台灣道平慶令同副將謝朝恩帶兵馳往彈壓,始各逃散。
閩庄被害情形,阿里港為最重,溪洲次之,其餘各庄或先已搬空上焚房屋,
或村落本小被焚無多,或閩粵同庄互相焚扶,亦間有一二粵庄被閩人挾恨焚毀者。

其釁雖啟于許成等之聚謀而作亂,而其禍,實成于李受等之分類行兇,
並非逆黨餘匪從中滋擾。臣等先後招台據被害難民紛紛呈訴,大都異口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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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謝明海 (未驗證) ・ 2009/06/20 17:12

落山風 你好

最近較少看到你發表的文章。
我下週可能會到台中,希望能和你見面,如不反對請寫個e-mail felix.tpe@msa.hinet.net 告訴我你的收機號碼。
謝謝

謝明海

sunfo (未驗證) ・ 2009/06/22 23:26

刮別人胡子之前自己的胡子先刮乾淨吧

如果你沒有胡子可刮也先把臉洗一洗

讓眼睛能夠更清明

到底妳看了所有六堆客家文史工作者的作品了沒有

去找2008年十月六堆忠義祠出版的《六堆忠義祠人文與歷史》研究研究吧

看看該書19頁最後一段客家文史工作者有沒有掩飾史實

再看一看該書大事年表把你的六堆發展史思維清一清

以免在這裡丟人現眼

sunfo (未驗證) ・ 2009/06/22 23:28

我是堂堂正正的六堆客家人

不知道你跟客家人有何深仇大恨以致污衊客家人到這步田地

21世紀的人還存在18世紀的思維真是人類之恥

本人子姪輩有娶河洛人嫁河洛人的

她們的生活都過的很正常

你把李受當成李直三

難道李直三活了180歲嗎

六堆文教基金會2001年發行的《六堆客家鄉土誌》(一)歷史源流篇第80頁你看過了沒有

那裡頭把李受的事蹟寫的清清楚楚

你去查閱之後再來作評論吧

落山風 (未驗證) ・ 2009/09/19 12:55

In reply to by sunfo (未驗證)

對不起。
本人沒對任何人或族群有污衊之意。
我對客家人很有好感,我太太就是高樹鄉的客家人。
就事論事,歷史歸歷史。
客家鄉土歷史資從不認為李受是客家六堆的主腦者。
請勿生氣。
不要忘了,歷史是可論談的,我絕對尊重您的言論。

linsan (未驗證) ・ 2009/06/23 14:10

說了半天,
到底平埔族人跑到那裡去了?
曾經是高屏平原的最大族群的平埔族,在短短幾十年之間,忽然不見了?
只聽說當初平埔族人勾結外國白人勢力,
誤以為荷蘭人和西班牙人很快會回來,所以屠殺漢族閩南人;
結果被客家軍民掃蕩鏟平,
平埔族群打輸了,趕快偽裝成閩南人,
連平埔族語言也不敢說了,
從此平埔族語言就這樣消失了!
這些新瓶裝舊酒的[平埔族閩南人],又裝成受害的閩南族群,
想要抹黑客家民軍,好爭取漢族閩南人的同情!
但是沒想到,自古以來直到現代,
漢族閩南人一直很輕視血統不是漢族的人種,
所以私下叫這些[平埔族閩南人]為[番仔],
同樣的,叫台南山邊的[客家族閩南人]為[奧客];
這些民族的文化血統岐視,
一直是台灣社會不進步不文明的文化弱點!
人類進步到21世紀,
各民族各文化各語言之間,
應該以平等'尊重'欣賞'包容,代替歧視'排擠;
全世界是一個地球村,
所有的人類多是地球村的一份子!

kk (未驗證) ・ 2009/08/06 08:49

無論以上各位怎麼吵都無法告訴我真相,
因為你們頂多只能引用別人的結論,而不能把過去社會的真實樣貌
完整的顯現在我眼前,更無法教導大家什麼是族群的相處之道.

希望"各個族群(誰都一樣)"有了過錯時,不要只會指著別人,
更不要說"誰叫他們要批評我們..."之類無意義的話.

該指的只有自己,沒有別人...如果一個族群做得好,別人自然沒話說...說別人的人也不應該想著"他們就是有問題,我才有話說"

無論如何..爭吵的人只會讓別人對"這些族群"產生不好的印象

替自己的族群爭辯或攻擊別人,通常只有反效果,拖累了族人...

kk (未驗證) ・ 2009/08/06 09:02

各位覺得...爭辯真的是為了自己的族群好嗎,嘴巴上的英雄真的能讓人心服口服?
若真的要為了自己族群好,只有做好本份,才能使人敬重.

乃妹 (未驗證) ・ 2012/07/07 19:36

您好:
您提供的清史記載已閱畢.從您提供的資料來看.客觀來說.關於李受個人.僅能有部分謹慎的觀點.也不宜過份推測.以免產生以偏概全的月暈效應:
1.清朝認為李受即李定觀
2.資料說明李受是假借李直三的名義來號召群眾

針對第1點.清朝當時的科技沒辦法像現在的DNA鑑定那樣精準.所以如何認定李受就是李定觀.有沒有嚴謹的認證程序.還是屈打成招.文中沒有交代清楚.而憑著眾人說詞也無法百分百可靠.但從其他文獻中.已知曾偉中和李定觀為一組.而文中曾偉中也與李受為一組.所以僅能推測李受可能是李定觀.也就是僅屬於推測階段。

針對第2點.發表者 落山風 用李受(李直三、李定觀)的字眼.容易讓人混淆.有李受就是李直三、李定觀之感.但從其他文獻已知.李直三是在康熙60年(1721年)被推選為首領.李定觀則是在道光12年(1832年).相差111年.也就是說.李直三被推舉時.至少也應該是個青壯年.不可能再活個111歲.就算再活111歲.也是太老到沒有體力來領導大家了.所以僅能說李受有可能是李定觀.但不可能是李直三.但因李直三是首任首領.名氣比李定觀響亮.更為眾人所知.所以清朝認為李受假借李直三的名義來號召群眾.比自身來號召更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