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吳育昇修環評法 環團批破壞憲政 踐踏司法

嵌入:
文字-A A +A

因中科三期爭議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等21位立委
提案修正環評法第十四條
納入「信賴保護」原則

但環保團體質疑其修法目的:
「環評審查結論經行政法院撤銷確定後
原開發許可處分是否撤銷
應由權責機關衡諸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十七條但書規定
判斷有無不得撤銷之情形…」

造成以下現象: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核發的許可
也由他們決定要不要撤銷
形同無視司法判決

環團大聲疾呼 立委修法應檢討問題
必須廣納專家學者民意再修法
不要造成行政權凌駕司法的混亂

環評法14條:

第十四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定不應開發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但開發單位得另行提出替代方案,重新送主管機關審查。

 

開發單位依前項提出之替代方案,如就原地點重新規劃時,不得與主管機關原審查認定不應開發之理由牴觸。

行政程序法117條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

延伸閱讀

吳育昇:環評 應納信賴保護 /聯合新聞網

吳育昇提案修《環評法》 環評結論將與開發許可脫勾 /文 陳寧

◎玩夠了吧!雙權霸凌司法◎ /漂浪。島嶼--munch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小小

如此美麗生態的淡水河紅樹林.就要毀在官員手裡嗎?毀在這一代人.悲憤.

5

加入時間: 2007.10.08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加入時間: 2007.10.08
1,524則報導
1,441則影音
94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8:33

新屋大火真相未明 家屬提告盼消防體制改革

2015-08-17
瀏覽:
4,552
推:
11
回應:
0
4:36

地方里長要撤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市府前抗議

2015-03-20
瀏覽:
6,027
推:
15
回應:
1
6:31

新北市不當移樹、迫遷 民團:活剝樹皮炒地皮

2015-03-20
瀏覽:
4,337
推:
1
回應:
0
9:56

拒當耗材 消防員丟血手套要內政部消防改革

2015-02-13
瀏覽:
6,514
推:
1
回應:
1
6:04

淡北道路環評會重新討論 淡水居民籲否決開發

2015-01-29
瀏覽:
8,644
推:
74
回應:
1
4:34

拒當司法回收桶 律師公會盼修法

2015-01-20
瀏覽:
7,206
推:
0
回應:
0
4:41
8:18
7:22

新北市三地不當移樹 護樹團體籲依法開罰

2014-07-30
瀏覽:
3,432
推:
2
回應:
0

立委吳育昇修環評法 環團批破壞憲政 踐踏司法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91,552篇報導,共13,092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91,552篇報導

13,092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