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視同作戰:國軍訓練價值在災防體系全面展現

台灣地處天然災害頻繁的地帶,災害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據《災害防救法》,我國災害應變體系劃分為「災害預防」、「災害應變」與「災後復原」三大階段,涵蓋國際上所稱的減災、備災、應變與復原全過程。然而,制度再完整,關鍵仍在執行力與整體動員能力。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事件即是一場災害管理典範的實踐。自災情發生後,行政院設立中央前進協調所,由政務委員季連成(退役中將)擔任總協調官,迅速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協同國軍、警消、氣象、特搜等單位,展開災後應變與復原作業。
在風神颱風可能引發共伴災害之際,協調所即時轉型為「中央緊急應變協調所」,以九大分組架構快速進行防颱整備,進行無腳本的疏散演練。短短一天內完成通報、疏散、安置、車輛調度等全流程操作,展現高度靈活與指揮效率。
演練過程中也揭示許多值得關注的問題:如廣播系統覆蓋不足、民眾垂直避難意願與執行力不足、臨時指揮人員替補機制未完備、車輛調度與識別不清等,凸顯基層執行力與細節掌握仍有待加強。
更重要的是,災後復原工作並未隨風災解除而鬆懈。協調所已規劃轉型為「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中央協調會報」,針對河道疏濬、交通橋梁、農業、環境、家園與校園重建等九大面向,推動長期復建計畫,確保地方能夠永續恢復。
本案展現的不僅是制度落實,更是將「救災視同作戰」的精神具體化。季連成政委身為退役將領,其作戰指揮與後勤整合經驗,證實在災害管理上具極高應用價值。國軍平時即完成兵力部署,災時即轉換為救災力量,正是全民防衛與全民防災整合體系的具體展現。
災害管理不僅是中央責任,更仰賴地方政府的即時應變與社區動員。此次演練中發現部分鄉村民眾對防災意識仍低、沙包堆置率差距大、民間資源整合有限,說明基層執行力是防救災的最大挑戰。各級政府除應完善計畫書面,更須強化日常訓練、演練機制與人力資源配置。
筆者認為,《災害防救法》架構已臻成熟,未來關鍵在於執行面強化。建議各地方政府比照中央,善用退役高階軍官或具災防實務經驗之人員,擔任政務官協助災防工作整備或指揮職務,提升整體應變效能。平時落實防災教育與演練,災時方能臨危不亂,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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