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造學會會員大會「農村再生條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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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造學會會員大會「農村再生條例」論壇

 

主持人:曾旭正理事長

與談人:鄭晃二教授、王本壯教授

論壇內容整理:周馥儀

  

與談內容: 

座談一開始,各與談人簡單的自我介紹,由曾旭正理事長引言。曾旭正理事長指出,目前政府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置入行銷很厲害,到目前為止,主流媒體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報導不多,報紙除了自由時報、聯合報社論外,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聲音都出不來,因此,下週獨立媒體苦勞網、環境資訊電子報將舉辦「三小媒體傳播」,歡迎學會成員也能邀社區組織一起參與。 

曾旭正理事長並簡介「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目前狀況、民間所提出的問題。農村再生條例是去年底在立法院經過一讀,也因為一讀才曝光,「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前身是民進黨執政時「農村改建條例」,內容不太一樣,都共同的是拿比較多的經費讓農村改善環境。一讀通過的條例,有幾個主要部分,主體分三章,不過,這次「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行政院版本有諸多問題,以第二章「農村規劃」而言,標榜「由下而上」提農村建設計畫,由社區提報軟體或硬體計畫,比如步道、車道、公共空間,再報給縣市政府審核,將裡面的建設需求彙整起來,變成該縣的「農村再生計畫」,再報請農委會,但這樣的程序設計,「如何形成社區代表組織?是否要大吵一頓?」、「社區所提的內容是否會被縣市政府全部接受?還是有的通過、有的不通過?重點是什麼?」,社區在考慮自己的農村再生計畫,是否有上位的優先原則?例如是否有如「國土規劃」的上位法源?不然最後很容易各社區自己作自己的、淪為「部落主義」,而草案中也規定各社區要訂定「社區公約」、則優先補助,但對於「違背社區公約」並無罰則,這導致形同虛設,並無約束力。 

第三章主要關於「土地活化」,出發點是縣市政府可以針對社區周邊的土地基於怎樣的想法,提出「整合型農地計畫」,被納入到「整合型農地計畫」的土地有一部份強制條款,地主的土地只要大於五分之三、他們的土地面積加起來超過四分之三,另外五分之二或四分之一的土地則無強制性,將導致被整備進來的土地,很容易農地變更成建地。對政府來講這是有利可圖,這部份是由縣政府來發動,這樣的土地利用跟社區的想法會不會衝突?有衝突的話該如何解決?更嚴重的是「農再條例第三章」又多了一個管道讓農地變成「非農地」,原來「農發條例第18條」已讓農地可以小幅調整成「非農地」的利用,農再條例則將使農地大幅的變成「非農地」。更受爭議的是,圈起來的範圍內的公地也無條件必須加入,這將變相為「圈地運動」,旁邊有一塊公有地也劃進來作分配,這將導致農地減少,牽涉到公平正義的問題。第四章關於「農村歷史文化保存」,它僅訂了部分的原則,但如何實行並不明確,原來文建會表示這部份業務與他們相關,但現在變成是農委會水保局在承辦,第四章條文執行面如何讓文建會系統、其他專業團隊能加進來運作,條文各方面並無規範。 

也因此有這麼多問題,這條文出來後,引起民間團體很多質疑的聲浪,在民間團體的努力下,立法院辦了兩次的公聽會。但事實上,公聽會的聲音都出不來,曾理事長以自己參與公聽會的經驗為例,當天公聽會後的電視新聞呈現,雖訪問了對「農村再生條例」有質疑的學者專家意見,訪問到一半接出現農村的景象,最後以「今天在立法院辦了公聽會」作為結尾。看起來是有在討論、立法院有在辦公聽會,政府有提供反應聲音的管道,但當天現場的情況是,公聽會到一半媒體就走了。這樣的媒體現象也凸顯了,「農村再生條例」是還在討論中的法案,但行政部門政府就已經編列600萬的預算大力宣導,而這樣的「宣導」並非促成「公民討論」,而是「單向宣導」。 

除了公聽會,曾旭正理事長也與台灣農村陣線的成員到總統府拜會馬總統,在三小時的會談中,馬總統願意談,水保局也表示把國土規劃、農業生產納進來,若有必要的話,也將召告到網路上。但拜會後,水保局寄了一個表格,只是將目前「農村再生條例」的版本都表列出來,而這些資料農村陣線早就有了,之後水保局就公開表示,有寄送資料給農村陣線,但農村陣線無表示意見,所以水保局就開始拜會國民黨團進行「黨政協商」,雖然其中的條文有部分修改,但第三章最核心的爭議卻依然沒有修改,這是水保局最強調的一章。 

曾旭正理事長也說明目前的最新進度,黨政協商結果的版本已經出來,要做為下週國民黨跟民進黨進行「政黨協商」的版本,立法院這會期也將延到616,不知道是否想讓「農村再生條例」在這個會期通過,這兩個禮拜將是「農村再生條例」的關鍵點。民間團體希望不要讓法案在這會期通過,要爭取更多時間讓民間討論、將「農村再生條例」修的更好。 

也因為在這過程中民間對「農再條例」有這樣的反對聲音,所以社造界對「農村再生條例」抱持不同看法,一種看法是,認為這是社區營造大好的機會,雖然以往政府對於「社區營造」的預算逐年增加,但10年編列2000億預算更是難得的大餅;一種看法是過去跟社區相關的預算分散在不同單位,現在統一集中到農委會水保局,行政上較簡便。曾理事長指出,這些想法都是只看第二章、但不面對第三章對農村社區將造成多大衝擊。 

曾理事長並請大家閱讀當天發送的活動手冊,手冊中有「農村再生條例」的相關資料,其中,還有關於農村的自覺運動,學會將透過邀稿、採訪,對台灣農村現況進行調查,讓社會大眾更瞭解農村,另一個行動,則是針對媒體不播報農村再生條例的諸多問題,將舉辦「三小媒體的轉播計畫」。 

在曾理事長引言後,請鄭晃二教授與談。鄭晃二教授指出,每次在台灣很多關鍵時刻,社造學會都會跳出來,因為我們的成立是被賦予期待,雖然這過程中有些痛苦的狀況,我們和我們的同志會有不同意見、必須面對攤牌的時刻。鄭教授用三個階段來看台灣的社造:從1989年的解嚴至1999年九二一地震,從懵懂到高峰的階段;1999年是最多人投入社造,看似蓬勃,卻也預告了社造慢慢在走下坡的開始;從1999年到現在,則是在走下坡,也許有些人不認為是在走下坡、而是更廣,但若觀察整個社造的論述、社造的課程、行動的決心,卻非常少,我們雖然比較進入體制作改革,但似乎我們下個社造十年所面對的,卻是透過一項中世紀意義中模糊的古羅馬文明,看到的是殘破的雕像,說這是我們過去的光榮,「社造的精神」對於地主所塑造、剝削的農奴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可以如此來類比,今天「農再條例」實施下去,十年後的農村、這些農民沒有「農地」只有「建地」,「社造」對他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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