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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督盟記者會】藍白「假公投、真亂台」四部曲! 政治算計破壞台灣選舉制度!製造選務災難配合境外勢力?

2026/08/1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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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假公投、真亂台」四部曲!

政治算計破壞台灣選舉制度!製造選務災難配合境外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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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年底地方大選只剩不到4個月,藍白推動多項公投「綁大選」也進入最後倒數!從反廢死、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到不在籍投票…等高度爭議公投案,最快本週五(14)就可透過人數優勢,將大量「畫蛇添足」的公投案,在院會表決送出立法院。更令人憂心的是,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又要強推《公民投票法》修法,不僅主張公民投票可以否決憲法法庭判決,並修法將多項公投塞進「同一張公投票」,更企圖把公投案成立後最短3個月的舉行期間壓縮至1個月。恐讓全台投開票所陷入規則臨時改變、選務人員無所適從、選民投票權益受損的重大風險,重演甚至放大2018年的公投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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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嚴正指出:「這已經不是個別公投案該投『同意』還是『不同意』的問題,而是台灣的直接民主制度,正面臨被政黨選舉操作扭曲的危機!藍白明明手握立法權,卻把本來就能透過修法處理的爭議,『卸責』丟給人民;公投塞得越來越多後,又回頭修改選票與投票時程。公投若只是為了政黨自身利益考量,甚至不惜拿全台選務安全冒險,根本是『假公投、真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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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台灣民主選舉制度長期受國際肯定,如今在野黨卻將公投作為政黨選舉動員的政治手段,利用『假公投、真亂台』四部曲!先是浮濫提案,提出許多『畫蛇添足』的公投案,再透過修法製造全台選務混亂、壓縮人民討論空間,甚至企圖以公投破壞民主憲政!公督盟警告,藍白立委應立即懸崖勒馬,別配合境外勢力破壞台灣穩定選舉制度,否則年底選舉必將受到人民制裁!」


第一部「政治怠惰」:有權不立法、有案不審查,藍白把爭議丟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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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全律師事務所所長詹順貴指出:「『法律複決』與『立法原則創制』本來就是人民用來制衡、督促立法院的權利,而依《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得自行提出公投的範圍,僅限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如今多項公投內容明明可透過修法直接處理,藍白立委卻放任總預算卡關,密集發動多項『撕裂社會』的公投案,其影響不只是製造人民對立,也可能嚴重癱瘓年底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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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督盟常務理事陳雪梨表示:「公投不是『萬能丹』,許多議題涉及法律技術、憲政界線與專業判斷,不能簡化成多數決。更重要的是,這些議題並非立法院『無法處理』: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可透過主決議或修法落實;安樂死相關法案直到今年7月底才由民進黨召委排審;至於非核家園,國民黨立委在本屆已針對《環境基本法》與《氣候變遷因應法》提出超過40個修法版本,卻遲未排審。呼籲國、眾兩黨立委別再政治怠惰,把本可在國會處理的爭議丟給全民公投,徒增社會對立與選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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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綠黨台北(中正、萬華)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以「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為例:「公投主文可以寫得很響亮,卻無法回答真正困難的政策問題。核電是否重啟,不能只問一句同不同意,還必須回答核廢料放哪裡、核安標準為何、重啟成本多少,以及受影響居民如何參與決策。這些問題不會因為投下一張同意票就自動消失。若國民黨、民眾黨真的認為核能值得推動,就應拿出完整的核安、核廢料與成本方案,在立法院公開辯論、負起責任,而不是把公投當成政治流量密碼!」

 

第二部「選務添亂」:多案硬塞一張票,恐釀投票、開票、監票三大亂!

