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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750之亂》民進黨再收割民脂民膏!不合理電信管制規費加重民眾負擔 民眾連署排除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

2025/02/0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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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針對民眾自海外購買或送修的電信射頻設備,每件需收取750元的審查費用。此舉引發廣泛關注與不滿,許多民眾認為該政策不合理地增加生活成本,並對消費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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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影響範圍廣泛

該項收費影響範圍涵蓋各類視聽娛樂與民生通訊設備,包括但不限於:

  • VR裝置,如PlayStation VR2、Meta Quest 3、VIVE XR ELITE等。
  • 遊戲機及周邊設備,如PS5、Switch、XBOX及無線遊戲手把。
  • 日常通訊設備,如藍牙耳機、藍牙鍵盤、藍牙滑鼠等。

這些產品大多屬於全球認證性消費商品,台灣市場未必能完整供應,許多消費者仰賴國際購買或海外維修。然而,修法後即便是僅有一件已故障的設備送回維修,也需支付額外的審查費,這無疑對消費者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政策初衷與現實衝擊

NCC制定該項規費的初衷,是為了管制進口電信射頻設備,並降低非法進口帶來的風險。然而,該法條卻對一般消費者帶來極大不便,無論是購買日常通訊設備,還是維修已有設備,都可能因此產生額外支出,進而影響台灣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NCC公告,該規費已於114年2月3日正式施行,對於此項政策,許多民眾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Join)發起連署,呼籲政府應調整收費範圍,將「個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排除在收費範圍之外,確保一般消費者的權益不受影響。

呼籲政府調整政策,保障消費者權益

我們支持此連署提案,認為政府應重新檢視該項政策,釐清收費對象,避免不必要的行政負擔與民怨。具體建議包括:

  1. 排除個人自用設備:明確規範,全球認證之民生與娛樂器材應不受此規費影響。
  2. 調整維修件收費標準:對於已故障需維修的商品,應免除不必要的審查費。
  3. 提高行政效率:藉由簡化審查程序,減少對一般消費者的影響,同時維持政府對進口監管的初衷。

台灣消費者應享有合理的購物與維修權利,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充分考量其對民眾日常生活的影響。我們呼籲有關單位傾聽民意,盡速修正相關法規,讓政策真正符合民生需求,而非成為額外的經濟負擔。

 

連署連結:

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91a1124-dd7e-40ff-ba5c-2eb2b73d6c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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