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促銷團體公然誤導「減害」 台大醫示警:菸品皆有害!
[國教行動聯盟新聞稿]
加熱菸促銷團體公然誤導「減害」 台大醫示警:菸品皆有害!
民間團體:立即依法取締、速更正加熱菸審查用詞、違法菸品不得上市
董氏基金會再檢舉,日本菸商也在網路違規廣告販售加熱菸,政府才說加熱菸審查可能會有結果,美、日菸商竟迫不急待公然競相違規,台灣共善促進協會、國教行動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董氏基金會同時呼籲,政府立即依法取締處罰、速更正加熱菸審查用詞、違法菸品不得上市!臺大醫院郭斐然醫師提醒:菸品皆有害!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祕書長張文昌指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形式的菸品廣告,都屬違法!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違法廣告,可對製造輸入的菸商處1000萬至5000萬罰鍰。而通過審查的加熱菸違法廣告,可對製造輸入的菸商處500萬至2500萬罰鍰。張文昌強調,政府不當縱容,應依法稽查取締。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繼檢舉美國菸商出產的加熱菸「IQ*S」網路、門市雙違規,現又傳出日本菸商準備好將在台南製造生產的「Pl*om」,可能「掂掂偷吃3碗公」先行通過審查上市,且已迫不急待在網路行銷,該網站中使用台灣加熱菸法定文字「指定菸品」,且強調菸臭味減少、有害物質減少、多種口味…明顯是為吸引年輕人以及女性量身定制的台灣加熱菸官網。
林清麗進一步指出,在台灣加熱菸(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無論是否通過審查,都有管制,只是適用的條文不同。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依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已審查通過的加熱菸雖可以製造、輸入、販賣,仍要遵照與紙菸大致相同的規範。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加熱菸以減害菸品促銷,讓國際社會頭痛不已。在日本,已經超過一半的吸菸者使用加熱菸,成為菸害防制最大威脅。菸商透過各種手段逼迫加熱菸上市,包括誤導加熱菸黑市有百億菸稅的規模,不合法就無法徵稅,誇張宣稱可以用於癌症百億基金、長照支出,卻被國民健康署打臉於法無據,計算錯誤,只有約30億的規模,也無法用於癌症、長照等支出。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郭斐然醫師指出,美商加熱菸以IQ*S為名,代表 "I quit ordinary smoking",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或加註淡菸、低焦油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之文字及標示』,在沒有更改英文名稱之前,不應上市。『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辦法,亦違反FCTC公約13.4條之規定,『禁止採用任何虛假、誤導或欺騙或可能對其特性、健康影響、危害或釋放物產生錯誤印象的手段,推銷菸草製品的所有形式的菸草廣告、 促銷和贊助』,建議國健署應避開『健康風險』之用詞,以『指定菸品上市審查』較中性之用詞進行加熱菸之審查。
郭斐然醫師強調,我們支持WHO最新『成人戒菸指引』,倡議所有菸品都是有害的,所有菸品使用者皆須戒菸,包括加熱菸。又依據國民健康署最新臨床戒菸服務指引,加熱菸是有害菸品,含有甲醛、乙醛、亞硝胺等致癌物,其尼古丁暴露不亞於傳統菸品,導致成癮及焦慮、憂鬱等心理問題,尼古丁也是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的元兇。加熱菸導致氣喘、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等過敏性疾病相關,建議應避免加熱菸之使用,若有使用者,應建議戒除加熱菸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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