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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隆告公督盟,評委出庭無畏懼

2009/05/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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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蔡錦隆委員具狀控訴公督盟妨害名譽,檢察官在5月4日第三次傳喚台灣農學會會長張森富教授、政大政治所副教授楊婉瑩和東吳大學社會系志工李承鴻,以及擔任交通委員會評鑑委員的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等四人。

照片

緊接著於5月14日(四)再傳喚八人以證人身份出庭。公督盟在出庭當日獻上鮮花給這些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評鑑委員們,感謝他(她)們的付出。

偵查庭結束後,評鑑委員們紛紛表示非常驕傲、無所畏懼,因為這次司法案件證明了公民監督國會的力量,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常務理事羅隆錚老師更指出,人民選出立委是要監督政府,但立委本身若無法受監督,人民只能在下次選舉用選票制裁,那麼這四年擔任立委期間誰來監督他呢?公督盟的評鑑大會正可補此代議政治制度面的不足,值得鼓勵,更不可因為立委的提告而退縮。

5月14日當天被傳喚出庭名單:顏美娟(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羅隆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常務理事)、高譜鎮(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研究員)、陳敬學(同志伴侶協會籌備會召集人)、陳杏韻(同志伴侶協會籌備會秘書)、賴昱伸(Taipei Time記者)、林文政(Taipei Time記者)、林俞君(台北市議會行政)等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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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先生及秘書處全體同仁,514主動前來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為我們加油打氣.也十分珍惜共同參與此次評鑑的公民團體代表及各位學者專家和媒體朋友,也希望我們未來能夠以更嚴謹的標準,來評鑑國會立委的表現,讓我們的評分結果,更獲得社會大眾的重視和支持.革命尚未成功,大家繼續加油喔~(GLCA)同志伴侶協會 發起人 陳敬學 致謝 www.glca.tw happylife@glc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