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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與國際接軌 率義工唐玲前進喬治高職齊呼:拒當菸商提款機

2025/09/2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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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9成吸菸者從「加味菸」入門  8成「加熱菸」使用者為年輕人
因應「加味加熱菸」上市販售 臺北市衛生局進入校園加強宣導
義工唐玲與喬治高職師生齊呼:拒當菸商提款機

菸草公司為了吸引年輕人吸菸,用添加香料的「加味菸」來掩蓋菸臭味,再創造科技感的「加熱菸」是誤導減害的關鍵,集兩者之大成的「加味加熱菸」更是誘惑年輕人開始吸菸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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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與董氏基金會前進喬治高職,與師生齊呼:拒當菸商提款機!)

113年3月22日台灣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嚴格管制加熱菸,但至今網路社群仍遍布各式各樣電子煙、加熱菸的違法廣告及販售,衛福部日前又突然宣布首波加熱菸10月中旬就可以公開販售,其中包含了「加味」加熱菸!

面對針對年輕人的「加味加熱菸」,為進一步守護年輕人健康,臺北市政府的《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高中職以下校園周邊50公尺內禁止販賣加熱菸」,同時積極前進校園加強宣導。臺北醫學大學黃宇銳醫師直接破題,直指尼古丁等於大腦毒素、愈早開始吸菸,越容易尼古丁成癮。義工唐玲也分享自身經歷,強調「拒當菸商提款機」!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建華表示,國際研究指出,9成吸菸年輕人是從「加味菸」入門,加熱菸使用者更有8成是年輕人,且加熱菸使用者約9成會成為紙菸、加熱菸的雙重使用者,總吸菸量不減反增。加熱菸及所有菸品,都具有高度致癌風險,也會製造二手菸、三手菸,唯有遠離所有菸品,才能真正守護健康

黃建華局長強調,112年3月22日起施行的菸害防制新法,已經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過中央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近期中央公布有條件通過審查的加熱菸,在正式上市前,如有使用、販賣等情事,仍屬違反菸害防制法行為!黃建華局長進一步指出,北衛局提供WHO最新短片「戳破菸品誘惑」、「菸害偵探社」菸商最愛年輕人8分鐘宣導片,又透過義工陳漢典「菸品亮麗包藏禍心」亮麗宣導海報、掃碼答題抽iPad活動,讓同學們認清新興菸品危害、菸害防制接軌國際,也了解台灣菸害防制法律。

WHO報告近九成吸菸青少年的第一口菸,就是添加口味的「加味菸」,加熱菸使用者更有8成是年輕人。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黃宇銳醫師說:「尼古丁等於大腦毒素」!青少年大腦仍處於快速發育階段,須到25歲才完全成熟,愈早接觸菸品,就越容易產生依賴、尼古丁成癮。黃宇銳醫師強調,尼古丁會對大腦前額葉皮層中產生神經毒性作用,干擾青少年的認知發展、執行功能和抑制控制能力,影響注意力、學習、情緒和衝動控制,更永久傷害大腦結構與功能

   不只是紙菸、水菸等含有尼古丁,新興菸品加熱菸、電子煙、都含有尼古丁,新興菸品不但沒有減少臨床疾病的證據,更同樣有二手菸、三手菸的危害。只有「吸菸」或「不吸菸」,沒有比較好的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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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同學們熱烈響應有獎徵答)

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說明,菸商為什麼鎖定25歲以下的年輕人,因為菸草中的尼古丁上癮後很難戒除,開始吸菸後,平均持續上癮30年、甚至一輩子,愈早開始吸菸,愈早成為忠實顧客,菸商自然賺的更多。

林清麗主任提醒,目前新興菸品正透過直性行銷的方式在年輕人之間擴散,就是同學提供給同學,《菸害防制法》明文規定電子煙或未經核可的加熱菸,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或使用。學生之間透過社群媒體轉傳、販售新興菸品,不只違法,還等同被菸商利用,成為菸商下線、幫菸商廣告。

抗癌成功鬥士、戒菸超過10年、董氏基金會義工的唐玲分享,自己罹癌並非偶然,吸菸是最大因素。高中時反抗會家暴的爸爸,錯用抽菸排解焦慮與情緒,以為這樣就能讓不如意的事情煙消雲散,每天至少一包菸超過25年,直到重度上癮後,她發現花很多錢買菸,而且還有胸悶、背痛、呼吸不順的問題,於是萌生戒菸念頭,但沒想到菸癮難戒超乎想像,最後靠著戒菸門診才成功戒除25年的菸癮,但也因為太慢戒菸,在2019年被醫生宣布罹患胃癌4期,對她來說真是晴天霹靂,後來經歷手術、化療,切掉了三分之二的胃,甚至因為癌細胞轉移,連子宮與卵巢都失去了,她才深覺身體健康是最重要的事情。儘管唐玲挺過多次手術與化療的低潮,終於抗癌成功,但她坦言,經過癌症摧殘與治療,身體狀況回不去了,因此盼望自己受過的苦,他人無須再承受,呼籲大家沒有開始就沒有傷害!

唐玲進一步說,這些被加熱至300度、沒有濃厚菸臭味,還會被添加薄荷、水果、花香等風味的新興菸品,以及擁有時尚亮麗的包裝與外型,很容易讓人放下戒心,但聰明的同學們我們不會被騙,別掉入新興菸品陷阱!唐玲更現場進行北市校園掃碼答題活動,與喬治高職師生一起自主學習認清新興菸品詭計,不當菸商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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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唐玲帶同學跳APT互動,分享自己受菸害而罹癌、抗癌的苦)

喬治高職高國慶校長表示,新興菸品易讓學生降低戒心,以為沒有菸臭味就不是吸菸,師長們也不易察覺。現在臺北市政府入校宣導破解菸商伎倆,請同學要認清菸商的真面目,並善用同儕力量,互相鼓勵、一起拒絕所有菸品。

※「戳破菸品誘惑」掃碼答題活動網址:https://bit.ly/4iOyW1Y
活動至114年10月10日截止。

附件:菸害防制法對新興菸品的相關規範

  1. 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用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處新臺幣2千元~1萬元。
  2. 供應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處新台幣1萬元~25萬元。
  3. 販賣廣告展示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處新台幣20萬元~100萬元。
  4. 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如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處新臺幣40萬元~200萬元。
  5. 製造輸入業者,製造、輸入、廣告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處新臺幣1千萬元~5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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