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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惡靈反撲──蘇建和三人再罹有罪判決

2007/06/3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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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3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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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建和等人真的有罪嗎?法官們真的不了解檢警的辦案文化嗎?還是自己也是共犯結構的一環?我們將在7月1日晚間8:30,在公視13頻道,以及PeoPo、youtube等網站,同步曝光本案第一手的資料,包括檢方偵訊錄音帶,以及法官訊問伏法被告王文孝的筆錄,並且專訪三名被告,說明當初被警方刑求的詳細經過。請大家將這個訊息散佈出去,讓更多人看透這齣草菅人命的司法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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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纏訟十六年的蘇建和案昨天再度乾坤翻轉,作出令人權團體大感意外的死罪判決。法官說,找不到不判他們死刑的理由。就目前看到的資訊顯示,根據的,最主要的還是被告的自白。
            其他的物證,指紋、菜刀上的毛髮,都只能和王文孝扯上關係;即使姑且相信被李昌鈺博士視為不科學的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也只能說本案有兩種以上凶器、兇手可能不止一人,並不能證明與蘇建和等三人有任何關聯。但這都被法庭認為是自白之外的補強證據。
            過去的草菅人命、沾滿血腥的證據女王惡靈又回來了嗎?司法界在過去許多刑案的偵辦審理當中,都用過這樣的手法。光是以同案諸被告自白「稍有出入卻大致相同」來認定自白可信這一部分,就草率、愚昧得令人匪夷所思!
            我們不禁懷疑:法官們是真的活在象牙塔內,以致不知道警察刑求、檢方誘供的陋習?還是過去也默許或執行過這樣的手法,以至於麻木不仁,甚至認同自白的任意性一點也不重要?
            獨立特派員將公佈當初檢方偵訊錄音帶的內容,以及法官審訊筆錄,揭發司法草菅人命的真相!在7月1日節目播出同時,我們也將把影片內容上傳到PeoPo以及YouTube網站上,大家打關鍵字「蘇建和」或者「蘇案」,應該就可以找到。
            請大家將這個訊息散佈出去,讓更多人看透這齣司法草菅人命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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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路人 (未驗證) ・ 2007/06/30 23:34

      不要再上訴了..折磨得還不夠嗎?三個人的一生就這麼折騰著.
      聲請人權釋憲吧!
      就算當年真的殺了人,經過16年的心囚,也罰夠了吧!
      更何況,沒有直接證据的審判,可以搞16年,這是司法?
      人都髮滄滄,連律師也都老了。
      聲請人權釋憲,了結大家的惡夢吧!!

      maga lin (未驗證) ・ 2007/07/01 09:34

      法官草菅人命?
      法官和蘇某等人有仇?
      不相信司法,民主之路怎麼走?
      國民應少干預司法。
      不服判決不是可上訴嗎?
      尋司法途徑解決方是良策,也是唯一的路。
      法有不當,立法院提出修法。
      現有法條不利被告,人民也應袒然接受。要維護人權,被害人的人權在那裏?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 2007/07/01 10:08

      1.法官可能和被告無仇
      但仍可能草菅人命

      2.要走民主之路,得先相信司法?
      不錯,司法是民主的重要基石之一
      但如果司法不值得相信
      就為了想走民主之路而去相信它
      我想台灣社會不但不會更民主
      反而會更威權
      民主之路不會是靠相信司法而完成的
      相反地
      可能更需要社會運動的歷程去改革
      是干預嗎?就算是好了!
      上訴當然是要的
      但我想不該是唯一的路
      現有法條不當,當然該修法
      但如果涉及人命,也該坦然接受嗎?
      社會運動不該介入作為推動的力量嗎?

      3.我過去曾經到警察局跑過新聞
      看過部分警察怎麼對待嫌疑人
      我也曾經和部分檢察官、法官
      有採訪路線的往來
      說實在的
      這些經驗讓我很難相信司法
      這個案件我們看過部份的卷證
      尤其是今天要暴露的檢察官偵訊錄音
      還有法官最常引用的那句話
      ────王文孝槍決前也說三人罪有應得
      真是這樣嗎?
      如果同一份筆錄上
      王文孝也說了這案子是他一人所為呢?

