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太鞍堰塞湖災防看軍官養成— 災防即國防,好男當兵正其時

近日,因應颱風風神可能帶來的強降雨與堰塞湖潰決風險,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一帶成為防災焦點。中央前進協調所轉型編組為中央緊急應變協調所,由政務委員、退役中將季連成擔任總協調官,指揮各項應變、疏散與演練措施,在危機尚未發生前即展開全方位行動。這一場結合軍事思維、地方執行與中央調度的防災行動,不僅是對《災害防救法》的全面實踐,更彰顯出退役軍官在公共事務中的關鍵角色,也提供社會重新認識軍人價值的契機。
法制化的災防實作典範
根據《災害防救法》,我國災防機制劃分為災害預防、災害應變、災後復原三大階段。而此次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後續防災應變作為,正是這一法制架構的實務展現。
首先,在災害預防階段,透過成立緊急協調所、進行疏散撤離演練、簡訊預警與民眾通報系統等措施,顯示中央政府事先備災、減災的明快與周延。緊接著的災害應變階段,多項分工明確的功能組同步啟動,包括氣象監測、交通管制、物資調度與搜索救援等,實地演練更在僅一日準備下無劇本實施,顯示出高度的臨場調度能力。至於災後復原階段,政府亦已預告將轉型為「馬太鞍溪災後復原重建中央協調會報」,設立九大功能小組,涵蓋橋梁、堤防、校園、農業、產業、觀光、環境等面向,務求全面重建在地生活機能。
這樣的災防模式,不僅是一次成功的災害防救任務,更足為全國各級政府建立典範。政府能否即時整合資源、聯繫各部門、調動物資與人力,在短時間內做出有效反應,將直接決定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國軍軍官轉型展現災防領導價值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防災指揮體系由退役中將季連成擔任總協調官,憑藉過往在國軍中的指揮訓練與後勤整合經驗,有效統籌多單位間的合作,充分展現出軍官出身者在災防行動中的獨特優勢。
自88風災以來,國軍「救災即作戰」的任務定位已逐漸深化。近年更將災害防救納入平時兵力部署與演訓重點,使部隊在面對天災時能快速支援,減少災害擴大。過去的國軍救災任務,往往被認為是臨時支援,而此次由退役將領擔綱中央協調角色,則清楚展示出軍官在災防體系中可擔任長期且制度性的重要角色。
季連成政委的表現說明,軍職生涯所養成的計畫、管理、決策與應變能力,正是災防體系所需的核心素養。未來,地方政府若能比照中央,積極延攬退役高階軍官擔任災防政務官,將更有助於平時災防計畫的推動與災時應變效率的提升。
改變「好男不當兵」的社會觀念
長年以來,「好男不當兵」的社會偏見深植台灣社會。然而,災害應變現場卻一再證明,正是那些經歷軍中訓練、習於高壓環境中領導與行動的人,最能在危急時刻危機處理與維繫體系運作。
季連成的案例,應讓我們重新檢視軍職的價值。當一位退役軍官能在災防第一線指揮若定,整合跨部門、協助地方政府完成任務,甚至於短時間內執行無腳本演練並即時修正缺失,這樣的能力與作為正是國家最重要的資產。
因此,社會不僅應給予軍人更多尊重與支持,亦應透過教育、政策與人力培訓,引導更多優秀青年投入軍旅,將其視為培養國家幹才與公共服務能力的重要途徑。
結語:國防即災防,全民皆兵不是口號
在面對極端氣候、地震與其他天災風險日益增加的時代,災防工作已不再只是地方政府或少數機關的責任。這是一場全民戰役,必須結合中央、地方、軍方、公私部門與社會大眾的共同參與。
馬太鞍堰塞湖的應變過程,是對法治精神的實踐,是對軍事專業的轉化,更是對全民防衛體系的深化。台灣的災害防救法制度已趨完備,未來挑戰將不在法條,而在於如何找對人、用對人,落實每一條法定任務。
防災,不僅是行政任務,更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一環。而今,國軍軍官已不再只為作戰而訓練,而是為守護家園、協助民眾、應對災變而存在。從這一點出發,我們應大聲說出:好男當兵,正其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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