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首次,國際媒體關注】
敬學、阿瑋夫夫「同志婚姻」是否合法
今(12月20日)上午10:30宣判
【圖片為敬學、阿瑋夫夫,六年前結婚照】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公開結婚已達六年陳敬學、阿瑋夫夫,日前向台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絕,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從今年(2012)3月27日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居然少見開了六次,長達半年以上。將訂於12月20日(四)上午10點30分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正式宣判。
這是繼日前釋昭慧法師為女同證婚,創佛教史紀錄。陳敬學案,將是華人與台灣首次同志婚姻官司,引發國際媒體高度興趣,已知歐新社、法新社、德國之音等媒體將前往採訪。
對於判決結果,陳敬學在臉書表示,無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結果為何,是「勝訴」或「敗訴」,都算成功,他已經努力走這條路。由於家庭因素,判決當天早上他將不出庭,在家裡陪伴家人靜候結果。
同時於當天下午兩點假「南港展覽館站」捷運站五號出口之「賽斯花園」心靈咖啡館(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號B1 地下一樓02-26515521)感謝這時間支持他的臉書網友、媒體友人、同志朋友們、公民團體、社運伙伴和用心立委們,歡迎大家前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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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要等多久?」同志伴侶「敬學阿瑋」正式抗議 行政機關「法務部」以「正在研議中」等拖延戰術,來阻礙同伴「追求幸福」之憲法「第七條」所保障之基本人權。我們倆正式懇求「監察院」王院長和接案委員,能夠主動啟動調查,「法務部」曾部長勇夫、陳常務次長明堂和法律事務司陳司長維練等政府高官,是否曾經針對「同志婚姻入法化」等相關議題,公開批准或私下指示 鍾副司長瑞蘭,承辦胡科長美菁或黃專員王玉,用「法務部」民國83年「侵害人權」之錯誤函釋,回覆給「內政部」戶政司等相關單位,以致於讓「同志公民」依現有「民法」結婚登記之相關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