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反對核廢境外再處理 籲立院刪除預算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20多人,3日上午10時假立法院群賢樓前,位於臺北市濟南路一段1號,召開孩子,這些核廢料20年後還是你的!反對核廢料境外再處理記者會,立法院明(4日)將召開「專案決策小組」會議,「核廢料再處理計畫」具有核污染、核武擴張風險,需耗費無止盡的黑洞預算,要求明天的專案決策會議審查核廢料再處理預算案時直接刪除預算案,重新規劃核廢料政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台電所主張的境外處理核廢料政策,是要暫時將冷卻池中用過的高階核廢燃料棒運出台灣,20年後,經再處理後的殘餘高階核廢料再得運回國,屆時將面臨核廢選址與運送問題,台電欲將境外再處理核廢料存放烏坵。
台電公司擬將核一、核二用過核燃料海外處理招標案,在六月中旬立法院會期結束前強行通過,將高階核廢料1200束送往境外再處理,而高達112.57億元的預算,不僅費用驚人,二十年後仍需送回台灣,恐將造成國際核污染、核武擴散的風險。6月11日黨團協商的最後決議為全數凍結,並由立委按政黨比例組成專案決策小組,於三個月內做成決策,三個月內台電不得上網公告招標。
20年後,再處理後的剩餘高、低階核廢料終須運回台灣,但台電目前規劃「高階最終處置場」還要40年的選址與興建,最快將於2055年才「有可能」啟用。台電計畫送回核廢貯存/最終處置要在什麼設施與地點?後續運回的核廢貯存地點之環境評估為何呢?
台灣核一、二、三廠若於運轉40年屆齡後除役,核廢共有兩萬三千束,如都送至法國處理就得花2157.6億。而法國剛通過《能源轉型法》,十年內將減少25%的核電,且須重新認定再處理物質是否為廢料,如鈽、鈾無國際市場價值,需全數運回台灣。不僅花大錢,債留子孫,還無法解決核廢污染、貯存的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說,6月朝野黨團針對再處理預算案協商時,台電在內部文件中指明,再處理後的高階核廢運回台灣,計畫存放於金門縣烏坵鄉,民國106年取得土地,108年興建貯存褲與港口,預計112年完工,不須該地區人民同意嗎?再處理後運回的高階核廢料,仍含有高劑含量輻射與長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種,根據原能會估計,最少需要「一萬年」才能讓輻射量降回自然背景值。在缺乏選址規範評估、地方意願徵詢情況下,台電直接選定在烏坵貯存核廢,簡直「霸王硬上弓」,「非常可惡」至極!/1040903/
延伸閱讀: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 孩子,這些核廢料20年後還是你的!反對核廢料境外再處理記者會實錄20150903:http://youtu.be/t5HMCu1wHEs(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完整影音報導)
上圖:環團反對核廢境外再處理 籲立院刪除預算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40903/)
下圖:用過核子燃料境外再處理20年後,殘餘廢棄物回運後要放在那裏?烏坵?(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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