      4.被害人的人權與被告有罪無罪是兩回事
      被害人當然值得同情
      也值得更多社會力量介入扶持
      但不該怪罪聲援被告的社會力量吧?
      社會運動的力量應該有所分工
      但卻不是互相衝突的呀!
      而且被害人的人權沒有被重視
      除了加害人,政府、國會最該負責任
      為什麼不去怪罪它們呢?
      現在的問題就是,到底誰是加害人?
      如果加害人不是他們三人
      而要他們負責,不是更荒謬嗎?

      路人乙 (未驗證) ・ 2007/07/01 17:07

      現今司法,只有藍綠沒有是非,誰還能相信司法!
      在藍色恐怖的影陰下,以後台灣社會,將再重返隱藏自己政台傾向的時代,只要一踫到藍綠,已無是非可談,
      只問立場、不問是非,在蘇案、國務機要費案、趙建民案、馬英九特別費案,不是己一一見證了嗎?
      還有人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嗎?
      以後馬英九執政後,台灣埶必重回戒嚴,看看郝龍主政下的台北市就可略窺一二了,不是只要有抗爭,郝市長就會下令:通通捉起來!!
      民進黨什麼都不敢,放任老k宰割,2008dpp還想打贏嗎?
      別作夢了...還是移民去吧!
      免得被清算!

      KarlMarx (未驗證) ・ 2007/07/02 12:17

      還好台灣還有公視。請吳先生持續追蹤此案,發揮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的力量,把司法體系裡昏庸腐敗、刑求逼供、上下交相賊的醜惡面,全部揭露出來!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 2007/07/03 10:26

      但是你的名字好熟...
      你也是吳先生嗎

      RAY (未驗證) ・ 2010/07/28 20:14

      為什麼可以這樣
      不是一切都是要靠證據嗎?
      台灣的司法真讓人感到可悲
      16年的青春.......
      別以為用拖的就可以消滅人權團體的毅力
      台灣的司法 該死!

      哈特曼 (未驗證) ・ 2012/02/27 15:07

      依個人蠢見認定這起案件與江國慶冤死完全相同!首先,長期潛伏於中華民國境內卻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指令的武裝叛亂份子們,先找到王文孝後謊稱捏造其為主謀原因在於該員乃是一位具煙毒前科列管在案當時正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的士兵,而要對付王敗類文孝兄簡直易如反掌以硬的方式即可恐嚇威脅要將他移送軍法偵辦後立即處死,用軟的方法則可與他密室分贓達成協議免除死刑且於入監服刑期間可享有部分特權,對一位煙毒罪犯而言前述所言簡直如同由地獄到達天堂自然百依百順完全配合,其次,依據叛亂份子們早已撰寫的腳本再比照辦理咬出王文忠並實現承諾僅以把風罪嫌處以輕刑讓他得以苟活,如此王家兩兄弟的角色即等同江案中的無恥敗類許榮洲!再者,又依王家兩敗類的所謂供述實則為荒唐鬧劇假戲台詞按本宣科羅織誣陷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入罪並即刻逮捕,此等三人稱為江國慶們或倒霉替死鬼們絕不為過!接著與江案完全相同武裝叛亂份子們以殘暴刑求方式取得所謂真台詞假自白讓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成為千夫所指萬人唾棄的凶徒,之後院檢聯手配合演出速審速決經歷無數場鬧劇假戲最終仍欲將三條無辜的生命加以終結,這群非人類的奇異生物們不就等同江案中眾位空軍將校與反情報總隊的混蛋嗎?所幸蒼天有眼江國慶顯靈上帝保佑讓三位無辜冤案受害者得以不致含恨而終,期盼本案就此終結真正的正義才能邁出渺小的第一步!另對受害者家屬除表達深誠的哀悼外也要批判一下吳接唐先生,迄今他仍認定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即是姦殺命案的兇手們,甚至還對李昌鈺博士的專業鑑識權威提出質疑與挑戰,此點站在受難者家屬的立場自然無可厚非亦需加以尊重,然要提出的一點在於吳先生曾任職於獄所擔任輔導員亦可算是半個公務人員,是否吳先生有何難言之隱必須繼續配合演出這齣早已被國際人權組織甚至國人看穿的鬧劇?甚至以其如此激烈的言行舉止個人是否也能懷疑他也是共犯結構的一員?亦即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若不被處死,則共犯結構中最底層的王文忠及吳接唐就必需替死?這與許榮洲至今仍舊配合空軍無恥高層敗類及反情報總隊狗官們還是指稱江國慶是姦殺案的兇手有何不同?或許眾多資質聰穎的智者們能夠反面思考告訴愚笨又有疑問的敝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