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 自由時報
在112年3月22日,台灣菸害防制法正式生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旨在降低菸害對民眾的影響。然而,儘管新法早已生效,但加熱菸仍然未在市面上合法販售,這不僅引起了社會大眾的不滿,也引發了對政府的質疑。日前即有資深媒體人彭華幹帶著群眾前往監察院陳情,公開質疑國健署是否在護航紙菸商的利益,並指控政府拖延審查程序,使加熱菸無法合法上市。
根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加熱菸在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准後方可販售和使用。然而,現實情況卻告訴我們,審查程序的制定與過程似乎遠比預期的緩慢,甚至陷入停滯。根據國健署的統計數據,10家業者已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提出專案製造和輸入的申請,然而,令人感到擔憂的是,僅有2家業者的申請資料齊全,等待後續的專家審查。這意味著審查程序與要求依舊不明確,導致其他業者的申請在文件和資料方面存在缺漏。
筆者認為政府應該要向社會大眾釐清,為什麼在新修正法規生效後的半年內,只有極少數業者的申請資料達到了標準?難道其他業者都缺乏遵循法規的意願,還是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程序本身存在問題?其次,政府是否儘其所能提供了足夠的支援和資源,以確保審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如果不是,那麼這種不足是否意味著政府部門在法律實施方面存在缺陷?
最重要的是,民眾的權益應該是法律制定和執行的首要關注點之一。菸害對公共健康的影響是不可否認的,而修法的目的正是為了減少這種危害。然而,如果合法的替代品(加熱菸)無法合法上市,這就等同於剝奪了民眾選擇的權利,甚至可能迫使他們回歸傳統菸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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