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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交通大執法注意交通安全

2008/10/1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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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雖然已經深夜將近十二點,大批警察將羅東運動公園旁的馬路和巷道,全部封鎖起來,對來往車輛逐一進行酒測和臨檢!

    

       雖然已經深夜,警察仍然在各路口臨檢和酒測,取締違規不法!

為了維護交通秩序,以及人民行的安全!最近警察加強各路口闖紅燈和紅燈違規左轉車輛的取締,晚上更進行一波波酒測和臨檢工作!

昨天晚上深夜,記者所居住的羅東公正路,就進行少見的大規模臨檢!約有五六部警車十多位員警,將附近道路以及巷弄,全部圍賭起來,對來往車輛,進行臨檢!

許多違規駕駛立即接到罰單,荷包大失血!經濟不景氣,為了自己的荷包,為了大家的安全,只有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是!

    公民記者 陳清枝 宜蘭羅東報導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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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謝明海 (未驗證) ・ 2008/10/13 17:15

酒測越嚴格越密集越好,唯有管轄單位表達決心,開車不喝酒才可能杜絕。

台灣在這方面的罰則實在太輕率了。罰錢了事不是辦法,在美國是要到看守所住幾天的。

中國開放之初,為了革除中國人隨手亂丟煙蒂的惡習,他們派出很多的退休老人執行檢舉和開罰單任務。有一位台胞在上海外灘亂丟被抓,當場收到一張一塊五毛的罰單,那位台胞竟然說,這裡是五塊錢,請你讓我再抽兩根,不用找。

宜蘭荒野人 (未驗證) ・ 2008/10/13 18:28

In reply to by 謝明海 (未驗證)

謝謝謝大哥的提醒!
的確是為了大家的安全!
重罰也的確能收到一些效果!

莎米 (未驗證) ・ 2008/10/14 12:56

您好,即然您是個記者,代表您寫的文章是大眾在看的,您的錯字,請您注意,大眾媒體有著教育作用,如果,你們身為媒體人都愛寫錯別字,小朋友看了還以為"味"了,正確寫法就是"味"了,這是你們的社會責任,正確寫法應該是"為了"....

宜蘭荒野人 (未驗證) ・ 2008/10/14 14:09

In reply to by 莎米 (未驗證)

謝謝指正,
立刻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