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岡融媒體記者/蘇詠綺 報導
台灣天燈享譽國際,尤其是平溪的天燈夜景,為當地帶來不少觀光收入,但也衍生環保、山林火警等問題,近日新北市政府研擬《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於3月20日通過市政會議,將送市議會審議,未來業者須申請天燈標章,依數量收取永續發展費,並明定肇災補償方式及罰則,盼保存傳統文化,兼顧產業經濟發展。
《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早在2020年提送議會審議,但根據新北市經濟發展局透露,因議會屆期不續審,退還市府後重新提送,期間依天燈施放所遭遇課題及其觀光發展趨勢再行檢視,直至今年,原訂草案符合政策推動需求,才再次提送議會審議,經發局強調,為方便業者就近申請標章,後續將由區公所負責辦理標章發放,及收取永續發展費等相關作業,業者依預計販售的天燈數量申請天燈標章,在繳納相對之永續發展費用後,即可取得標章,合法販售。
▲平溪特有的天燈特色,吸引了海內外旅客前來朝聖,共同祈福許願,當地夜景堪稱一絕。(圖/蘇詠綺 攝)
天燈業者繳納的永續發展費,會使用在設立天燈永續發展基金,方便日後肇災補償、行政管理、商圈環境改善或老人福利等,經發局認為,地方普遍接受三十元到五十元左右的金額,作為每個天燈標章收取費用,待新法上路之後,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會,將依據施放數量及物價水平,評估適當金額,例如:平溪天燈每年約施放三十萬盞天燈,估計其永續發展費用每年有望收取近千萬元。
有「天燈王」之稱的新北市天燈民俗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胡民樹表示,每盞天燈成本大概落在五十、六十元,天燈標章每個十元已經很貴,若提高到三十至五十元,天燈業者普遍不贊成,增加的成本恐轉嫁至遊客身上,他自認是天燈業界的翹楚,市府訂定自治條例卻未找他討論或與協會協商,沒有實際參考天燈業者心聲,法令恐與現實面產生落差,且依照《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規定,販售天燈的如果沒有黏貼天燈標章、或者重複使用、偽造、變造標章者最重可開罰1萬元,如若通過,怕是天燈業者也不能不依法行事,只盼望還有討論空間可以改善。
▲為宣傳平溪天燈節,新北市天燈民俗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胡民樹,曾與前閣揆蘇貞昌一同在記者會上放出天燈。(圖/蘇貞昌臉書粉絲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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