 國民黨、民眾黨主張修法將多項公投合併印在同一張選票,聲稱可減少領票張數、改善投票動線,避免重演2018年公投之亂。但「少幾張紙」不等於選務更簡單,中選會已警告,台灣採人工公開唱票,與美國使用現代光學儀器掃描計票系統作為配套條件完全不同,倉促照搬恐讓公投問題更多。而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也警告,多案一票可能增加無效票認定、跳案漏記及監票困難,形成「投票亂、開票亂、監票亂」。他指出,2018年的教訓不是把十張票變成一張就能解決,若缺乏完整模擬與配套,只會把排隊問題轉化成更複雜的投開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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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基隆(安樂)市議員參選人吳程澤強調:「2018年地方大選綁10項公投,投開票所大排長龍,甚至出現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荒謬情況。如今大量公投又要綁年底大選,甚至臨時修改選票制度,誰能保證混亂不會重演?更何況,地方選舉本應聚焦候選人的地方政見與治理能力,若再被大量全國性爭議議題淹沒,不只選務風險升高,也會讓地方民主討論失焦,進一步傷害人民的信任!」
 

第三部「剝奪討論」:3個月壓縮至1個月,為趕大選拿選務安全冒險!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葉元之、廖偉翔等人提案,將公投成案後最短舉行期間,從現行3個月大幅縮短至1個月,明顯是為了讓更多公投趕上年底地方大選。然而,《公投法》第17條要求主管機關應在投票日前3個月公告主文、理由書及政府意見,就是要讓人民有充分時間理解、辯論;中選會也警告,若只剩1個月,投開票所設置、人員招募、選票印製及物資採購都將時程不足、執行窒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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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台北(士林、北投)市議員參選人謝閔弘認為:「公投是用來解決分歧,不是拿來製造對立。真正適合交付公投的,應該是社會長期存在重大分歧、國會也無法解決,或民意已有共識、政府卻遲遲不作為的議題。如今卻把安樂死、刑罰政策等高度複雜問題,壓縮在短短1個月內讓全民表態,這不是深化民主,而是在壓縮討論、放大對立,也讓公投淪為選舉動員的手段。」

 

第四部「毀憲亂權」:爭議公投不只想繞過把關,還要否決憲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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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政黨發言人(台北市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參選人)林筱薇表示:「民主之所以需要憲法,讓立法、行政、司法進行權力分立與制衡,就是因為有些攸關人民的基本權利,即使屬於少數,也不能被一時多數拿走。若立法院進一步修法,讓公投可以否決憲法法庭判決,不只會架空憲法法庭的終局判斷,也可能讓基本權保障淪為『票多的人說了算』。公投是人民的直接民權,但不能因此跨越憲政界線,更不能成為推翻憲法判決的手段。」

 

國民黨去年提出「反廢死」公投,試圖改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有關死刑判決一致決的要求,遭中選會認定不符公投要件;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隨即提案修正《公投法》第15條,主張立法院交付的公投案,中選會「不得拒絕辦理」。更進一步,國民黨團另提修法,要將「憲法法庭判決」直接納入公投複決範圍,並已逕付二讀。公督盟副執行長陳利益強調,依《憲法》第78條、第173條及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憲法解釋具有拘束力,多數決不能凌駕憲法,更不能以公投否定憲法判決,否則將直接衝擊權力分立與人民基本權保障。

 

別再惡意濫推公投案!《公投法》爭議修法應立即撤案!

  公督盟副執行長陳利益呼籲,朝野應重新檢視目前各項公投提案的必要性與適法性;對於本可透過修法、主決議或正常國會程序處理的議題,不應再畫蛇添足訴諸全民公投。以2025年單一全國性公投為例,選務經費即超過11億元,大量公投不只耗費公帑,更將增加全國投開票所與超過20萬名選務人員的負擔。至於「多案一票」、公投時程由3個月壓縮至1個月,以及公投複決憲法判決等高度爭議修法,國、眾兩黨更應立即撤案或暫緩審議。公投是人民珍貴的直接民權,不該被政黨惡意濫用,更不能為了政黨選舉利益,浪費國家資源、製造社會對立,甚至破壞選務與憲政秩序。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強調:

  1. 藍白立委應把爭議法案留在立法院謹慎討論,別怠惰把立法責任丟給人民公投!

  2. 國民黨立委應撤回倉促修法,將多案硬塞一票,避免投票、開票、監票三亂!

  3. 公投不能推翻憲法法庭判決,守住權力分立與基本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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