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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菸草公司脅迫超商「繼續販售」非法加熱菸!民眾痛批「菸商把台灣政府當塑膠」!

2025/10/2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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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跨國菸草公司脅迫超商「繼續販售」非法加熱菸!
民眾痛批「菸商把台灣政府當塑膠」!

加熱菸上架首日即爆違規,衛生福利部石崇良部長17日親自稽查通路,隨即指示國民健康署8款加熱菸外包裝未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依法應「全面下架、回收」;同時指示台北、新北啟動專案稽查根據便利商店18日上午外流的內部群組訊息截圖,內容竟為菸商法務指示超商高層務必要求通路「正常販售」,完全把中央當成紙老虎;並提醒通路店家若遭遇衛生局稽查就回報,菸商法務會與政府單位「溝通」。離譜行徑完全罔顧中央「全面下架」的命令,引起網友激烈討論。

以下是風傳媒「讀者投書:把衛福部當「塑膠ㄟ」! 美國菸商為銷水貨脅迫超商上架非法加熱菸?」

菸商竟要求通路一起配合違法,指示「無需理會」衛福部公告
依據法規而論,依據《菸害防制法》以及《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八條,包括加熱菸品在內的所有菸品都必須標註尼古丁與焦油的含量標示,此屬明確義務,欠缺標示即屬違規17日晚間,國健署通報:經與通路確認,甫上市開賣的8品項菸草柱外盒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0條及其授權之標示辦法,需全數下架回收;違規者最高可罰500萬元並限期回收或退運。照理來說,此刻品牌通路應「連夜知會各地家,下架產品並封存」;然而疑似超商外流的內部群組訊息(時間標記10/18上午8:12分)卻指示全國通路相關產品「一樣正常販售」,並重複三次強調;更離譜的是,公告訊息中甚至直接表示政府方面會有菸商法務「進行溝通」,顯然通路商很可能被菸商告知可以「搞定」衛福部,因此無需理會。

網友實測:各縣皆可以買到非法加熱菸品購買毫無壓力
綜觀18日所有網友的「戰果」,顯然多名網友於社群上傳之未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的熱菸品,以發票時間點為證,18日在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花蓮等地超商門市,全都有網友成功購買非法加熱菸的購買紀錄。許多網友更附上電子發票與商品外盒照片,據悉購買毫無壓力,甚至有網友表示,購買時皆順利結帳,購買過程無任何勸退與稽查介入;更離譜的是,連在便利超商的台北本部店都可以直接買到整組非法加熱菸品,顯然衛福部的政令系統確實已與整個加熱菸販售體系脫節。

遇稽查再「喬」即可?事實上未標示加熱菸一旦入境就已違法
群組訊息中除反覆強調「正常販售」,更離譜指出若遭遇地方稽查,那是地方衛生局與中央法源認知有差異,交由菸商法務與地方政府「溝通」即可,這等於是認為菸商有辦法透過「法令解讀」通過政府針對非法菸品之法遵判斷,可為荒謬至極。

依據《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五條,菸品之尼古丁、焦油含量,應依菸品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第十條更明白指出「輸入之菸品,於進(儲)課稅區或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前,應完成本辦法所定之標示。」換言之,只要入境(進入課稅區),未依法完成標示就已經違法,必須退回境外(或保稅區)處理。這也是為何菸商連拆標包裝重印標籤都抗拒,因為依據台灣法令,此刻就算補貼標籤也已屬於違規。唯一的做法就是退回境外重新印製容器健康警示及尼古丁、焦油含量。

此外,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第3項,販賣未符標示規定之菸品者,處1萬至5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製造或輸入業者則處100萬至500萬元並命限期回收、退運。換言之,除了菸商端難脫責任外,若中央命令已下而通路仍開賣,通路商與通路門市端也可能吃罰單,通路商無法將責任全部歸咎於菸商。

網友指出盲點:菸商硬闖關非法產品目的恐是為了清倉囤積的水貨
目前已有不少網友在社群分享「中央講下架、超商照樣賣」的對比截圖,戲稱衛生部是「紙老虎」、「塑膠ㄟ」,形容衛福部的執法毫無威信。社群亦流傳關於菸商背後代理商就是民進黨大老兒子的種種說法。更網友指出,買到的加熱菸包裝上的健康警語明顯是事後貼上,而非事前印製,且未依法標示尼古丁與焦油成分,合理推測這些產品極可能就是過去兩年囤積已久的水貨。不肖廠商很有可能想倚靠政商關係,將這些未能合法的產品優先快速銷售清倉。倘若真的如此,無奈人民會對執政政府失去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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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商竟要求通路一起配合違法,指示「無需理會」衛福部公告
網友實測:各縣皆可以買到非法加熱菸品購買毫無壓力
遇稽查再「喬」即可? 事實上未標示加熱菸一旦入境就已違法
網友指出盲點:菸商硬闖關非法產品目的恐是為了清倉囤積的水貨

照片

(圖片翻攝自風傳媒)

*本篇作者為社會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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